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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抽检

2018年第一阶段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纺织服装类商品(9个)抽检结果公示(一)
江苏消费网 (2019-01-07)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

  一、蚕丝被

  一、概况

  2018年5月至6月,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省工商局)对全省部分地区流通领域的蚕丝被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工作范围涉及南通、淮安、扬州、泰州和沭阳等5地。标称商标涉及罗莱、北极绒、恒源祥等17个品牌,共计抽查33批次,经检验,合格23批次,合格率为70%。(详见附件1:2018年第一阶段蚕丝被抽检结果汇总表)

  二、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和判定标准

  (一)检验依据

  1、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2、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3、GB/T 24252-2009 《蚕丝被》

  (二)检验项目:

  1、使用说明(标签标识);

  2、禁用偶氮染料;

  3、甲醛;

  4、pH值;

  5、纤维成分和含量;

  6、耐汗渍色牢度(酸碱);

  7、耐干摩擦色牢度;

  8、耐水色牢度;

  9、填充物品质;

  10、填充物质量偏差率;

  11、填充物含油率。

  (三)判定标准:

  1、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2、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3、GB/T 24252-2009《蚕丝被》

  本次监测检验判定原则为:对检验样品,如所有检测项目均符合技术要求,判定本次检验合格;有一个及一个以上项目不符合技术要求,就判定本次检验不合格。

  三、抽检结果分析

 检验项目检测结果表

商品名称

测试项目

抽检批次

合格批次

不合格批次

蚕丝被

使用说明

33

26

7

禁用偶氮染料

33

33

0

甲醛

33

33

0

pH值

33

33

0

纤维成分和含量

33

30

3

耐汗渍色牢度(酸碱)

33

33

0

耐干摩擦色牢度

33

33

0

耐水色牢度

33

33

0

填充物品质

33

33

0

含油率

33

30

3

质量偏差率

33

31

2

 

  本次抽检,共10个批次不合格。下面逐项分析:

  1、使用说明。经检验,共有7个批次的蚕丝被不符合标准要求。使用说明是产品的组成部分,上面的内容应如实的介绍产品,提供的产品信息是为了帮助用户能够正确的使用和维护产品。2017年7号国家标准公告发布,原强制性标准GB 5296.4-2012正式变更为推荐性标准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其内容保持不变,要求:产品上应标有制造者信息、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纤维成分及含量、洗涤护理、执行的产品标准等等内容,标注的内容应简明、准确、科学、通俗易懂,还应提供可永久附着在产品上的耐久性标签。而提供足够的产品信息及洗涤和维护的方法,目的也是为了使用户能够更加正确的使用和维护蚕丝被。蚕丝被标准GB/T 24252-2009中要求蚕丝被应注明纯蚕丝被或混合蚕丝被,填充物还应区分长丝绵、中长丝绵、短丝绵,这些信息建议在标签上标注清楚。此次抽检使用说明主要不合格体现在纤维成分及含量标注错误、维护/洗涤方法标注错误、产品标准编号标注错误、使用说明上未标注产品安全类别等。这些重要的信息错误,会误导消费者,不能正确使用和维护蚕丝被。

  2、禁用偶氮染料。经检验,此次抽查的蚕丝被类商品均符合标准。禁用偶氮染料主要检查一定条件下还原裂解出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这些芳香胺已被证实或被怀疑对人体具有致癌性。该项目是纺织类产品安全性能的重要指标,如果检出量超过20mg/kg的限量,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3、甲醛。经检验,此次抽查的蚕丝被类商品均符合标准。蚕丝被类商品的使用说明上标注为B类(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甲醛的含量应符合不超过75mg/kg的要求;标注为C类(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甲醛含量应符合不超过300mg/kg的要求。

  4、pH值。经检验,有1个批次商品不符合标准要求。pH值主要检查经整理后残留在纺织品上的酸、碱物质的多少。pH偏高或偏低,不仅对纺织品本身的使用性能有影响,而且在纺织品使用过程中可能对人体带来一定的危害。pH值是衡量服装酸碱程度的指标。人体皮肤呈弱酸性,为防止病菌的侵入,服装的pH值在微酸性和中性之间有利于保护人体皮肤健康。pH值超出标准范围,过高过低都会破坏人体皮肤表面的平衡,易导致过敏性皮炎等疾病。

  5、纤维成分和含量。经检验,共有3个批次的商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纤维成分及含量是影响产品使用性能的重要指标,纤维含量标识标注不准确一方面直接影响消费者的选购,另一方面蚕丝被中所含纤维种类与蚕丝被的价值息息相关,标识不正确会影响消费者对于产品价格的判断。此次抽检主要不合格在于,纤维成分和含量的实测值与使用说明上描述不符。例如抽查编号为1805546的蚕丝被这一单中生产企业将填充物成分标注为蚕丝,但是实测值为35.7%聚酯纤维34.7%粘纤18.3%腈纶8.8%锦纶2.5%其他纤维,完全不含有蚕丝。产品的成分含量与标注不符,原因主要是企业对产品使用说明、标识标注不够重视,不能做到对原料或产品进行逐批检验,因此不能正确标注。

  6、色牢度。经检验,此次抽查的蚕丝被类商品均符合标准。主要检查染色织物在使用或加工过程中,经受外部因素(挤压、摩擦、水洗、雨淋、汗浸、曝晒等)作用的褪色(沾色)程度,是纺织品的一项重要指标。色牢度太差的产品在穿着过程中,其中的染料脱落有可能通过皮肤上的汗液等吸收进入人体而对健康产生危害;另一方面,色牢度太差的产品,影响产品本身使用的美观,还会沾色在同时其它衣物上,因此普遍受到消费者的关注。

  7、蚕丝被填充物相关项目

  填充物的品质、含油率、质量偏差率三个测试项目是蚕丝被产品重要的品质指标,这三项指标也是蚕丝被产品的价值体现,是消费者最为关心和关注的。

  填充物品质测试33批,此次抽查的蚕丝被类商品均符合标准。填充物中如果含有荧光增白剂,会让消费者误以为产品本身色泽好,从而掩盖产品真实色泽。同时含有荧光增白剂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对人体有一定危害。

  填充物含油率33批,经检测,3个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含油率高的产品比较容易有不良气味,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降低产品的使用寿命。

  填充物质量偏差率33批。经检验,共有2批次蚕丝被产品填充物质量偏差率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基本是因为产品重量未达到标准要求,也是就俗话说的短斤缺两。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蚕丝被产品的最终质量等级以其各项要求中最低等级判定,低于合格品的为不合格品,不合格的应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才能作为处理品出厂。

  此次抽查,蚕丝被类的商品抽查合格率达到70%,合格率较高,但仍存在些许不合格情况,其主要原因如下:

  1、本次抽样主要针对蚕丝被类商品, 从以上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此次所抽检蚕丝被品牌大多为知名品牌,如罗莱、紫罗兰等,大多知名品牌企业内部均有品质管理部门,对产品质量足够重视,入库和出库均有质检,故合格率较高,不合格的产品大多为小型企业生产,产品质量问题相对较多,这类企业内部品控管理有待提高。

  2、由于抽样时检验人员参与,在抽样过程中根据经验有针对性地选择样品。这种做法便于提高产品监测实效,能够发现较多不合格产品,但也导致本次抽查的产品的不合格率不完全代表所抽样地区蚕丝被类商品的总体质量水平。

  3、部分蚕丝被销售企业和个体经营业主对于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只做简单的入库和台账销售记录,缺少对蚕丝被的来货检验与监督机制,给不合格产品的流通带来了便利。

  四、消费警示

  1、消费者在购买蚕丝被类产品时,应选择有信誉的购物场所并留存购物凭证,以便出现质量问题能够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消费者选购蚕丝被应注意查看产品的标识,如成分、厂名厂址等,特别是蚕丝被产品由于价值较高,更应该关注标识中关于重量、等级、纤维含量等重要指标。

  3、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应近距离闻一下是否存在刺激性的气味。如果存在刺激性气味,则要提高警惕,该产品可能存在甲醛超标、有异味等质量问题,如果是蚕丝被产品有可能含油率指标不符合要求。对新购买的服装应洗涤后再穿着,需要注意的是蚕丝被产品不能水洗。

  4、在购买过程中,若对产品质量有疑问,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提供该产品的检测证书,并且注意商家检测证书是否为权威检测机构提供,如若不是,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书,切不可盲目相信商家提供的所谓证明材料。

  5、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选择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及时到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以获得产品质量的有力证据,并进一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床上用品

  一、概况

  2018年5月至7月,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省工商局)对全省部分地区流通领域的床上用品类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工作范围涉及淮安市、扬州市、盐城市、泰州市、沭阳县、南通市、连云港市、无锡市、苏州市。标称商标涉及紫罗兰、雅鹿、水星家纺等77个品牌,共计抽查142批次,经检验,合格63批次,合格率为44.4%。(详见附件2:2018年第一阶段床上用品抽检结果汇总表)

  二、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和判定标准

  (一)检验依据

  1、《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床上用品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细则》;

  2、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3、GB/T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4、GB/T29862《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5、GB/T22844《配套床上用品》;

  6、GB/T22796《被、被套》;

  7、GB/T22797《床单》;

  8、GB/T22843《枕、垫类产品》;

  9、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商品明示质量要求;

  标注执行标准的,按明示标准执行;没有标注执行标准的,按上述现行标准执行。

  (二)检验项目

  1、使用说明;

  2、甲醛含量(mg/kg) ;

  3、pH值;

  4、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

  5、异味

  6、耐水色牢度(级);

  7、耐汗渍(酸、碱)色牢度(级);

  8、耐干摩擦色牢度(级);

  9、耐湿摩擦色牢度(级);

  10、耐皂洗色牢度(级);

  11、耐光色牢度(级);

  12、纤维含量(%);

  13、水洗尺寸变化率(%);

  14、断裂强力(N);

  15、起球性能(级)

  (三)判定标准

  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本规则检验依据规定的要求,判为合格。产品所检项目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规则检验依据规定的要求,判为不合格;仅标识不合格的,检验结论为标识不合格。

  合格判定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XX标准,检验结论为合格。

  不合格判定结论:(1)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经抽样检验,使用说明项目不符合XX标准,检验结论为标识不合格。(仅使用说明一项不符合的,检验结论为标识不合格)

  三、抽检结果分析

 检验项目检测结果表

商品名称

测试项目

批次

合格批次

不合格批次

床上用品

使用说明

136

75

61

甲醛含量

142

142

0

pH值

142

137

5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142

142

0

异味

142

142

0

耐水色牢度

142

140

2

耐酸汗渍色牢度

142

140

2

耐碱汗渍色牢度

142

140

2

耐干摩擦色牢度

142

139

3

耐湿摩擦色牢度

141

135

6

耐皂洗色牢度

141

140

1

耐光色牢度

140

135

5

纤维含量

142

125

17

水洗尺寸变化率

131

 116

15

断裂强力

128

95

33

起球性能

32

29

3

 

  本次抽检床上用品类商品共142个批次,其中,不合格79批次。下面逐项分析:

  1、使用说明(标识)。

  按GB/T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标准,床上用品商品应标注:制造者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使用和贮藏注意事项等内容,对产品标准中有标注要求的亦应该符合要求。正确标注使用说明是质量诚信的前提。使用说明信息的缺失或错误不仅影响了消费者对商品的使用,而且会误导影响消费者的正确选购和维护,也是对消费者的欺骗。

  经检验,共有61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主要体现在:1)纤维成分及含量,商品实际纤维含量与标注不符或标注不正确或缺项或未标注,这也导致了明知道不正确却无法按现有产品标准判定的现象出现;2)维护方法,商品标注不正确或未标注;3)产品号型或规格,商品耐久标签或填充物质量未标注;4)执行的产品标准,商品标注执行的产品标准不正确或未标注,其中有的商品标注安全标准不正确;5)制造者名称和地址,商品未标注或不正确;6)安全类别,商品标注执行的安全标准类别未选择或未标注;7)产品名称,商品未按标准要求如实标注表明产品真实属性的名称。

  2、染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汗渍(酸)色牢度、耐汗渍(碱)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

  该项目主要是考核商品的染色牢度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应的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染色牢度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商品使用的美观性,而且也是影响人体健康的重要指标之一。当染色牢度不佳时,就会掉色、褪色,不仅会影响美观,作为跟皮肤密切接触的床上用品,各种染料极易粘附到人的皮肤上,在细菌的生物催化作用下,会成为人体病变的诱因。

  经检验,共有21批次的商品色牢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中:耐水色牢度2批、耐酸汗渍色牢度2批、耐碱汗渍色牢度2批、耐干摩擦色牢度3批、耐湿摩擦色牢度6批、耐皂洗色牢度1批、耐光色牢度5批。

  3、纤维成分及含量

  该项目主要是考核商品的纤维成分及含量是否符合企业的明示标注,及GB/T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规定的GB/T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要求的偏差范围。纤维成分和含量是纺织品的重要品质指标,反映了产品的真实属性,由于各种纺织纤维的成本价及适用性差异较大,因此纤维成分和含量是消费者选择纺织品的主要参考指标和重点关注内容,错误标注会对消费者的消费选择产生误导。

  经检测,共有17批次商品的纤维成分及含量不符合要求。不合格主要体现在:商品实际纤维含量与标注不符。原因分为二种情况:一种是不经检验随意标识,或按经验标注。如:标识标注为:全棉,实测结果为:棉86.4% 聚酯纤维8.9% 再生纤维素纤维4.7%。一种是为了增加产品的卖点,虚标价格高的天然纤维成分及其含量。如:标识标注为:羊毛100%,实测结果为:聚酯纤维57.5%羊毛42.5%。

  4、pH值

  按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应的产品标准规定,商品的pH值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pH值是反映纺织品酸碱度的一个主要指标。人的皮肤呈弱酸性,有助于防止病菌侵入,产品pH值呈中性和弱酸性时,对人体无害。pH值偏高或偏低,均有可能破坏人体表皮的酸碱平衡,引来病菌。

  经检验,共有5批次商品的pH值不符合要求。

  5、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主要检查商品中是否含有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禁用的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当染化料中含有可分解禁用偶氮染料时,纺织品上的染料转移到人的皮肤时,经人体正常代谢过程,在分泌物的生物催化作用下发生分解还原,并释放出某些有致癌性的芳香胺,这些可分解芳香胺被人体皮肤吸收后,在人体内通过代谢作用使细胞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发生变化,成为人体病变的诱发因素,具有潜在的致癌性。

  经检验,该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

  6、异味

  主要检查商品中是否含有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特定的气味。异味不合格意味着该纺织品有诱发影响人体健康的皮肤、呼吸道等疾病的可能性。

  经检验,该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

  7、甲醛

  主要检查商品的甲醛含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甲醛的危害性已被人们所熟知,印染生产企业应对原、辅材料把关,印染加工时,选择低甲醛或无甲醛的助剂,对消费者的人身健康负责。

  经检验,该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

  8、断裂强力

  主要检查商品的断裂强力是否符合国家标准GB/T22844-2009、GB/T22796-2009、GB/T22797-2009的要求。断裂强力是评定纺织品内在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断裂强力达不到标准要求,床上用品容易在外力的影响下形成破洞,耐用性较差,影响正常的使用。

  经检验,共有33批次的商品断裂强力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体现在断裂强力-纬向达不到标准要求,造成断裂强力不合格的最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织造用纱线的单纱强力过低;二是面料组织结构稀薄,纬密度偏低;三是产品面料加工或者储存方法不对,造成面料强力损失过多。

  9、水洗尺寸变化率

  主要检查商品水洗尺寸变化率是否符合标准GB/T22844-2009、GB/T22796-2009、GB/T22797-2009的要求。水洗尺寸变化率不合格就会影响床上用品的外观,尤其是被套,被套一旦缩水就套不进棉花胎、被芯等,被套就无法正常使用,这样对于消费者而言损失还是挺大的。

  经检验,共有15批次的商品水洗尺寸变化率不符合标准要求。由于面料受原料本身特性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诸多因素影响,存在缩水的情况。

  10、起球性能

  主要检查商品的起球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GB/T22844-2009、GB/T22796-2009、GB/T22797-2009的要求,床上用品是直接接触消费者皮肤的商品,如果起球性能不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会在使用过程中起小毛毛或小球球,直接影响床上用品的外观,及使用时的舒适性。

  经检验,共有3批次的商品起球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

  不合格的原因为:

  1、 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大品牌的专卖店或者大型商超的产品质量还是有一定保证的。而本次大部分受检企业为个体经营户或者小型超市。由于个体户的产品有一部分是来自中小型生产企业甚至是一些不知名小企业,产品质量问题相对而言比较多。生产企业质量意识淡薄,对标准要求的理解和重视程度不够,没有规范的管理体系,对产品质量的管理不到位。

  2、部分销售企业和个体经营业主对于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只做简单的入库和台账销售记录,缺少对来货检验与监督机制,给不合格产品的流通有了可乘之机。经营企业对所售商品缺乏监管意识,相关质管人员的专业知识缺乏,没有严格的进货把关制度。某些个体经营户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对所售商品质量负责的意识。

  四、消费警示

  目前就不同的市场上销售的各类床上用品,从品种到质地,供消费者选择的范围都很大,消费者挑选时,应该充分考虑使用的安全、健康、舒适,选购时应该做到如下方面:

  1、商品标识要看仔细。标识可以是不同形式的,但内容必须是一致的相同的。选购时应检查制造者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使用和贮藏注意事项等内容是否标注完整。

  2、商品安全不能忽视。消费者虽然不能用技术手段来甄别内在安全,但可以通过简单的方法来辨别,把购买的床上用品闻一下,看是否有异味。有异味可能涉及多项安全指标不合格,我们要拒绝购买有异味的商品。

  3、品牌选择很重要。从我们的品牌监测结果表不难看出,市场占有率比较高的品牌床品相对而言,合格率是很高的,商品质量自然都是有保证的。

  4、使用前洗涤很必要。床上用品在使用前应该先洗涤一下,晒一晒,可以将床品在生产、销售过程中残留或粘附的不良物质有效去除。

  三、毛  巾

  一、概况

  2018年4月至5月,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省工商局)对全省部分地区流通领域的毛巾类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工作范围涉及南京、常州、苏州、淮安和苏州园区5个城市。涉及标称商标金号、洁丽雅、洁玉等27个品牌,共计抽查55批次,经检验,合格34批次,合格率为62%。(详见附件3:2018年第一阶段毛巾抽检结果汇总表)

  二、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和判定标准

  (一)检验依据

  1、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2、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3、GB/T 22864-2009《毛巾》

  4、GB/T 29862《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二)检验项目:

  1、使用说明(标识)

  2、甲醛含量

  3、pH值

  4、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5、耐水色牢度

  6、耐汗渍色牢度(酸碱)

  7、异味

  8、耐摩擦色牢度

  9、耐皂洗色牢度

  10、吸水性

  11、纤维含量

  (三)判定标准:

  1、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2、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3、GB/T 22864-2009《毛巾》

  每类商品同一款号、同一色号随机抽取相关数量的样品,所抽取的商品应满足检验要求。

  三、抽检结果分析

  检验项目检测结果表

 

商品名称

测试项目

抽检批次

合格批次

不合格批次

毛巾

使用说明(标识)

55

39

16

甲醛含量

55

55

0

pH值

55

54

1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55

55

0

耐水色牢度

55

55

0

耐汗渍色牢度

55

55

0

异味

55

55

0

耐摩擦色牢度

55

55

0

耐皂洗色牢度

55

52

3

吸水性

55

48

7

纤维含量

55

47

8

 

  本次抽检,共21个批次不合格。下面逐项分析:

  1、使用说明。经检验,共有16个批次的商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使用说明是产品的组成部分,上面的内容应如实的介绍产品,提供的产品信息是为了帮助用户能够正确的使用和维护产品。2017年7号国家标准公告发布,原强制性标准GB 5296.4-2012正式变更为推荐性标准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其内容保持不变,要求:产品上应标有制造者信息、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纤维成分及含量、洗涤护理、执行的产品标准等内容,标注的内容应简明、准确、科学、通俗易懂,还应提供可永久附着在产品上的耐久性标签,而提供足够的产品信息及洗涤和维护的方法,目的也是为了使用户能够更加正确的使用和维护。此次的抽检主要不合格体现在维护/洗涤方法标注错误;使用说明上未标注产品名称, 使用说明和耐久性标签的维护/洗涤方法不一致等。缺失或标注错误这些重要的信息后,会误导消费者,不能正确使用和维护产品,错误的维护/洗涤方法会对产品造成严重的损害,进而影响产品的再次使用,严重时会造成对人体安全健康的不良影响。

  2、禁用偶氮染料。经检验,此次抽查的毛巾类商品均符合标准。禁用偶氮染料项目主要检查一定条件下还原裂解出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这些芳香胺已被证实或被怀疑对人体具有致癌性。该项目是纺织类产品安全性能的重要指标,如果检出量超过20mg/kg的限量,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需生产企业引起足够重视。

  3、甲醛。经检验,此次抽查的毛巾类商品均符合标准。毛巾类商品与人体直接接触,应符合GB 18401-2010标准中 B类(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甲醛的含量不超过75mg/kg的要求,若该商品为A类婴幼儿用品,则甲醛的含量应不超过20mg/kg的要求。

  4、pH值。经检验,此次抽查的毛巾类商品有1个批次不合格,实测值为9.6,超出了标准规定的4.0-8.5的范围。pH值主要检查经整理后残留在纺织品上的酸、碱物质的多少。pH偏高或偏低,不仅对纺织品本身的使用性能有影响,而且在纺织品使用过程中可能对人体带来一定的危害。pH值是衡量服装酸碱程度的指标。人体皮肤呈弱酸性,为防止病菌的侵入,服装的pH值在微酸性和中性之间有利于保护人体皮肤健康。pH值超出标准范围,过高过低都会破坏人体皮肤表面的平衡,易导致过敏性皮炎等疾病。

  5、纤维成分和含量。经检验,共有8个批次的商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纤维成分和含量是纺织品的重要品质指标,由于各种纺织纤维的成本价及适用性差异较大,因此纤维成分和含量是消费者选择纺织品的重点关注内容,错误标注可对消费者的消费选择产生误导。此次抽检纤维成分和含量不合格体现在纤维成分和含量的实测值与使用说明上描述不符。抽查编号为1805446的浴巾,吊牌成分为:100%棉(缎档及装饰部分除外),而实测值为:76.4%棉12.9%聚酯纤维10.7%再生纤维素纤维(缎档及装饰部分除外)。

  6、色牢度。经检验,此次抽查的毛巾类商品有3个批次耐洗色牢度不合格。最差的一个批次沾色牢度仅为2级。主要检查染色织物在使用或加工过程中,经受外部因素(挤压、摩擦、水洗、雨淋、汗浸、曝晒等)作用的褪色(沾色)程度,是纺织品的一项重要指标。色牢度太差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其中的染料脱落有可能通过皮肤上的汗液等吸收进入人体而对健康产生危害;另一方面,色牢度太差的产品,影响产品本身使用的美观,还会沾色在同时穿着或洗涤的其它衣物上,因此普遍受到消费者的关注。

  7、吸水性。经检验,共有7个批次的商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毛巾吸水性是指毛巾对水分的吸收能力。毛巾吸水性是检验毛巾使用性能的一个重要指标,有些厂家为了增加毛巾蓬松感,使用了柔软剂,当使用过多时,就会破坏吸水性。

  四、消费警示

  1、消费者在购买毛巾类产品时,应选择有信誉的购物场所并留存购物凭证,以便出现质量问题能够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消费者选购毛巾应注意查看产品的标识,如成分、厂名厂址等,更应该关注标识中关于等级、纤维含量等重要指标。

  3、消费者购买毛巾类产品时应近距离闻一下是否存在刺激性的气味。如果存在刺激性气味,则要提高警惕,该产品可能存在甲醛超标等质量问题。对新购买的毛巾应洗涤后再使用。

  4、在购买过程中,若对产品质量有疑问,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提供该产品的检测证书,并且注意商家检测证书是否为权威检测机构提供,如若不是,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书,切不可盲目相信商家提供的所谓证明材料。

  5、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如洗涤过程中掉色严重,或者在使用时褪色严重等,可以选择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及时到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以获得产品质量的有力证据,并进一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衬  衫

  一、概况

  2018年5月至7月,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省工商局)对全省部分地区流通领域的衬衫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工作范围涉及常州市、南通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兴市、苏州园区。涉及标称商标九牧王、名林、球星皇等38个品牌,共计抽查75批次,经检验,合格68批次,合格率为90.7%。(详见附件4:2018年第一阶段衬衫抽检结果汇总表)

  二、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和判定标准

  (一)检验依据

  1.《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衬衫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细则》;

  2.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29862《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GB/T2660《衬衫》

  GB/T18132《丝绸服装》

  FZ/T43015《桑蚕丝针织服装》

  FZ/T73043《针织衬衫》

  3.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商品明示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异味、纤维含量、撕破强力(机织)、顶破强力(针织)等。

  (三)判定标准

  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本规则检验依据规定的要求,判为合格。产品所检项目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规则检验依据规定的要求,判为不合格。

  合格判定结论: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XXXX标准,检验结论为合格。

  不合格判定结论:经检验,XXXX项目不符合XXXX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三、抽检结果分析

  检验项目检测结果表

商品名称

测试项目

抽检批次

合格批次

不合格批次

衬衫

甲醛含量

75

75

0

pH值

75

75

0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75

75

0

耐水色牢度

75

75

0

耐汗渍色牢度

75

75

0

耐干摩擦色牢度

75

75

0

异味

75

75

0

纤维含量

75

68

7

耐湿摩擦色牢度

75

75

0

撕破强力

75

75

0

 

  本次抽检衬衫商品共75个批次,其中,不合格7批次。下面逐项分析:

  1、纤维含量项目。

  GB/T 29862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标准要求:每件产品应附着纤维含量标签,标明产品中所含各组分纤维的名称及其含量。本次抽查的75批次产品中,有7批次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其中,严重不合格0批次。不合格产品问题主要体现在纤维名称标注不规范,纤维标注成分与实测成分不一致等。部分产品用低价纤维冒充高价纤维,以次充好,以假乱真,误导消费者。

  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

  生产企业质量意识淡薄,对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了解不够;一味追求利益,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降低成本,更有甚者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四、消费警示

  消费者在选购衬衫商品时应注意:

  1、看外观,查标签

  产品是否具有完整的标识,包括产品使用说明(外挂吊牌)、耐久性标签(水洗唛),是否明确地标注了制造者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规格,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洗涤方法、产品标准编号、产品质量等级、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及安全技术类别等标注的内容。同时查看产品的做工是否良好并试穿查验服装是否适合及舒适程度。

  2、摸手感、闻气味

  可以近距离闻一下衣服是否存在刺激性的气味,尤其是折叠带包装的产品。如果存在刺激性的气味,则要提高警惕,该产品可能存在甲醛超标、有异味等质量问题。还可以根据穿着的经验,查看所标注的成分(材质),从面料的手感、眼观来进行观察,标识与货品的真实现状是否相符。

  3、留凭证,善维权

  在商品购买后的一段时间内,尽量保存好有关该商品的所有凭证,包括:购买票据、服装吊牌等,其不仅可用于指导产品维护,还可以在出现质量纠纷时作为重要的凭据。

 

 

附件1:2018年第一阶段蚕丝被抽检结果汇总表.xls附件2: 2018年第一阶段床上用品抽检结果汇总表.xls附件3:2018年第一阶段毛巾抽检结果汇总表.xls附件4:2018年第一阶段衬衫抽检结果汇总表.xls

编辑:东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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