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抽检酒类、乳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豆制品、食糖、方便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蛋制品、蜂产品、罐头、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调味品25类食品共315批次样品,全部合格(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酒类6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糕点26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47批次,全部合格;饮料16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1批次,全部合格;饼干4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8批次,全部合格;食糖3批次,全部合格;方便食品5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14批次,全部合格;水果制品12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2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9批次,全部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全部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全部合格;蛋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蜂产品4批次,全部合格;罐头4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10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6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15批次,全部合格。
二、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10.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罐头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