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6号)涉及我省1家生产企业、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18年第36号)涉及南京市玄武区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成贤街连锁店销售的标称南京登奥禽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散养草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经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南京市玄武区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成贤街连锁店共购进该批次产品24盒,均已销售完毕,无库存。企业已经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了召回措施,暂未收到召回产品。
三、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经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管局调查,不合格原因是养殖环节造成的。南京登奥禽业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产品10箱,每箱30市斤,进货价为7元/斤,经分装后为17元/盒。该批鸡蛋经分装均已销售完毕,无库存,暂未收到召回产品。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