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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安全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12期)
江苏消费网 (2018-02-14) 来源:北京市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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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抽检糕点、乳制品、蛋制品、食用农产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糖果制品、饼干、肉制品、其他食品、罐头、蔬菜制品等20类食品901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89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糕点163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51批次,全部合格;蛋制品44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42批次,合格样品4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蜂产品2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100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制品135批次,全部合格;水果制品9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54批次,全部合格;餐饮食品58批次,合格样品5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2批次,全部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4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53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10批次,全部合格;饼干54批次,合格样品5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86批次,全部合格;其他食品20批次,全部合格;罐头1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 田涛(北京西郊伟伟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经营的普通鸡蛋,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经检测实测值为13.2 μ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2.北京惠福圆餐饮有限公司经营、消毒的菜盘,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经检测实测值为检出 /50cm2,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 /50cm2。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北京市美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美丹杂粮消化饼干(酥性饼干),不合格项目为霉菌,经检测实测值为110 CFU/g,标准值规定为≤50 CFU/g。检验机构为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 标称天津市蓟县富兴食品厂生产,北京绿谷金百万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蘑菇罐头,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经检测实测值分别为0.59 g/kg、0.141 g/kg,标准值规定分别为≤0.05 g/kg、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5. 标称华容县振华酱菜厂生产,北京得润华食府经营的盈川泡菜系列,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经检测实测值为2.57 g/kg,标准值规定为≤1.0 g/kg。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对标称生产企业在外省的,我局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产品合格信息-糕点

  附件3.产品合格信息-乳制品

  附件4.产品合格信息-蛋制品

  附件5.产品合格信息-食用农产品

  附件6.产品合格信息-蜂产品

  附件7.产品合格信息-粮食加工品

  附件8.产品合格信息-水产制品

  附件9.产品合格信息-水果制品

  附件10.产品合格信息-速冻食品

  附件11.产品合格信息-餐饮食品

  附件12.产品合格信息-茶叶及相关制品

  附件13.产品合格信息-淀粉及淀粉制品

  附件14.产品合格信息-豆制品

  附件15.产品合格信息-调味品

  附件16.产品合格信息-糖果制品

  附件17. 产品合格信息-饼干

  附件18. 产品合格信息-肉制品

  附件19.产品合格信息-其他食品

  附件20.不合格产品信息-食用农产品

  附件21.不合格产品信息-餐饮食品

  附件22.不合格产品信息-饼干

  附件23.不合格产品信息-罐头

  附件24.不合格产品信息-蔬菜制品

  附件25.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9日

编辑:魏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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