一、洗手液
一、概况
2018年4月至7月,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省工商局)对全省部分地区流通领域的洗手液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检。抽样地域涉及南京市、淮安市、泰州市、南通市、苏州市和苏州工业园区6个地市,涉及标称商标立白、六神、蓝月亮等28个品牌。共计85批次。经检验,合格83批次,合格率为97.6%(详见附件1:2018年第一阶段洗手液抽检结果汇总表)。
二、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和判定标准
(一)检验依据
1.《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洗手液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细则》
2.QB/T 2654-2013《洗手液》
3.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试验方法 |
1 |
外观 |
QB/T 2654-2013 《洗手液》 |
QB/T 2654-2013《 洗手液》 |
2 |
气味 |
||
3 |
稳定性 |
||
4 |
总有效物 |
||
5 |
pH值 |
||
6 |
铅 |
||
7 |
砷 |
||
8 |
汞 |
||
9 |
菌落总数 |
||
10 |
耐热大肠菌群 |
QB/T 2654-2013 《洗手液》 |
QB/T 2654-2013 《洗手液》 |
11 |
铜绿假单胞菌 |
||
12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
13 |
霉菌及酵母菌 |
(三)判定标准:
1.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检验依据规定的要求,判为合格。
2.产品所检项目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的要求,判为不合格。
三、结果分析
检验项目检测结果表
品名 |
检测项目 |
检测批次 |
合格批次 |
不合格批次 |
洗手液 |
外观 |
85 |
85 |
0 |
气味 |
85 |
85 |
0 |
|
稳定性 |
85 |
85 |
0 |
|
总有效物 |
85 |
83 |
2 |
|
pH值 |
85 |
85 |
0 |
|
铅 |
85 |
85 |
0 |
|
砷 |
85 |
85 |
0 |
|
汞 |
85 |
85 |
0 |
|
菌落总数 |
85 |
85 |
0 |
|
耐热大肠菌群 |
85 |
85 |
0 |
|
铜绿假单胞菌 |
85 |
85 |
0 |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85 |
85 |
0 |
|
霉菌及酵母菌 |
85 |
85 |
0 |
本次抽检洗手液商品共85个批次,其中,不合格2批次。下面逐项分析:
1、总有效物
有效物是一种具有表面活性的化合物,这种化合物能够将污垢从手上移去并溶入水中。理论上说,有效物含量越高,则清洗能力越强。有效物含量指标是影响洗手液清洁性能的最关键指标,该指标不仅反映出洗手液的内在质量水平,也决定了该产品的成本。
QB/T 2654-2013《洗手液》标准要求普通型洗手液的总有效物含量≥7%。该项目不合格则容易造成产品的清洗能力下降。本次抽查有1批次样品的总有效物含量不合格。洗手液中有效物含量不合格的原因有:
(1)、企业生产控制能力差;(2)、技术人员把关不严格;
(3)、企业使用廉价的原料;(4)、企业为了节约生产成本而减少有效物的含量。
2、外观、气味、稳定性
合格的洗手液看起来应该是不分层,无悬浮物或沉淀,无明显机械杂质的均匀产品,闻起来应该无异味。此外,在高温或者低温环境下都应有很好的稳定性能。
3、铅、砷、汞
这几个指标具体反应产品的安全性。铅、砷、汞被人体吸收后容易对人体造成伤害。
4、微生物
本次微生物指标检测的是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微生物指标是用来判定餐具洗涤剂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它反映了洗手液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微生物指标超标则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洗手液中有效物含量不合格的原因有:
(1)、企业生产控制能力差;(2)、技术人员把关不严格;
(3)、企业使用廉价的原料;(4)、企业为了节约生产成本而减少有效物的含量。
四、消费警示
1、要到正规商场购买,正规商场进货渠道比较稳定,有较为严格的进货把关制度。
2、观察包装是否完好,包装瓶上字迹印刷是否清晰,泵头是否结实。看有无厂名、厂址和执行标准号。
3、观察有无分层或油水分离现象,如有则表明生产过程中乳化工艺没有控制好,会影响洗涤效果。
二、洗衣粉
一、概况
2018年4月至8月,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省工商局)对全省部分地区流通领域的洗衣粉进行了质量检测。工作范围涉及南京市、南通市、淮安市、扬州市、泰州市、宿迁市、昆山市。涉及标称商标立白、奥妙、超能等17个品牌。共计抽查85批次,经检验,合格83批次,合格率为97.647%(详见附件2:2018年第一阶段洗衣粉抽检结果汇总表)。
二、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和判定标准
(一)检验依据
1.《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洗衣粉质量抽查检验细则》;
2. GB/T 13171.2-2009洗衣粉(无磷型)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总活性物质量分数、总五氧化二磷、游离碱(以NaOH计)、pH值。
(三)判定标准
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检验依据规定的要求,判为合格。产品所检项目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的要求,判为不合格。
合格判定结论: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GB/T 13171.2-2009洗衣粉(无磷型)标准,检验结论为合格。
不合格判定结论:经检验,所检项目不符合GB/T 13171.2-2009洗衣粉(无磷型)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三、抽检结果分析
检验项目检测结果表
商品名称 |
测试项目 |
抽检批次 |
合格批次 |
不合格批次 |
洗衣粉 |
总活性物质量分数 |
85 |
83 |
2 |
总五氧化二磷 |
85 |
85 |
0 |
|
pH值 |
85 |
85 |
0 |
|
游离碱(以NaOH计) |
85 |
85 |
0 |
本次抽检洗衣粉共85个批次,其中,不合格2批次。2批次不合格的项目都是总活性物质量分数,下面对该项目进行分析:
总活性物质量分数质量是考核洗衣粉去污能力的重要指标。
GB/T 13171.2-2009洗衣粉(无磷型)标准要求:总活性物质量分数结果≥13。该项目不合格,会影响洗衣粉的去污能力。本次抽查的85批次产品中,有2批次产品总活性物质量分数质量不合格。
总活性物含量是指洗涤用品中显示去污效果的全部表面活性剂在产品中所占的质量百分比,是衡量洗涤用品去污效果一个重要指标。一般来说,总活性物含量高的洗涤剂质量相对较好,总活性物含量越低,去污效果就越差,洗涤性能越差。不合格的原因是该批次洗衣粉生产过程中表面活性剂添加的含量偏少,导致所占的质量百分比低于标准要求的13%。
四、消费警示
消费者在选购洗衣粉时应注意:
1、消费者在选购洗衣粉时最好到正规商场和超市购买,选购一些知名品牌的产品。
2、购买商品时需仔细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商标、生产厂商、有效期等内容是否标注清楚。
3、留意权威部门发布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选购到不合格商品时,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举报。
三、衣料用液体洗涤剂
一、概况
2018年4月至7月,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省工商局)对全省部分地区流通领域的衣料用液体洗涤剂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工作范围涉及泰州市、宿迁市、常州市、南京市共4个地市,涉及标称商标白猫、蓝月亮、揽菊等18个品牌。共计60批次。经检验,合格53批次,合格率为88.3%(详见附件1:2018年第一阶段衣料液体洗涤剂抽检结果汇总表)。
二、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和判定标准
(一)检验依据
1.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衣料用液体洗涤剂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细则》
2. QB/T 1224-2012《衣料用液体洗涤剂》
3.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试验方法 |
1 |
总活性物含量 |
QB/T 1224-2012《衣料用液体洗涤剂》 |
QB/T 2654-2013《衣料用液体洗涤剂》 |
2 |
pH值 |
||
3 |
总五氧化二磷 |
||
4 |
规定污布的去污力 |
(三)判定标准:
1.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检验依据规定的要求,判为合格。
2.产品所检项目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的要求,判为不合格。
三、结果分析
检验项目检测结果表
品名 |
检测项目 |
检测批次 |
合格批次 |
不合格批次 |
衣料用液体洗涤剂 |
总活性物含量 |
60 |
53 |
7 |
pH值 |
60 |
60 |
0 |
|
总五氧化二磷 |
60 |
60 |
0 |
|
规定污布的去污力 |
60 |
55 |
5 |
本次抽检衣料用液体洗涤剂商品共60个批次,其中,不合格7批次。下面逐项分析:
1、总活性物
活性物是一种具有表面活性的化合物,这种化合物能够将污垢从手上移去并溶入水中。理论上说,活性物含量越高,则清洗能力越强。活性物含量指标是影响衣料用液体洗涤剂去污性能的最关键指标,该指标不仅反映出衣料用液体洗涤剂的内在质量水平,也决定了该产品的成本。
QB/T1224-2012《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标准要求普通型衣料用液体洗涤剂的总活性物含量≥15%。该项目不合格则容易造成产品的清洗能力下降。本次抽查有7批次样品的总活性物含量不合格。
2、pH
pH值,亦称氢离子浓度指数,是溶液中氢离子活度的一种标度,也就是通常意义上溶液酸碱程度的衡量标准。
人体皮肤的pH大概是5-7之间,产品pH值如过高会破坏皮肤酸碱度而引发不适,容易引起皮肤瘙痒等过敏症状,可能对皮肤产生刺激和腐蚀作用,甚至引发皮肤炎症,对人体的汗腺系统以及神经系统可能造成损害。
QB/T 1224-2012《衣料用液体洗涤剂》中规定pH值≤10.5,本次受检的60个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样品的pH值全部达到了该标准的要求。
3、总五氧化二磷
洗衣液中可能含有五氧化二磷,含磷洗衣粉中的磷本身并无危害,但是这种洗涤污水排放到河流湖泊中去,会使水中含磷量升高,造成水质富营养化。
QB/T 1224-2012《衣料用液体洗涤剂》中规定总五氧化二磷≤1.1%,本次受检的60个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样品的总五氧化二磷值全部达到了该标准的要求。
4、规定污布的去污力
规定污布的去污力,是样品相对标准洗衣液对规定污布的去污力比值,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标准要求去污力比值大于1(样品与标准洗涤物质的洗涤效果比值)。标准中共设定了三种污布—JB-01炭黑、JB-02蛋白、JB-03皮脂,从各方面模拟生活中衣物(尘土类、蛋白类、脂肪类)可能沾染到的污渍,综合体现洗衣液的去污力水平。
规定污布的去污力与总活性物含量一样,是反应洗涤类产品的洗涤去污能力的一项直观指标,如不合格,则表示实际生活中无法有效洗净衣物上的污迹,若该产品的最基本去污功能不具备或不完善,则衣物无法彻底洗净。
本次抽查有7批次样品的规定污布的去污力不合格。
(三)原因分析
衣料用液体洗涤剂中活性物含量不合格的原因有:
(1)、企业生产控制能力差;(2)、技术人员把关不严格;
(3)、企业使用廉价的原料;(4)、企业为了节约生产成本而减少活性物的含量。
四、消费警示
(1)看外观。正规企业生产的洗涤类产品瓶体光洁,包装整齐,商标图案套印准确,印刷清晰,色彩亮丽,不模糊,无脱墨现象。正规厂家对使用说明、执行标准净含量、厂址、保质期等也会一一注明。
(2)摇晃瓶体,比较稠度。正规厂家的洗衣液产品中表面活性剂含量较高,稠度适中,采用蒸馏水稀释,性质稳定。而劣质产品有效物含量少,液体较稀,多用自来水兑制,易出现悬浮物、沉淀物、产生分层现象。再次是闻香味。正规厂家的产品都带有自己特有的香味,香味以价格较高的水果香型为主,香气淡雅纯正。
四、学生书包
一、概况
2018年5月,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省工商局)对全省部分地区流通领域的学生书包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工作范围涉及连云港市、泰州市、无锡市。涉及标称商标迪士尼、哆啦A梦、嘟嘟熊等29个品牌,共计抽查45批次,经检验,合格21批次,合格率为46.7%(详见附件4:2018年第一阶段学生书包抽检结果汇总表)。
二、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和判定标准
(一)检验依据
1.《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学生书包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细则》;
2. GB 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
3. QB/T 2858-2007 《学生书袋》
4.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商品明示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游离甲醛、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振荡冲击性能、外观质量、缝合强度、配件、拉链耐用度、摩擦色牢度、电镀配件、负重、书袋带、旅行式拉杆书袋滑轮和拉杆、标志。
(三)判定标准
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检验依据规定的要求,判为合格。产品所检项目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的要求,判为不合格。
合格判定结论: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XXXX标准,检验结论为合格。
不合格判定结论:经检验,XXXX项目不符合XXXX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三、抽检结果分析
检验项目检测结果表
商品名称 |
测试项目 |
抽检批次 |
合格批次 |
不合格批次 |
学生书包 |
游离甲醛 |
45 |
45 |
0 |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 |
43 |
43 |
0 |
|
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 |
16 |
16 |
0 |
|
振荡冲击性能 |
20 |
3 |
17 |
|
外观质量 |
45 |
45 |
0 |
|
缝合强度 |
45 |
42 |
3 |
|
配件 |
45 |
45 |
0 |
|
拉链耐用度 |
45 |
45 |
0 |
|
摩擦色牢度 |
45 |
45 |
0 |
|
电镀配件 |
44 |
44 |
0 |
|
负重 |
24 |
24 |
0 |
|
标志 |
45 |
28 |
17 |
本次抽检学生书包商品共45个批次,其中,不合格24批次。下面逐项分析:
1、振荡冲击性能。
振荡冲击性能是考核书包商品各部件经受振荡冲击作用后能否保持其正常使用性能的重要考核指标。
标准要求:测试后包体无开裂;各部件不变形,无断裂、损坏,不开线;各类连接作用的带袢类不允许发生30%以上的变形;固定件、连接件不松动;包锁开启正常,密码锁无卡死、跳号、脱勾、乱号及密码失控现象。该项目不合格,会影响学生书包的使用寿命。
本次抽查的20批次产品中,有17批次振荡冲击性能不合格。
2、缝合强度。
缝合强度是书包产品在正常负重下耐用性能的重要考核指标。
标准要求:面料之间的缝合强度在60mm×60mm有效面积上不低于200N。该项目不合格,会导致学生书包在使用过程中被损坏,影响书包的使用寿命。
本次抽查的45批次产品中,有3批次缝合强度不合格。
3、标志。
标志是消费者(使用者)识别产品、了解产品性能及如何正确、安全使用产品的窗口,是生产者、经销者传递产品信息和说明有关问题的信息桥梁。
标准要求:产品(或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生产单位(或经销单位)名称、地址、商标、采用标准编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书袋的标志(标签)应注有规格、材质,必要时应有洗涤说明和使用说明书。该项目不合格,消费者无法真实的了解产品的性能。缺少生产单位信息,消费者在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无法进行维权;缺少标准编号、规格、材质等相关信息,无法真实体现其产品用料、规格和功能。
本次抽查的45批次产品中,有17批次标志项目不合格。
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
1、振荡冲击性能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第一,缝合问题:背带、提把、侧提把等部件与包体连接处的缝合不牢固;第二,带袢问题:起连接作用的各类带袢太窄、太薄或无增强基底使得带袢力学性能差;第三,连接件问题:带袢与包体的连接件装订不牢固,或是连接件的质量较差。
2、缝合强度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采用了较轻薄或者强力差的面料或缝纫线强力不足;二是企业采用的车缝工艺不当。
3、标志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部分生产者、经销者对标注要求认识模糊不清、领会不深、理解不透,以致造成有意或无意漏标、错标。
四、消费警示
消费者在选购学生书包商品时应注意:
1、看标识。看是否有生产(经销)单位名称、地址、产品标准号、合格证等信息,不要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
2、闻气味。闻一闻是否有异味,如果能闻见刺鼻的气味,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最好不要购买。
3、试配件。用手试下各个配件是否好用,拉链是否拉合滑顺,无错位,无掉牙,配件是否平服、牢固,各提把、提带是否牢固,看一看书包的外观是否有瑕疵,包括缝线、色差状况等。
4、留证据。注意保留购物小票和发票,留存并妥善保管购物凭证,以便出现质量问题时能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学生用品
一、概况
2018年5月至7月,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省工商局)对全省部分地区流通领域的学生用品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工作范围涉及南通市、苏州市、扬州市、镇江市、连云港市、无锡市。涉及标称商标得力、真彩、樱花等63个品牌,共计抽查135批次,经检验,合格130批次,合格率为96.3%(详见附件5:2018年第一阶段学生用品抽检结果汇总表)。
二、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和判定标准
(一)检验依据
1.《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学生用品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细则》;
2.GB 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
3.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商品明示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涂改制品(修正液、修正带、修正笔等)的检验项目:苯、氯代烃,8种可溶性重金属(可溶性锑、可溶性砷、可溶性钡、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铅、可溶性汞、可溶性硒)、边缘与尖端。
2、本册的检验项目:白度。
3、油画棒的检验项目:8种可溶性重金属(可溶性锑、可溶性砷、可溶性钡、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铅、可溶性汞、可溶性硒)、边缘与尖端。
4、笔类(书写笔、记号笔、修正笔、水彩笔、蜡笔等)的检验项目:8种可溶性重金属(可溶性锑、可溶性砷、可溶性钡、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铅、可溶性汞、可溶性硒),笔的上帽安全、边缘与尖端等。
5、笔袋的检验项目:甲醛。
6、剪刀的检验项目:边缘与尖端
7、尺的检验项目:边缘与尖端
8、粘胶剂的检验项目:甲醛、苯、甲苯和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
9、橡皮擦的检验项目:8种可溶性重金属(可溶性锑、可溶性砷、可溶性钡、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铅、可溶性汞、可溶性硒)。
10、笔套的检验项目:8种可溶性重金属(可溶性锑、可溶性砷、可溶性钡、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铅、可溶性汞、可溶性硒)、边缘与尖端。
11、转笔刀的检验项目:边缘与尖端。
12、文具盒的检验项目:边缘与尖端。
13、书包的检验项目:甲醛。
14、颜料类(水彩画颜料、指画颜料等)的检验项目:8种可溶性重金属(可溶性锑、可溶性砷、可溶性钡、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铅、可溶性汞、可溶性硒)。
15、学生用品的印刷部分的检验项目:8种可溶性重金属(可溶性锑、可溶性砷、可溶性钡、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铅、可溶性汞、可溶性硒)。
16、橡皮泥的检验项目:8种可溶性重金属(可溶性锑、可溶性砷、可溶性钡、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铅、可溶性汞、可溶性硒)。
17、圆规的检验项目:8种可溶性重金属(可溶性锑、可溶性砷、可溶性钡、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铅、可溶性汞、可溶性硒)、边缘与尖端。
(三)判定标准:
商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检验依据规定的要求,判为合格。产品所检项目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的要求,判为不合格。
合格判定结论: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XXXX标准,检验结论为合格。
不合格判定结论:经检验,XXXX项目不符合XXXX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三、抽检结果分析
检验项目检测结果表
商品名称 |
测试项目 |
抽检批次 |
合格批次 |
不合格批次 |
油画棒 |
8种可溶性重金属 |
16 |
16 |
0 |
边缘与尖端 |
7 |
7 |
0 |
|
笔袋 |
甲醛 |
1 |
1 |
0 |
笔类 |
8种可溶性重金属 |
63 |
63 |
0 |
笔的上帽安全 |
40 |
36 |
4 |
|
边缘与尖端 |
23 |
23 |
0 |
|
涂改制品 |
氯代烃 |
11 |
11 |
0 |
有机溶剂苯 |
11 |
11 |
0 |
|
8种可溶性重金属 |
2 |
2 |
0 |
|
边缘与尖端 |
2 |
2 |
0 |
|
粘胶剂 |
苯 |
5 |
5 |
0 |
甲苯+二甲苯 |
5 |
5 |
0 |
|
甲醛 |
5 |
4 |
1 |
|
总挥发性有机物 |
5 |
5 |
0 |
|
本册 |
本册亮度 |
2 |
2 |
0 |
剪刀 |
边缘与尖端 |
5 |
5 |
0 |
笔套 |
边缘与尖端 |
3 |
2 |
0 |
8种可溶性重金属 |
3 |
2 |
0 |
|
尺 |
边缘与尖端 |
14 |
14 |
0 |
8种可溶性重金属 |
14 |
14 |
0 |
|
橡皮擦 |
8种可溶性重金属 |
2 |
2 |
0 |
转笔刀 |
边缘与尖端 |
4 |
4 |
0 |
笔袋 |
面料和辅料中甲醛含量 |
4 |
4 |
0 |
边缘与尖端 |
5 |
5 |
0 |
|
文具盒 |
8种可溶性重金属 |
3 |
3 |
0 |
边缘与尖端 |
3 |
3 |
0 |
|
圆规
|
8种可溶性重金属 |
1 |
1 |
0 |
边缘与尖端 |
1 |
1 |
0 |
本次抽检学生用品商品共135批次,其中,共5个批次不合格。下面逐项分析:
1.笔帽安全项目。
笔帽的安全是考核带有笔帽的笔类商品中笔帽的相关尺寸要求,考核笔帽被误吞后是否有窒息风险的重要指标。
标准要求笔帽需满足一下三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1.在自重下长轴探入一个中部有直径16mm洞且整体至少19mm厚的模块,突出部分超过5mm。2.在测试中,气流量大于8升/分钟。3. 笔帽体上需要有一条连续的至少6.8mm²的空气通道。该项目主要是考虑,由于未成年学生使用对象,在使用笔等文具时缺乏知我保护意思,容易吞食笔帽造成知悉,一旦出现吞食意外,一定的笔帽通气面积可以疑保证孩子保持一定的呼吸,已延长抢救时间。该项目不合格,一旦笔帽被误吞后,有窒息风险。
此次抽查的135批次学生用品中有4批次笔的笔帽安全不符合GB21027的要求,其中,严重不合格4批次。具体商品为:1批次标称商标/品牌为爱好的印章水彩笔(标称企业为温州市爱好笔业有限公司), 1批次标称商标/品牌为小白点的直液式换囊钢笔套装(标称企业为青岛亚坦文具有限公司),1批次标称商标/品牌为多咪尼的粉彩笔(标称企业为广州市多咪尼文化用品有限公司),1批次标称商标/品牌为多咪尼的7色装粉彩笔(标称企业为广州市多咪尼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2.粘胶剂的甲醛含量项目。
粘胶剂的甲醛含量项目是考核粘胶剂的甲醛含量。
标准要求粘胶剂的甲醛含量标准要求不能1.0g/kg。该项目不合格,轻者引起过敏,重者危及生命安全。此次抽查的90批次学生用品中有1批次粘胶剂的甲醛含量超标,其中,严重不合格1批次。具体商品为标称商标/品牌为爱好的爱好69511固体胶(标称企业为温州市爱好笔业有限公司)。
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为部分生产企业缺乏对学生用品质量保证的意识,或对管控的国家标准不熟悉、不理解,或一味的追求造型美观而忽视了安全的重要性。
四、消费警示
消费者在选购学生用品商品时应注意:
1、购买时注意这些信息
(1)学生用品应注意是否有标识和使用说明信息,并看清使用说明标注,如适用年龄、注意事项、安全警示等。同类商品应从价格、做工、品牌认知度、厂商信誉度等方面比较选择。
(2)认清产品上的标识年龄
不同类型的产品适用于不同年龄的儿童,产品上都有一个厂家推荐的适用的儿童年龄段,消费者在购买时应留意该年龄标识。
(3)关注产品上的执行标准号
根据我国国标GB 5296《消费品使用说明》的要求,产品上应注明执行的标准。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一般都会标识有相关的标准,若产品上没有注明执行标准号,则也应避免购买。
(4)外观上判别
质量好的产品与质量差的产品在外观和质感上也会有一定的差别。购买前应看清使用说明标注。同类商品应从价格、面料、做工、品牌认知度、厂商信誉度等方面比较选择。并了解产品基本常识。
2、从正规、有质量保障的渠道购买产品
为安全起见,建议消费者到正规、有质量保障的超市、商场或网络商城购买。一般此类商家都会有自己的产品准入机制,产品在进入其销售渠道之前,一般都需要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或检测报告,对我们普通消费者而言具有一定的安全保障。建议消费者尽量不要在无证摊点或其它无证经营场所购买。
3、留意权威部门发布的商品质量监测信息,不要购买本次抽检不合格商品。选购到不合格商品时,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
贵金属珠宝首饰
一、概况
2018年5至6月,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省工商局)对全省各地区流通领域的贵金属珠宝首饰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工作范围涉及无锡、徐州、苏州、常州、镇江、南通、扬州、泰州、宿迁、连云港、淮安、昆山12地。涉及标称商标周大福、翠佛堂、老凤祥等23个品牌,共计抽查247批次。经检验,合格168批次,合格率为68.0%(详见附件:2018年第一阶段贵金属珠宝首饰抽检结果汇总表)。
二、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和判定标准
(一)本次商品质量监测抽检的检验依据为:
1、GB/T 16552-2017《珠宝玉石 名称》
2、GB/T 16553-2017《珠宝玉石 鉴定》
3、GB/T 16554-2017《钻石分级》
4、GB 11887-2012 《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及其标准第1号修改单
5、GB/T 18043-2013《首饰 贵金属含量的测定 X射线荧光光谱法》
6、QB/T 1690-2004《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
7、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贵金属、珠宝玉石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细则》(2018版)。
(二)本次商品质量监测抽检的检验项目
1、珠宝玉石名称;
2、镶嵌钻石颜色等级;
3、镶嵌钻石净度等级;
4、贵金属纯度;
5、贵金属质量;
6、标识(印记和/或标签)。
(三)本次商品质量监测抽检的判定标准
珠宝首饰商品每件不一,均不构成批,样本基数为1,采用原样检验与复验。
1、珠宝玉石首饰
珠宝玉石首饰商品检验结果根据GB/T 16552-2017《珠宝玉石 名称》标准的规定,按标签标注珠宝玉石名称及合格证明进行判定。
(1)按GB/T 16552-2017《珠宝玉石 名称》标准的规定,标准值(明示值)与实测值一致的,判定为该样品合格。
(2)按GB/T 16552-2017《珠宝玉石 名称》标准的规定,标准值(明示值)与实测值不一致的,且未有正确的合格证明,判定为该样品不合格。
(3)标签未标注珠宝玉石名称的,判定为该样品不合格。标签未标注珠宝玉石名称的,提供了正确的合格证明,判定为该样品标识(标签)不合格。
(4)按GB/T 16552-2017《珠宝玉石 名称》标准的规定,标准值(明示值)与实测值不一致的,并提供了正确的合格证明,判定为该样品标识(标签)不合格。
(5)因同一商品珠宝玉石品种过多、名称过长或缺少非误导性的文字等,标签标注以正确的大类名称明示珠宝玉石,且有具体指向性、关联性并提供了正确的合格证明,可以判定为该样品合格。
2、贵金属首饰
贵金属首饰必须要有清晰、牢固、易于识别的标识,其内容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标识包括“销售标签”和“印记”。检验依据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实施,按企业的明示(贵金属首饰标识)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给出检验结果。
(1)贵金属纯度按销售标签或贵金属纯度印记明示的等级,其纯度等级不低于GB 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及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判定为该样品合格。
(2)贵金属纯度按销售标签或贵金属纯度印记明示的等级,其纯度等级低于GB 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及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判定为该样品不合格。
(3)无销售标签或未标注贵金属材料纯度的标签,但有清晰的贵金属材料及纯度印记,且纯度等级不低于GB 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及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判定为该样品标识(标签)不合格。
(4)贵金属纯度等级不低于GB 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标准的规定,标识(印记或/和标签)与GB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及第1号修改单标准的规定不符合的,判定为该样品标识(印记或/和标签)不合格。
3、钻石(颜色等级、净度等级)
钻石商品颜色等级、净度等级的检验结果根据GB/T 16554-2017《钻石分级》标准的规定,按标签标注钻石颜色等级、钻石净度等级或正确合格证明上的钻石颜色等级、钻石净度等级进行判定。
(1)标准值(明示值)的钻石颜色等级、钻石净度等级与实测值一致的,或标准值(明示值)的钻石颜色等级、钻石净度等级高于实测值的,判定为该样品合格。
(2)标准值(明示值)的钻石颜色等级、钻石净度等级低于实测值的,判定为该样品不合格。
4、贵金属首饰质量(重量)
贵金属首饰质量的称重值根据QB/T 1690-2004《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标准的规定,按标签标注贵金属首饰的质量进行判定【本次抽样的贵金属(金、铂)首饰质量不大于500g】。
(1)贵金属(金、铂)首饰质量的称重值不大于500g,标准值(明示值)与实测值一致的,或标准值(明示值)不低于实测值0.01g的,单项判定(贵金属质量)为合格。
(2)贵金属(金、铂)首饰质量的称重值不大于500g,标准值(明示值)低于实测值0.01g的,单项判定(贵金属质量)为不合格。
5、贵金属镶嵌珠宝玉石首饰按第1项与第2项相结合进行判定。
6、贵金属镶嵌钻石首饰(明示钻石颜色等级、钻石净度等级)按第1项、第2项与第3项相结合进行判定。
商品质量综合判定:以上判定项目中有一项为不合格,即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可标明具体不合格项目);否则检验结论为合格。
三、检验结果分析
检验项目监测结果表
商品名称 |
测试项目 |
抽检批次 |
合格批次 |
不合格批次 |
贵金属珠宝 首饰 |
珠宝玉石名称 |
208 |
166 |
42 |
镶嵌钻石颜色等级 |
50 |
50 |
0 |
|
镶嵌钻石净度等级 |
50 |
50 |
0 |
|
贵金属纯度 |
216 |
216 |
0 |
|
贵金属质量 |
17 |
16 |
1 |
|
标识(印记) |
215 |
195 |
20 |
|
标识(标签) |
247 |
174 |
73 |
本次抽检贵金属珠宝首饰商品共247批次,其中 79个批次商品(136个检验项目)判定不合格。下面按检验项目逐项分析:
1、标识(印记和/或标签)项目。
贵金属珠宝首饰标识(标签)项目不合格共 73批次,标识(印记)项目不合格共 20批次,属轻微不合格。
(1)标签标注按GB 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及第1号修改单标准5.2规定、GB/T 16552-2017《珠宝玉石 名称》标准5.5规定的要求,贵金属珠宝首饰标签应按标准的规定正确标注:仅为贵金属材料(中文)、纯度、珠宝玉石名称、首饰品种的组合。标签不合格主要表现为①、珠宝玉石名称标签标注与合格证明标注不一致(例如:足金耳饰 尖晶石,合格证明标注:合成尖晶石;应标注为:足金合成尖晶石耳饰 );②、未标注贵金属纯度(例如:银镶紫晶吊坠,应标注为:银925镶紫晶挂坠);③、未标注贵金属材料的中文(例如:Au750钻石戒指,应标注为:金Au750钻石戒指/金750钻石戒指)等。
(2)贵金属印记按GB 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及第1号修改单标准5.1规定的要求。贵金属印记应包含厂家代号、材料、纯度以及镶钻首饰主钻石(0.10克拉以上)的质量。印记不合格主要表现为①、多数为缺少厂家代号;②、贵金属纯度表示错误(例如:千足金,应表示为:足金)。
2、珠宝玉石名称项目。
贵金属珠宝首饰珠宝玉石名称项目不合格共42批次,其中13批次属严重不合格;29批次属一般不合格。
珠宝玉石名称项目按GB/T 16552-2017《珠宝玉石 名称》标准5.5规定;同时珠宝玉石名称按GB/T 16553-2017《珠宝玉石 鉴定》鉴定的检验结果进行判定。
不合格主要表现为①、明示值中缺少/未明确具体珠宝玉石名称;②、珠宝玉石名称错误(例如:珠宝玉石名称明示为合成蓝宝石,实测结果为合成尖晶石);③、以低档珠宝玉石冒充高档珠宝玉石,(例如:珠宝玉石名称明示为碧玉,实测结果为玉髓);④、用经处理的珠宝玉石冒充天然珠宝玉石(例如:珠宝玉石名称明示为翡翠,实测结果为翡翠(处理));⑤、以合成珠宝玉石冒充天然珠宝玉石(例如:珠宝玉石名称明示为尖晶石,实测结果为合成尖晶石)。
3、贵金属首饰质量项目。
贵金属首饰质量项目不合格1批次,属一般不合格。
贵金属质量应符合QB/T 1690-2004《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标准要求:贵金属(本批次贵金属纯度为足金)首饰质量的称重值不大于500g时,标准值(明示值)应与实测值一致,或标准值(明示值)应不低于实测值0.01g,本批次贵金属首饰质量低于实测值0.02g,即明示为50.06克,实测结果为50.04克,故判定贵金属首饰质量不合格。
造成贵金属珠宝首饰不合格的情况主要为在首饰标签标注上存在简化标注(明示)、含糊标注、错误标注(明示)、缺项标注:未按标准明示珠宝玉石名称、明示的珠宝玉名称错误、未按标准明示贵金属纯度,贵金属纯度印记表示错误、贵金属印记缺少厂家代号等。这些贵金属珠宝首饰不规范的名称标注(明示),容易误导消费者。
其主要原因有:
1.部分经销企业对标准的要求不清楚或不理解,国家标准《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GB 11887-2012)和《珠宝玉石 名称》(GB/T 16552-2017)中规定,对珠宝首饰应按相应规定准确命名,标明贵金属纯度、珠宝玉石名称。其中国家标准GB 11887-2012 《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于2016年5月4日起第1号修改单开始执行,将原来的最高纯度“千足(金、银、铂、钯)”去除,而改为“足(金、银、铂、钯)”。有些企业仍然按照老标准或者自己的理解经验进行标识,这样容易误导消费者,产生纠纷。
2.经营者疏予管理,部分经销企业的标识(标签、印记)未按规定准确标注,特别是有些标签上的珠宝玉石名称未按合格证明上的名称准确、完整的进行标注,这样可能会让消费者产生误会。
3.有意为之,个别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抱有侥幸心理,存在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现象,企图欺骗消费者,追求较大利润。这种行为经多年的监督抽查,比率已有明显下降。
四、消费警示
1、消费者购买贵金属珠宝首饰前,应先通过书籍、网络、咨询等尽可能多的学习些金铂银珠宝首饰的基本常识。购买时应要求商家提供正规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检测证书、检测标签),尽可能现场通过电话或网络的形式,查验证书的真实性,获得权威鉴定机构的证实。
2、不购无标签标识或标识不规范的黄金珠宝首饰商品。如部分经营者消售的黄金珠宝首饰无任何商品标签标识,只在问起时店家才告诉你品名;或只标注“玉”、“宝石”等,让你无从知道是什么品种。这样的商品往往不合格率较高,购买容易上当。
3、购买黄金珠宝首饰商品一定索要本店票据。要清楚自己想要购买什么,然后票据上开的品种就一定是你想要购买的品种,这样就算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维权起来比较容易。商家以“没有这个品种经营权”、“系统中没有这个名称”等为借口在票据中开出诸如“手镯”、“玉石”、“金”等不确切名称时要坚决拒绝!
4、选择持久销售的商场、品牌专营店等选购黄金珠宝首饰商品。经营时间短、经营地点不固定的销售点尽量回避,以免发现商品质量问题时无法维权。
附件1: 2018年第一阶段 洗手液抽检结果汇总表.xls附件2: 2018年第一阶段洗衣粉抽检结果汇总表.xls附件3:2018年第一阶段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抽检结果汇总表.xls附件4: 2018年第一阶段学生书包抽检结果汇总表.xls附件5: 2018年第一阶段学生用品抽检结果汇总表.xls附件6: 2018年第一阶段贵金属珠宝首饰抽检结果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