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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安全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18年第5期)
江苏消费网 (2018-03-28) 来源: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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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号),涉及我省1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涉及天猫万三旗舰店(经营者为昆山市周庄镇万三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昆山市周庄镇万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万三猪手,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0CFU/g<10CFU/g3.5×105CFU/g<10CFU/g<10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得超过104CFU/g。不合格产品批次为2017730日。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昆山市市场监管局核查,上述批次“万三猪手”共生产20袋,已全部售出。经企业及当地监管部门排查,上述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快递过程中运输不当造成猪骨戳破包装导致菌落总数超标,企业已采取对快递包装内加入泡沫填充以防止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情况发生。针对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查处,并对企业下发了听证告知书。企业收到听证告知书后提出陈述、申辩,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编辑:魏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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