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抽检蔬菜、大米、蛋及蛋制品、饮料、瓶/桶装饮用水、水产品、餐饮食品7类食品共210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20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蔬菜54批次,全部合格;大米18批次,全部合格;蛋及蛋制品18批次,全部合格;饮料58批次,全部合格;瓶/桶装饮用水45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品1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餐饮食品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11.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