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自行车产品质量检验站,对电动自行车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共抽查电动自行车产品229批次,合格209批次,合格率为91.3%。存在主要问题是整车质量(重量)和把立管静负荷不合格。
一、产品及行业概况
电动自行车是一种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我国对电动自行车产品实行生产许可制度,到2014年底,全国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约有1300家,主要分布在江苏、浙江、天津、山东和广东等省市,其中江苏省是电动自行车主要生产和销售省份,而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是江苏省内电动自行车的主要产地。
经过十余年的沉淀和发展,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可靠性都得到了显著提高。在市场竞争的驱动下,技术创新日趋活跃,技术成果不断涌现。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企业创新动力不足,陷入了技术上的同质化和研发上的“拿来主义”,技术创新遭遇瓶颈。在整车制造领域,长续行里程和轻量化的技术难题尤其突出。当下的“产品创新”很大程度上仍然停留在外观造型的更新层面,核心技术研发的投入不足。
从市场反馈和监督抽查数据看,电动自行车的总体质量水平较为平稳。但行业共性的质量风险依然存在。车辆使用过程中,仍暴露出制动性能差、车辆可能自燃等安全问题。此外,车辆的电磁兼容(抗干扰)问题不容忽视,在2014年江苏省风险监测中,该项目仅为23.7%。国内出口到欧美市场的电动车已有因此召回的案例。
二、抽查概况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江苏质监局组织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无锡、苏州、常州等地区的229家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229种产品,其中包含雅迪、新日、爱玛等一线品牌(年产量100万辆以上),欧派、绿能、速派奇等二线品牌(年产量50万辆以上)。抽查情况详见表1。
表1 主要产地分类监督抽查汇总表
地区 |
抽查企业数(家) |
合格企业数(家) |
地区合格率(%) |
无锡 |
97 |
90 |
92.8% |
常州 |
47 |
43 |
91.5% |
苏州 |
27 |
24 |
88.9% |
其它地区 |
58 |
52 |
89.7% |
合 计 |
229 |
209 |
91.3% |
三、检验依据
电动自行车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GB 17761-1999”)、(X)XK16-002《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电动自行车补充技术要求》和企业明示的技术要求。产品监督抽查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2。
表2 产品监督抽查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
检验项目 |
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 |
检测方法 |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
||
A类a |
B类b |
|||||
1 |
最高车速 |
GB 17761-1999 5.1.1 |
GB 17761-1999 6.1.1 |
● |
|
|
2 |
制动性能 |
GB 17761-1999 5.2.1 |
GB 17761-1999 6.2.1 |
● |
|
|
3 |
车架/前叉组合件 振动强度 |
GB 17761-1999 5.2.2.2 |
GB 17761-1999 6.2.2.2 |
● |
|
|
4 |
限速装置 |
《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附件6 电动自行车补充技术要求 3.1 |
《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附件6 电动自行车补充技术要求 4.1 |
● |
|
|
5 |
整车质量(重量) |
GB 17761-1999 5.1.2 |
GB 17761-1999 6.1.2 |
|
● |
|
6 |
脚踏行驶能力 |
GB 17761-1999 5.1.3 |
GB 17761-1999 6.1.3 |
|
● |
|
7 |
把立管静负荷 |
GB 17761-1999 5.2.3.3 |
GB 17761-1999 6.2.3.3 |
|
● |
|
8 |
脚蹬 间隙 |
地面距离 |
GB 17761-1999 5.2.5 |
GB 17761-1999 中6.2.5 |
|
● |
足趾间隙 |
||||||
9 |
鞍座调节 夹紧强度 |
GB 17761-1999 5.2.6.2 |
GB 17761-1999 6.2.6.2 |
|
● |
|
10 |
绝缘性能 |
GB 17761-1999 5.2.8.2 |
GB 17761-1999 6.2.8.2 |
|
● |
|
11 |
蓄电池标称电压 |
GB 17761-1999 5.2.8.4 |
GB 17761-1999 6.2.8.4 |
|
● |
|
12 |
制动断电装置 |
GB 17761-1999 5.2.8.5 |
GB 17761-1999 6.2.8.5 |
|
● |
|
13 |
欠压、过流 保护功能 |
GB 17761-1999 5.2.8.6 |
GB 17761-1999 6.2.8.6 |
|
● |
|
a 极重要质量项目 b 重要质量项目 |
四、检测结果
本次监督抽查电动自行车产品229批次,合格209批次,合格率为91.3%。 存在主要问题是部分产品的整车质量(重量)、把立管静负荷、脚蹬间隙等不符合标准要求。监督抽查结果项目分类表见表3。
表3 监督抽查结果项目分类表
序号 |
检测项目名称 |
检测项目数 |
合格项目数 |
合格率 % |
1 |
最高车速 |
229 |
228 |
99.6% |
2 |
制动性能 |
229 |
229 |
100% |
3 |
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 |
229 |
227 |
99.1% |
4 |
限速装置 |
229 |
219 |
95.6% |
5 |
整车质量(重量) |
229 |
18 |
7.9% |
6 |
脚踏行驶能力 |
229 |
207 |
90.4% |
7 |
把立管静负荷 |
229 |
71 |
31.0% |
8 |
脚蹬间隙 |
229 |
180 |
78.6% |
9 |
鞍座调节夹紧强度 |
229 |
220 |
96.1% |
10 |
绝缘性能 |
229 |
222 |
96.9% |
11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 |
229 |
229 |
100% |
12 |
制动断电装置 |
229 |
224 |
97.8% |
13 |
欠压、过流保护功能 |
229 |
214 |
93.4% |
合计 |
229 |
209 |
91.3% |
五、质量分析
1、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
国家标准GB 17761-1999中规定电动自行车的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属否决项,车架/前叉组合件断裂直接危害人身安全。本次抽检共有2个生产企业的产品,在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试验过程中车架出现开裂,不合格率为0.9%(与2014年一致)。不合格现象均为车架立管与中接头连接部出现开裂。产生不合格的原因为:车架立管与中接头连接处结构不合理,立管在该位置的强度受到削弱;立管材质不符合要求,致使车架在振动试验过程中产生开裂。
2、限速装置
车速过快,影响操作稳定性,行驶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而造成人身事故伤害;其次影响骑行者判断力和反应时间,埋下交通事故的隐患。为此(X)XK16-002《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在“电动自行车补充技术要求”规定了限速装置项目。目测或手动检查电动自行车各部位(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有无可篡改的限速装置。
本次抽查共5家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装有(X)XK16-002规定的限速装置。这些电动自行车解除限速装置后,最高车速较未解除限速装置前的最高车速有很大程度的提升,提升率在24%~120%,车速上升到22.8 km/h~30.42 km/h。
监测发现,企业现在均采用电子限速的模式,即通过控制器内部设定程序限制车速;但也存在商家通过电子信号手段破解信号,解除限速提高车速。为此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不应随意改变限速装置。
3、整车质量(重量)
国家标准GB 17761-1999中该项目不是否决项目,企业为满足消费者需求、提高卖点、增加功能,如:增加车架强度,加大电池容量,使用无刷电机,采用铝合金整体车轮等,电动自行车性能越加完善,当然整车重量也必然增加。该项目共有211批次不合格,单项不合格率为92.1%(2014年该项不合格率为67.0%)。
现行GB17761-1999标准制订于行业起步初期,标准已经远远不能适应行业发展需要。为此GB 17761修订稿规定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不大于55kg”(99版标准规定含电池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
4、脚踏行驶能力
设置该项目主要考虑,如果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应能够轻快骑行,但该项目在国家标准GB 17761-1999中不是否决项目,且绝大多数消费者全电动模式使用电动自行车,脚踏骑行功能成了鸡肋,所以企业也忽视脚踏行驶能力的实用性。该项目共有22批次不合格,单项不合格率为9.6%。主要不合格原因是:中轴转动不灵活、曲柄位置不便于骑行者蹬踏,无法达到标准规定的“30 m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 km”指标。
5、把立管静负荷
把立管静负荷项目属产品安全指标,如果该项目不合格,在骑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把立管断裂或严重变形,使骑行者重心前倾,导致车辆失控,引发事故。本次抽查共有158个批次出现不合格,不合格率为75.6%(2014年该项目不合格率为47.4%)。不合格现象为试验过程中,施力未达到2000N时,把立管即发生严重变形。引起严重变形的原因,主要有:(1)立管壁厚太薄,(2)405mm以下小轮径电动自行车把立管太长或可调节范围过大,使得把立管抗弯强度不够。
6、脚蹬间隙
脚蹬间隙由足趾间隙项目和地面距离项目组成。其中地面距离属于产品安全指标,当脚蹬处于最低位置, 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及车上任何零部件应不触及地面。脚蹬间隙不符合要求时,电动自行车在转弯时脚蹬或其它零部件如触及地面,容易导致骑行者摔倒,发生人身事故。本次抽查共有49个批次出现不合格,单项不合格率为21.4%(2014年该项目不合格率为15.3%)。其不合格主要原因一是部分车型中轴部位尺寸偏宽,另一原因是小轮径车型的车架中接头设计位置及曲柄脚蹬选用不合理,在设计时未严格执行标准要求。
7、鞍座调节夹紧强度
该项目考核鞍座、鞍管和车架的结合牢固程度,在规定力的作用下,水平和垂直方向上不得发生转动,否则骑行者重心会产生偏离,造成整车失控。本次抽查共有9批次出现不合格,单项不合格率为3.9%(2014年该项不合格率为0.5%)。不合格主要原因:(1)由于鞍管的材质和工艺处理等问题,加之与车架立管尺寸配合不好,在未达到规定的水平力值时鞍管就相对于车架立管转动;(2)车架结构设计不合理或紧固件选用不合理,造成在的19.6 N.m力矩下车架立管无法夹紧鞍管。
8、绝缘性能
该项目是考核电气系统性能的重要指标,若不合格,则可能电器部件之间存在漏电现象甚至短路隐患,轻者影响续行里程及电池寿命,重者将引起火灾或对人体产生危害。本次抽查共有7批次不合格,单项不合格率为3.1%(2014年该项不合格率为3.3%)。主要现象是电机绝缘电阻为0 MΩ。其主要不合格原因是电机在绕线过程中,漆包线漆膜损伤、没有采用绝缘防护工艺(如浸漆工艺),同时电动自行车出厂检验未对绝缘性能考核、电机成品检验未对耐电压性能考核。
9、制动断电装置
该项目是为保护电器部件而设置,防止在制动时电机仍在驱动,影响制动效果、电机使用寿命。本次抽查中有5批次不合格,单项不合格率为2.2%(2014年该项不合格率为0.9%)。主要不合格原因是断电开关损坏,或断电开关电路断路。
10、欠压、过流保护功能
该项目由过流保护功能与欠压保护功能组成。设置欠压保护值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蓄电池深放电,电压过低将导致电池深放电,严重影响电池的使用寿命;设置过流保护值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大电流放电对电池、电机等电器部件的损害。本次抽查共发现15批次不合格,单项不合格率为6.6%(2014年该项不合格率为1.9%)。不合格表现形式主要是欠压、过流参数实测值不符合说明书明示的要求。抽查中也发现有部分企业不知道所生产电动自行车的欠压、过流保护值的作用和数值,在抽样时当场向控制器生产企业电话询问填写。
(二)不合格原因分析:
通过长期监管,虽然本次总体合格率与往年相比,有所下降,主要是在本次监督中,增加了“限速装置”项目(否决项目),检验依据为(X)XK16-002《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电动自行车补充技术要求》。其中不合格企业生产产品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1、产能过剩,降本降质
电动自行车在短短的15年发展历程中,其产量在高位徘徊。但因为电动自行车企业入门门槛低,部分企业仅着眼于低投入的低档次产品,鲜涉足中高档次产品,产量集中在同类型产品上。企业产能持续过剩,产品供求关系失衡,部分把低价格当成市场利器的企业在产品质量上重视不够,甚至有意牺牲质量降低成本。
2、技术薄弱,水平不足
尽管性能基本满足需要,但距离消费者对电池防盗、充电时间、可靠性等方面不断提高的要求仍有不小差距。特别是质量控制不当,偶尔引发事故发生,像极少数电动自行车自燃、车架前叉断裂、车轮变形等,但造成了重大社会影响,如:今年7月常州某电动车公司的仓库内电动自行车发生自燃导致厂房失火,损失惨重。这与企业管理意识淡薄,技术力量薄弱,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研究不到位,产品的可靠程度差,装配水平低,导致车辆返修率高。
3、创新乏力,产品同质
由于部分企业对眼前利益的短视行为,在技术创新层面,企业既缺乏资金又缺乏耐心,部分企业陷入了技术上的同质化和研发上的拿来主义,因此,近年来部分企业的技术创新仅满足于车型品种的变化,很少会静下心来研究核心技术的开发应用,相对于市场的快速发展,技术创新迟缓,市场上什么车型畅销,部分企业跟风,车型品种和产品技术呈现同质化局面。
4、标准滞后,服务缺位
电动自行车的标准体系尚在建立和完善过程中,特别是电动自行车零部件标准缺失比例较大,对零部件的质量控制要求标准化程度不深。电动自行车零部件的互换性很差,给消费者带来不便。
在市场不景气及单车利润下滑的形势下,少部分企业重销售、轻服务,不能及时处理好用户反馈的质量问题,导致质量投诉日益增多。社会化的售后服务体系尚不健全,维修市场不规范,电动车维修难,部分维修人员的维修技能较差,夸大故障,维修配件以次充好。电动自行车的车型品种更新换代过快,车辆使用一段时间出现质量问题,往往已经找不到配件更换。
2015年电动自行车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产品等级 | 批号/货号 | 标称生产单位 | 经销单位/平台 | 样品来源 | 检验结果 | 最高车速(km/h) | 制动性能(m) | 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 | 限速装置 | 整车质量(kg) | 脚踏行驶能力(km) | 把立管静负荷 | 脚蹬间隙(mm) | 鞍座调节夹紧强度 | 绝缘性能(MΩ)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V) | 制动断电装置 | 欠压过流保护功能 | 报告编号 | |||||||||||||
标准值 | 实测值 | 标准值 | 实测值 | 标准值 | 实测值 | 标准值 | 实测值 | 标准值 | 实测值 | 标准值 | 实测值 | 标准值 | 实测值 | 标准值 | 实测值 | 标准值 | 实测值 | 标准值 | 实测值 | 标准值 | 实测值 | 标准值 | 实测值 | 标准值 | 实测值 | |||||||||||
1 | 电动自行车 | 都市鸟 | TDR02Z | — | 2015.04.21 | 武进区郑陆东青飞乐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不合格 | ≤20 | 13.7 14.0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8 2.1 2.7 2.9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有限速装置 有限速装置 102.2% 90.7% |
≤40 | 52.8 52.8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60 36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350 4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11 |
2 | 电动自行车 | 凌爵 | TDR04Z | — | 2015.04 | 常州市凌爵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7 14.4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1 2.9 3.9 3.9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9.7 49.7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50 35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12 |
3 | 电动自行车 | 绿新 | TDT101Z | — | 2015.04 | 常州市昊锋电子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8.2 10.9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1 1.5 3.4 2.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1.2 41.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10 31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150 1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36 36 40.5 40.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13 |
4 | 电动自行车 | 爱源 | TDR01Z | — | 2015/04/22 | 常州名门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2.1 11.7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1 2.0 2.8 2.7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3 52.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20 32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1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14 |
5 | 电动自行车 | 聚英 | TDR01Z | — | 20150422 | 丹阳市访仙镇康盛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9.6 12.6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8 2.2 4.4 2.8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1.5 51.5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30 33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3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15 |
6 | 电动自行车 | 快虎 | TDT01Z | — | 2015.4.10 | 常州瑞村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2.8 13.3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8 2.0 2.6 2.6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32.0 32.0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不符合 不符合 220 22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16 |
7 | 电动自行车 | 劲晨 | TDR03Z | — | 2015-04-21 | 武进区横山桥劲晨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5 15.7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4 2.8 3.2 3.5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0.0 50.0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00 30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17 |
8 | 电动自行车 | 风靡 | TDR01Z | — | 20150318 | 常州风靡电动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7.6 7.9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7 1.8 2.5 2.7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7.2 47.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20 32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18 |
9 | 电动自行车 | 杰通 | TDR02Z | — | 2015405 | 武进区横山桥创峰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6.5 16.7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0 2.7 3.9 4.5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0.7 50.7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30 33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19 |
10 | 电动自行车 | SONGXIA | TDR101Z | — | 2015-4-22 | 常州喜洋洋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1 13.9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2 2.0 2.8 2.8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9.7 49.7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10 31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4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不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20 |
11 | 电动自行车 | 上海光阳 | TDT01Z | — | 2015.4.21 | 常州市佳丽电动自行车厂 | — | 生产企业 | 不合格 | ≤20 | 17.5 17.1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0 2.8 2.9 3.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有限速装置 有限速装置 51.4% 52.0% |
≤40 | 41.5 41.5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40 34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36 36 40.5 40.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不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21 |
12 | 电动自行车 | 润阳 | TDR104Z | — | 2015.04.10 | 常州市新澳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3.2 13.9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9 2.0 2.7 2.7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7.9 47.9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60 36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22 |
13 | 电动自行车 | 新奥斯 | TDR623G1Z | — | 2015-4-27 | 常州欧文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8 16.3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4 2.1 3.2 2.6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7.7 47.7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290 29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23 |
14 | 电动自行车 | 戰爵 | TDR201Z | — | 2015.4.19 | 常州市忆涛机械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8 16.1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3 2.0 3.0 2.7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1.4 51.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80 38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8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24 |
15 | 电动自行车 | 君特富 | TDR01Z | — | 2015.4.10 | 常州市武进区横林朝阳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7.2 16.9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0 2.5 3.9 3.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0.6 50.6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35 335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25 |
16 | 电动自行车 | 新兰 | TDEHH026Z | — | 2015.04.22 | 常州市千宇燕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4 15.1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4 2.1 3.2 2.8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20.6 20.6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135 135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36 36 40.5 40.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26 |
17 | 电动自行车 | DNYMH | TDR301Z | — | 2015.04.23 | 常州蓝鸟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4 14.9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9 1.8 2.6 2.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3 52.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30 33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27 |
18 | 电动自行车 | 火龙鸟 | TDR03Z | — | 15-04 | 常州市天如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8.7 8.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7 1.5 2.2 2.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34.7 34.7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35 335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36 36 40.5 40.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28 |
19 | 电动自行车 | 鼎霸 | TDR201Z | — | 2015-05-06 | 武进区洛阳鼎霸车辆配件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8 13.3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3 3.0 4.1 4.0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1.9 51.9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75 375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29 |
20 | 电动自行车 | NKNY | TDR105Z | — | 2015-05-05 | 常州豪硕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2.3 1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9 1.8 2.5 2.6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9.4 49.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40 34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30 |
21 | 电动自行车 | 喜达贝 | TDR02Z | — | 2015-05-05 | 新北区薛家喜达贝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1 17.1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7 2.4 3.5 3.0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1 53.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85 385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31 |
22 | 电动自行车 | 大润发 | TDR102Z | — | 2015-05-05 | 常州市顺耀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8 15.1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2 1.9 3.0 2.8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5.6 45.6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280 28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130 1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32 |
23 | 电动自行车 | 莱可斯 | TDR163Z | — | 2015-05-05 | 常州神鹿捷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3.3 13.4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3 2.4 3.2 3.1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1.0 41.0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275 275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 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36 36 40.5 40.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33 |
24 | 电动自行车 | 乾逹 | TDR-32Z | — | 2015-05-07 | 江苏金维车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1.1 11.3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7 2.0 2.6 2.8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5.1 45.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260 26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60 1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34 |
25 | 电动自行车 | 酷狼 | TDR01Z | — | 2015-05-06 | 武进区横山桥小羚羊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6.6 15.7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4 2.2 3.4 3.0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0.4 50.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50 35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350 3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35 |
26 | 电动自行车 | 欧玛琦 | TDR01Z | — | 2015-05-06 | 常州市欧玛琦电动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1.5 11.6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4 1.5 2.2 2.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9 52.9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35 335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100 1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36 |
27 | 电动自行车 | 绿得通 | TDR04Z | — | 2015-05-06 | 常州绿通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8 15.1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8 1.5 2.7 2.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9 52.9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80 38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37 |
28 | 电动自行车 | CZGXSUN | TDR-116Z | — | 2015-05-06 | 常州爱虎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8 14.1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3 1.7 3.2 2.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4.5 44.5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270 27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38 |
29 | 电动自行车 | 澳而玛 | TDR11Z | — | 2015-05-26 | 常州市博平机电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0 16.3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2 2.3 3.2 3.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9.1 49.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80 38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100 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39 |
30 | 电动自行车 | 马可波罗 | TDR04Z | — | 2015-05-27 | 常州市澳普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6.4 17.2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6 2.7 3.5 3.6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4.0 54.0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60 36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 8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40 |
31 | 电动自行车 | 豪爵 | TDR01Z | — | 2015-05-26 | 常州豪爵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2.0 13.0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3 1.6 2.1 2.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6.4 46.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00 30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00 2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41 |
32 | 电动自行车 | 苏杰 | TDR-145Z | — | 2015年5月 | 常州苏杰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不合格 | ≤20 | 8.6 9.3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1 1.2 1.9 1.9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不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4 53.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50 35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 3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42 |
33 | 电动自行车 | 米莱达 | TDR02Z | — | 2015-05-26 | 常州市科莱斯曼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2.1 14.3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0 2.1 2.6 2.8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6.5 46.5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不符合 不符合 280 28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4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43 |
34 | 电动自行车 | 荣事达 | TDR525Z-4 | — | 2015-05-26 | 合肥荣事达车业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 — | 生产企业 | 不合格 | ≤20 | 17.8 17.9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9 2.8 3.6 3.7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有限速装置 有限速装置 62.4% 65.9% |
≤40 | 50.8 50.8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55 355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 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44 |
35 | 电动自行车 | 台鼠赛豹 | TDR03Z | — | 2015-05-27 | 常州市赛豹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3.3 14.0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6 1.7 2.4 2.5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1 52.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70 37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90 15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45 |
36 | 电动自行车 | 绿豪 | TDR08Z | — | 2015-05-27 | 常州市绿豪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2 14.0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1 2.0 2.9 2.8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3 52.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60 36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15 1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46 |
37 | 电动自行车 | 中美奥斯 | TDR10Z | — | 2015-06-03 | 常州市普奥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2 15.0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7 2.0 2.6 2.8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7.2 47.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280 28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不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47 |
38 | 电动自行车 | 京都小羚羊 | TDR305Z | — | 2015-06-09 | 苏州金龙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3.2 12.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4 1.7 2.1 2.6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0.3 50.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270 27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30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48 |
39 | 电动自行车 | 华源 | TDR01Z | — | 2015-06-10 | 南通辉煌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3.7 16.0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9 2.3 2.5 3.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2 53.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80 38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0 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符合 不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49 |
40 | 电动自行车 | 奥旭雅 | TDT-03Z | — | 2015-06-08 | 吴江旭日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不合格 | ≤20 | 14.6 14.4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8 1.7 2.7 2.6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有限速装置 有限速装置 87.7% 86.1% |
≤40 | 46.6 46.6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不符合 不符合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 ——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不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50 |
41 | 电动自行车 | 雅捷 | TDR01Z | — | 2015-06-10 | 雅捷电动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8.5 18.8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7 3.8 4.5 4.5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4 52.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80 38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150 2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51 |
42 | 电动自行车 | 雅哥弟 | TDR35Z | — | 2015-06-10 | 耀马车业(中国)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9.7 19.9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4 3.5 4.5 4.9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37.4 37.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20 32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52 |
43 | 电动自行车 | 赛欧玛 | TDR1206Z | — | 2015-06-09 | 张家港市迅达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8.3 7.9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5 1.2 2.4 2.1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0.6 50.6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60 36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350 3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不符合 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53 |
44 | 电动自行车 | 皇都 | TDR32Z | — | 2015-06-10 | 南通市通州区中通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6.2 16.3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7 3.1 3.5 3.5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4.0 54.0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90 39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54 |
45 | 电动自行车 | 轻盈 | TDR03Z | — | 2015-06-11 | 江苏轻盈机车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1 15.2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8 2.3 2.7 3.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0 52.0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50 35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100 1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55 |
46 | 电动自行车 | 缘派 | TDR12Z | — | 2015-06-11 | 如皋缘派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6.4 16.1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2 1.9 3.1 2.8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1.7 51.7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40 34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56 |
47 | 电动自行车 | 金狮 | TDR035Z-197 | — | 2015-05-15 | 江苏高新金狮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9.4 19.2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5 3.3 4.6 4.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0.1 50.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80 38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 8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不符合 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57 |
48 | 电动自行车 | 奥斯一百 | TDR-03Z | — | 2015-06-10 | 南通大洋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6 13.8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1 1.9 3.3 2.9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6 52.6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80 38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 不符合 不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80 1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58 |
49 | 电动自行车 | 迎松 | TDR68Z | — | 2015-06-04 | 丹阳市江海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不合格 | ≤20 | 17.7 18.6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8 3.2 3.7 4.1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不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0.6 50.6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410 41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00 3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59 |
50 | 电动自行车 | 欧鸽 | TDR103Z | — | 2015-05-27 | 常州市双马电动车辆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6.2 15.8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0 2.2 3.2 3.0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9.9 49.9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400 40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5 8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60 |
51 | 电动自行车 | 赛诺伊 | TDE010Z | — | 2015年5月26日 | 苏州赛诺伊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 ——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8 3.7 4.7 4.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21.8 21.8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150 15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24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27.6 |
24 24 27.0 27.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 ——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不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61 |
52 | 电动自行车 | 一飞 | TDR01Z | — | 2015/07/07 | 江苏一飞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6 15.1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6 2.8 3.4 3.6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6.4 56.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不符合 不符合 410 41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62 |
53 | 电动自行车 | 小咪 | TDN03Z | — | 2015.07.03 | 江苏帕维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3.2 13.3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1 2.4 3.0 3.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20.8 20.8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235 235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36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41.4 |
36 36 40.5 40.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63 |
54 | 电动自行车 | iMiró | EB12 | — | 2015/7/14 | 连云港立大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2.2 12.3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7 2.0 2.5 2.7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17.4 17.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290 29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00 2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24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27.6 |
24 24 27.5 27.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64 |
55 | 电动自行车 | 双禾 | TDR01Z | — | 2015-07-07 | 盐城市双飞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2 13.6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5 2.0 3.1 2.8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0.1 50.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400 40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40 2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65 |
56 | 电动自行车 | 吉利龍 | TDR01Z | — | 2015-6-30 | 盐城恒亮电动工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3.9 13.6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3 1.9 3.3 2.9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0.8 50.8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70 37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1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66 |
57 | 电动自行车 | 思铭 | TDR01Z | — | 2015年07月 | 淮安市东本思铭车辆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6.8 16.7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0 2.8 4.0 3.5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1.4 51.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80 38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30 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不符合 不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67 |
58 | 电动自行车 | 金雅妮 | TDR1688Z | — | 2015.07 | 淮安市金雅妮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3.0 13.9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8 2.6 2.8 3.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1.1 51.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400 40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68 |
59 | 电动自行车 | 念迪 | TDR01Z | — | 2015-07-15 | 清浦区念迪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6.8 16.3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8 2.7 3.6 3.7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8.1 48.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00 30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35 3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69 |
60 | 电动自行车 | 韩上 | TDR01Z | — | 2015年7月 | 淮安市韩上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6.2 17.0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9 3.2 4.0 4.0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4 52.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45 345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70 |
61 | 电动自行车 | 好派 | TDR012Z | — | 20150701 | 淮安市清浦区好派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7.3 18.1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3 3.4 4.2 4.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1.7 51.7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420 42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71 |
62 | 电动自行车 | 梦迪 | TDR0101Z | — | 2015年5月 | 淮安梦迪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6.1 16.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8 3.0 3.7 3.8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8 52.8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50 35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30 3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不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72 |
63 | 电动自行车 | 柯迪 | TDR002Z | — | 2015-07-12 | 淮安艾美特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8.7 19.4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3 3.8 4.1 4.6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7 52.7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60 36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 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73 |
64 | 电动自行车 | 绿新源 | TDR-02Z | — | 150713 | 淮安绿新源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7.4 17.8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1 3.4 4.0 4.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8.3 48.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70 37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0 3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74 |
65 | 电动自行车 | 吉意达 | TDR1Z | — | 2015.06.22 | 如皋市吉意达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不合格 | ≤20 | 14.8 14.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1 2.2 3.0 3.0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3 52.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不符合 不符合 445 445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75 |
66 | 电动自行车 | 欧尼尔 | TDR021-2Z | — | 2015年7月 | 上海源亮电动车大丰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8 16.6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2 3.0 2.9 3.9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1.4 51.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90 39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不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76 |
67 | 电动自行车 | 珍鹿 | TDT-05Z | — | 2015-06-05 | 大丰市珍鹿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不合格 | ≤20 | 14.1 14.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4 2.5 3.2 3.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9.7 49.7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不符合 不符合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 —— —— ——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不符合 不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77 |
68 | 电动自行车 | 新业 | TDR01Z | — | 2015.02.19 | 淮安市淮阴区淮福电动自行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6.0 16.1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3 3.3 4.2 4.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2 52.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415 415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78 |
69 | 电动自行车 | 骄雅 | TDF08Z | — | 2015.06.28 | 大丰中骏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不合格 | ≤20 | 15.3 15.7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9 2.8 3.5 3.8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9.4 49.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不符合 不符合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 —— —— ——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1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79 |
70 | 电动自行车 | 畅世达 | TDR01Z | — | 2015-7-29 | 新沂润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9.8 19.7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7 3.8 4.7 4.7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 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 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28.2 28.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 >7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 把立管应不断裂 | 不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 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70 37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 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 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0 5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 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6080 |
71 | 电动自行车 | 台铃 | TDR832Z | - | 2015-04-08\- | 江苏台铃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6 16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65 65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6 53.7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不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01 |
72 | 电动自行车 | - | TDR593Z | - | 2015-04-08\- | 无锡自由客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32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10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8 53.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02 |
73 | 电动自行车 | 新日 | TDR05-1Z | --- | 2015-03-30\- |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7 17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5 55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
53.5 53.6 48 4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03 |
74 | 电动自行车 | 小鸟 | TDT104Z | - | 2015-04-08\- | 小鸟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3 13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8 48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5 53.4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04 |
75 | 电动自行车 | 建设威尔玛 | TDR121Z | - | 2015-04\- | 无锡海岛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 5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72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4 53.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05 |
76 | 电动自行车 | 宝岛 | TDR2405Z | - | 2015-03-04\- | 无锡宝岛机车发展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7 17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67 67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4.4 4.4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5 53.6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06 |
77 | 电动自行车 | 东皇 | TDR-135Z | - | 2015-04-09\- | 无锡东南车辆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6 16 | 湿态制动距离≤15 干态制动距离≤4 |
3 3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1 5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
53.5 53.6 48 4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07 |
78 | 电动自行车 | 爱德森 | TDR1505Z | - | 2015-04\- | 江苏爱德森机车制造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6 16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4 4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3 7.3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2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4 53.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08 |
79 | 电动自行车 | 图案商标 | TDR803Z | - | 2015-04-09\- | 无锡巴山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不合格 | ≤20 | 18 18 | 湿态制动距离≤15 干态制动距离≤4 |
4 4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85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1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
53.6 53.7 48 4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不符合 过流保护:1#不符合 2#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09 |
80 | 电动自行车 | 麦德发 | TDR22Z-27 | - | 2015-01-22 2015-03-26\- | 江苏新大陆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6 16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1 5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6 53.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10 |
81 | 电动自行车 | 骑匹狼 | TDR02Z | - | 2015-04\- | 锡山区骑匹狼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 14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1 5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5 53.6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11 |
82 | 电动自行车 | 欧派 | TDR702Z | - | 2015-04-10\- | 无锡市圣宝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湿态制动距离≤15 干态制动距离≤4 |
3 3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60 60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
53.6 53.5 48 4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12 |
83 | 电动自行车 | 卡摩 | TDR1357Z | - | 2015-04\- | 无锡卡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6 16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1 5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
53.7 53.5 48 4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13 |
84 | 电动自行车 | 大阳 | TDR11408Z | - | 2015-01-24\- | 无锡大阳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8 18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63 6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5.4 5.4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6 53.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14 |
85 | 电动自行车 | 利普 | TDR01Z | - | 2015-04-10\- | 无锡通力达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9 19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 3 5 5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9 49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2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8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5 53.4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15 |
86 | 电动自行车 | 欧派龙 | TDR02Z | - | 2015-04-08\- | 无锡市华发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1 5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0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5 53.4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16 |
87 | 电动自行车 | 圣宝妮 | TDR02Z36V-12A | - | 2015-04-13\- | 南京震环机械实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7 17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39 39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3 7.3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1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0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41.4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
39.8 39.9 36 36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17 |
88 | 电动自行车 | 航天·神迪 | TDR01Z | - | 2015-04-07\- | 南京金陵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 14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4 5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6 53.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18 |
89 | 电动自行车 | - | TDR904Z | - | 2015-04-10\- | 南京三叶金鹰摩托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3 12 | 湿态制动距离≤15 干态制动距离≤4 |
3 3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4 5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73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6 53.6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19 |
90 | 电动自行车 | 大陆鸽 | TDR15Z | - | 2015-03-15\- | 南京大陆鸽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9 19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 3 5 5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 5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6 53.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20 |
91 | 电动自行车 | 新大洲 | TDR856Z | - | 2015-04-03 2015-04-08\- | 无锡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 14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6 53.6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不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21 |
92 | 电动自行车 | 喜鹿 | TDR03Z | - | 2015-04-16\- | 锡山区庄吉电动车加工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3 15.2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5 53.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22 |
93 | 电动自行车 | 真爱 | TDR02Z-689 | - | 2015-03-19\- | 无锡灵通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5 53.6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23 |
94 | 电动自行车 | 海日 | TDR31Z | - | 2015-04\- | 无锡铃本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不合格 | ≤20 | 18 17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有限速装置 有限速装置 69% 68% |
≤40 | 71 7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5.2 5.2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8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9 53.9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24 |
95 | 电动自行车 | 靓杰 | TDR01Z | - | 2015-04\- | 无锡靓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3 13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0 50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61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5 53.4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25 |
96 | 电动自行车 | 虹爵 | TDR79Z | - | 2015-04-16\- | 无锡市利鑫源机车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0 10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 1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6 56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71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3 53.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26 |
97 | 电动自行车 | 新本冈田 | TDT27Z | - | 2015-03-20\- | 无锡市本钿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不合格 | ≤20 | 12 12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4 5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4.5 4.4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62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2.9 52.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27 |
98 | 电动自行车 | 索普 | TDR-58Z | - | 2015-04-12\- | 如皋市兰森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0 50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8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5 53.4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28 |
99 | 电动自行车 | 台源风速 | TDR10Z | - | 2015-04-13\- | 如皋市新月电动自行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8 8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 1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 5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76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4 53.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29 |
100 | 电动自行车 | 松野 | TDR01Z | - | 2015-04-08\- | 南通松野新能源车辆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9 10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 1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 5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3 53.3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30 |
101 | 电动自行车 | 久佳 | TDR01Z | - | 2015-04-14\- | 南通建伟电动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7 17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 3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0 50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2 7.2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2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5 53.6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31 |
102 | 电动自行车 | 金妮 | TDR201Z | - | 2015-04-13\- | 如皋市赤兔马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6 16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0 50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2 7.2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42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5 53.7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32 |
103 | 电动自行车 | 雅思笛 | TDR05Z | - | 2015-04-13\- | 南通恒驰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3 13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4 5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2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62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5 53.4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33 |
104 | 电动自行车 | 富士乐 | TDR01Z | - | 2015-04-10\- | 南通富贝尔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不合格 | ≤20 | 12 12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 1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有限速装置 未发现 90% |
≤40 | 51 5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78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1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0 52.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34 |
105 | 电动自行车 | 赛驹 | TDR18Z | - | 2015-04-12\- | 南通市赛尔豹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1 5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7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 2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3 53.4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35 |
106 | 电动自行车 | 华迅 | TDR-01Z | - | 2014-08-30\- | 如皋市劲量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1 5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1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6 53.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36 |
107 | 电动自行车 | 永固 | TDR23Z | - | 2015-04-06\- | 南通日新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6 6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 1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2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6 53.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37 |
108 | 电动自行车 | 美妮 | TDR02Z | - | 2015-04-13\- | 南通永驰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9 19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 3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 5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2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8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7 53.9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38 |
109 | 电动自行车 | 永骑乐 | TDR102Z | - | 2015-04-14\- | 南通通州福康来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2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64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4 53.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39 |
110 | 电动自行车 | 乐意马 | TDR08Z | - | 2015-04-12\- | 如皋市双马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3 13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10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4 53.4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40 |
111 | 电动自行车 | 帅尔 | TDR-01Z | - | 2015-04-01\- | 如皋市帅尔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湿态制动距离≤15 干态制动距离≤4 |
3 3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2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7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5 53.4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41 |
112 | 电动自行车 | 比翼鸟 | TDR05Z | - | 2015-04-14\- | 南通市通州区兴达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 14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63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5 53.6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42 |
113 | 电动自行车 | 雪豹 | TDR18Z | - | 2015-04-13\- | 无锡吉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3 13 | 湿态制动距离≤15 干态制动距离≤4 |
3 3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1 5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45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4 53.6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43 |
114 | 电动自行车 | 现代 | TDR53Z | - | 2015-04\- | 江苏本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3 13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48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4 53.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44 |
115 | 电动自行车 | 捷马 | TDR-283Z | - | 2015-01-23\- | 无锡飞踏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湿态制动距离≤15 干态制动距离≤4 |
3 3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39.8 39.8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3 7.3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20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41.4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
39.9 40.0 36 36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45 |
116 | 电动自行车 | 雅迪 | TDR544Z | - | 2015-01\- | 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湿态制动距离≤15 干态制动距离≤4 |
3 3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6 56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
53.6 53.6 48 4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46 |
117 | 电动自行车 | 绿能 | TDR535Z | - | 2015-04-16\- | 江苏绿能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8 18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 3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4 5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9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7 53.6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47 |
118 | 电动自行车 | 威志 | TDR701Z 千里马 | - | 2015-04-21\- | 丹阳市访仙镇凯跃车辆配件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6 16 | 湿态制动距离≤15 干态制动距离≤4 |
3 3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 5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8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
53.6 53.5 48 4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48 |
119 | 电动自行车 | 嘉威 | TDR08Z | - | 2015-04-21\- | 丹阳市嘉华工贸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8 18 | 湿态制动距离≤15 干态制动距离≤4 |
4 4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
53.4 53.3 48 4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49 |
120 | 电动自行车 | 速派奇 | TDR996Z | - | 2015-03-10\- | 常州速派奇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 14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5 55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5 53.7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50 |
121 | 电动自行车 | 邦妮 | TDT02Z | - | 2015-04-20\- | 常州双美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4 4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19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6 53.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51 |
122 | 电动自行车 | 祥龙 | TDR300Z-67 | - | 2014-11-07 2014-11-10\- | 江苏嘉年华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5 55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
53.6 53.5 48 4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52 |
123 | 电动自行车 | 绿特 | TDR02Z-6 | - | 2015-04\- | 无锡伊丽特机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湿态制动距离≤15 干态制动距离≤4 |
3 3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 5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2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4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5 53.4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53 |
124 | 电动自行车 | 福临门 | TDR135Z | - | 2015-04-23\- | 无锡神风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湿态制动距离≤15 干态制动距离≤4 |
3 3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72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 2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5 53.2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54 |
125 | 电动自行车 | 勇达 | TDT01Z | - | 2015-04-23\- | 无锡市勇达电动车辆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2 12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5 55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4.8 4.9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67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5 53.6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55 |
126 | 电动自行车 | 洪都 | TDR1420Z | - | 2015-04-20\- | 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8 58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47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
53.6 53.4 48 4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56 |
127 | 电动自行车 | 比德文 | TDR20511Z | - | 2015-04-03\- | 无锡赛力特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64 6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4.5 4.5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5 53.7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57 |
128 | 电动自行车 | 科派 | TDR58Z | - | 2015-04-21\- | 淮安科派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6 16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0 50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1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150 1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5 53.6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58 |
129 | 电动自行车 | 苏能 | TDR15Z | - | 2015-04-22\- | 淮安苏能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4 5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39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5 53.6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59 |
130 | 电动自行车 | 飞毛腿 | TDR0704-ZZ | - | 2015-01-09\- | 江苏爱特福股份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7 17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 3 5 5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11 1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4 7.5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特殊结构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16.6 |
14.4 14.4 16.4 16.4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60 |
131 | 电动自行车 | 沪佳 | TDR188-02Z | - | 2015-04-10\- | 淮安沪佳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6 16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4 5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27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6 53.4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61 |
132 | 电动自行车 | 立天 | TDR13Z | - | 2015-04-20\- | 无锡市山达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9 19 | 湿态制动距离≤15 干态制动距离≤4 |
4 4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4 5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70 8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6 53.6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62 |
133 | 电动自行车 | 美贝特 | TDR01Z | - | 2015-04\- | 淮安市美贝特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不合格 | ≤20 | 16 15 | 湿态制动距离≤15 干态制动距离≤4 |
3 3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有限速装置 未发现 88% |
≤40 | 51 5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84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9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63 |
134 | 电动自行车 | 爱玛 | TDR361Z-2 | - | 2015-02-04 2015-03-21\- | 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7 17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68 68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4.4 4.4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6 53.7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64 |
135 | 电动自行车 | 铭心 | TDR-13Z | - | 2015-04\- | 淮安铭心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7 17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 3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4 5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32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7 53.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65 |
136 | 电动自行车 | 亚玛 | TDR-101Z | - | 2015-04-21\- | 淮安市宏帆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7 17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4 5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6 53.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66 |
137 | 电动自行车 | 世纪鸟 | TDR10076Z | - | 2015-04-23\- | 常州世纪鸟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 14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9 49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2 7.2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32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6 53.7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67 |
138 | 电动自行车 | 亿维思 | TDR238Z | - | 2015-04-22\- | 常熟市新星电动自行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6 16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1 5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2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73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6 53.7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68 |
139 | 电动自行车 | 豪奇特 | TDR33Z | - | 2015-04-27\- | 张家港市豪奇特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 14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2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70 2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5 53.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69 |
140 | 电动自行车 | 尼科尼亚 | TDR15Z-58 | - | 2015-04-07\- | 江苏贝斯特电器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0 10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 1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41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6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8 53.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70 |
141 | 电动自行车 | 鸿尔达 | TDR257Z-12 | - | 2015-04-27\- | 常州鸿尔达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 14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5 55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47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5 53.7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71 |
142 | 电动自行车 | 苏捷 | TDR04Z | - | 2015-04-28\- | 常州贝特尔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9 49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48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5 53.6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72 |
143 | 电动自行车 | 华速 | TDR01Z | - | 2015-04-28\- | 常州市华速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湿态制动距离≤15 干态制动距离≤4 |
3 3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75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
53.5 53.6 48 4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73 |
144 | 电动自行车 | 晨玛 | TDR01Z | - | 2015-04\- | 常州市蓝箭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4 5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7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6 53.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74 |
145 | 电动自行车 | 赛克 | TDR14018Z | - | 2014-12-20\- | 无锡赛克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8 18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 3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4 5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2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5 53.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75 |
146 | 电动自行车 | 和平 | TDR401Z | - | 2015-04-09\- | 苏州市吴中区和平实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 14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 5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76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
53.5 53.6 48 4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76 |
147 | 电动自行车 | 速蝶 | TDW02Z | - | 2015-04-28\- | 苏州杰翔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不合格 | ≤20 | 23 23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4(-) 4 (-) 6 6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有限速装置 有限速装置 25% 24% |
≤40 | 19 19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2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1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41.4 |
36 36 41.3 41.3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77 |
148 | 电动自行车 | 凌铭 | TDR702Z | - | 2015-04-27\- | 苏州市相城区黄桥顺丰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8 18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 3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1 5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
53.7 53.8 48 4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78 |
149 | 电动自行车 | 金米兰 | TDR14Z | - | 2015-04-26\- | 苏州贝特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7 17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 5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8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6 53.7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79 |
150 | 电动自行车 | 珑玥 | TDP1301Z | - | 2015-04-28\- | 苏州龙跃锂动车辆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8 18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 3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23 2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6 7.6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85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300 300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6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80 |
151 | 电动自行车 | DBR | TDR4857Z | - | 2015-03-31\- | 苏州家乐达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6 16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6 46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3 7.3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21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6 53.4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81 |
152 | 电动自行车 | 捷安特 | TDP12Z | - | 2015-04-22\- | 捷安特电动车(昆山)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9 19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 3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36 36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5 7.5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6 53.6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82 |
153 | 电动自行车 | - | TDR09Z | - | 2015-04-29\- | 苏州亿千万五金机械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8 18 | 湿态制动距离≤15 干态制动距离≤4 |
4 4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 5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7 53.6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83 |
154 | 电动自行车 | 宇浪沙 | TDR150401Z | - | 2015-04-29\- | 苏州市华宇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2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4 53.3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84 |
155 | 电动自行车 | 姑苏小骆驼 | TDR-158Z | - | 2015-04-11\- | 苏州市小骆驼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0 50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2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0 6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6 53.4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85 |
156 | 电动自行车 | 达丽雅 | TDR02Z | - | 2015-04\- | 无锡飞虹车辆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3 13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68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4 53.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86 |
157 | 电动自行车 | 锡特 | TDR156Z | - | 2015-04-14\- | 无锡市华伟车辆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6 16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78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6 53.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87 |
158 | 电动自行车 | 华承 | TDT301Z | - | 2015-04-18\- | 无锡永能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湿态制动距离≤15 干态制动距离≤4 |
3 3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6 56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4.2 4.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10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3 54.2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88 |
159 | 电动自行车 | 红石榴 | TDR12011Z | - | 2015-04\- | 无锡市百盛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不合格 | ≤20 | 16 16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有限速装置 未发现 87% |
≤40 | 51 5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65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3.9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89 |
160 | 电动自行车 | 东野 | TDR-327Z | - | 2015-05-05\- | 无锡东野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5 55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10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
53.4 53.5 48 4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90 |
161 | 电动自行车 | 新蕾 | TDR595Z | - | 2015-04-09\- | 无锡捷通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 14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7 47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2 7.2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75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
53.5 53.4 48 4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91 |
162 | 电动自行车 | 乐跑 | TDR01Z | - | 2015-05-04\- | 无锡汇之力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 14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82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10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4 53.2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92 |
163 | 电动自行车 | - | TDR50Z | - | 2015-04-24\- | 无锡铃木之星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3 13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 5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2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8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4 53.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DK00093 |
164 | 电动自行车 | 五羊 | TDR201Z | - | 2015-04-21\- | 无锡市广羊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9 9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 1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 5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3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3 53.2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DK00094 |
165 | 电动自行车 | 奥征 | TDR01Z | - | 2015-04-08\- | 锡山区皖虎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2 12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9 53.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不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01 |
166 | 电动自行车 | 赤兔马 | TDR1205Z | - | 2015-04\- | 无锡千里马车业制造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8 18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 3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9 49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2 7.2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21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8 53.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02 |
167 | 电动自行车 | 杰宝·大王 | TDR2159Z | - | 2015-03-09\- | 上海杰宝大王电动车业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 14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 5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2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78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7 53.9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03 |
168 | 电动自行车 | 捷圣 | TDR06Z | - | 2015-04-08\- | 无锡华美达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7 17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 3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8 48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38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8 53.7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04 |
169 | 电动自行车 | 金箭 | TDT133Z | - | 2014-12-06\- | 无锡金箭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9 19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 3 4 5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6 56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4.6 4.6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65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8 53.7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05 |
170 | 电动自行车 | - | TDR02Z | - | 2015-04-01\- | 无锡新世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7 17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 3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6 56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8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06 |
171 | 电动自行车 | 欧派 | TDR702Z | - | 2015-04-10\- | 江苏欧派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60 60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2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8 53.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07 |
172 | 电动自行车 | 美捷龙 | TDR02Z | - | 2015-04-08\- | 无锡市仁德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2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67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8 53.7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08 |
173 | 电动自行车 | 爱狮 | TDT01Z | - | 2015-04-16 | 无锡市铃杰机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6 16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 3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5 55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4.6 4.6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9 53.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JB00009 |
174 | 电动自行车 | 富尔欣 | TDR501Z | - | 2015-04\- | 无锡美腾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 5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4 53.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10 |
175 | 电动自行车 | 韩田 | TDR118Z | - | 2015-03-28\- | 锡山区锡北镇欧晨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3 13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 5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2 7.2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48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8 53.7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11 |
176 | 电动自行车 | 新灵 | TDR56Z | - | 2015-04-20\- | 无锡美灵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7 17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 3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9 49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71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1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9 53.7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12 |
177 | 电动自行车 | 月亮鸟 | TDT019Z | - | 2015-04-21\- | 无锡市月亮鸟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7 17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 3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5 55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4.4 4.5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7 53.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13 |
178 | 电动自行车 | - | TDN003Z | - | 2015-03-02\- | 江苏艾咪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8 18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 3 5 5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22 2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8 7.8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3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41.4 |
36 36 41.2 41.3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14 |
179 | 电动自行车 | 豪跃 | TDR01Z | - | 2015-04-24\- | 锡山区恒顺电能车辆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3 13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5 55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4.4 4.5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9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7 53.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15 |
180 | 电动自行车 | 畅马 | TDR09Z | - | 2015-04-24\- | 无锡畅马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不合格 | ≤20 | 12 12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5 55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4.4 4.5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38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4 53.6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16 |
181 | 电动自行车 | 永承 | TDR-318RZ | - | 2015-04-06\- | 无锡市志永车辆配件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3 14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61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8 53.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17 |
182 | 电动自行车 | 法拉蒂 | TDR-296Z | - | 2015-04-10\- | 无锡千骏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 14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1 5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64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3.9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18 |
183 | 电动自行车 | - | TDR01Z | - | 2015-04-15\- | 锡山区依科玛电动车辆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7 17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 3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0 50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73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7 53.9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不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19 |
184 | 电动自行车 | 绿缘 | TDR45Z | - | 2015-04-20\- | 无锡航翔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2 11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61 6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5.0 5.0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8 53.7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20 |
185 | 电动自行车 | 贝贝佳美 | TDR206Z | - | 2015-04\- | 常熟市朝阳电动自行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6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2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73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8 53.9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21 |
186 | 电动自行车 | 海之恋 | TDR298Z | - | 2015-04-13\- | 无锡金盛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 14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1 5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2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6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6 53.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22 |
187 | 电动自行车 | 新彪 | TDR102Z | - | 2015-04-26\- | 无锡市华星车辆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6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0 50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2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71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9 53.7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23 |
188 | 电动自行车 | 宏日 | TDR-18Z | - | 2015-04-25\- | 无锡豪迪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 14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2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75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9 53.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24 |
189 | 电动自行车 | 奇蕾 | TDR58Z | - | 2015-04-10\- | 无锡市振茂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6 16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 3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4 5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2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80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8 53.7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25 |
190 | 电动自行车 | 金彭 | TDR013Z | - | 2015-03-31 2015-01-12\- | 江苏金彭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7 17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 3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 5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2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83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9 53.7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26 |
191 | 电动自行车 | 雅哥弟 | TDN03Z | - | 2015-04-28\- | 神州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3 13 | 湿态制动距离≤15 干态制动距离≤4 |
3 3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29 29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8 7.8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235 240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5 54.4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27 |
192 | 电动自行车 | - | TDR1117Z | - | 2015-04-29\- | 无锡金马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8 18 | 湿态制动距离≤15 干态制动距离≤4 |
4 4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8 48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5 7.5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41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
53.9 54.0 48 4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JB00028 |
193 | 电动自行车 | 新艺 | TDT2305Z | - | 2015-03-28\- | 无锡新艺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湿态制动距离≤15 干态制动距离≤4 |
3 3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9 49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68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
53.7 53.8 48 4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JB00029 |
194 | 电动自行车 | 奥伦特 | TDR108Z | - | 2015-05-04\- | 奥伦特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湿态制动距离≤15 干态制动距离≤4 |
3 3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9 49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4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
53.7 53.8 48 4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JB00030 |
195 | 电动自行车 | 意派 | TDR2013Z | - | 2015-04-09\- | 无锡隆嘉机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3 13 | 湿态制动距离≤15 干态制动距离≤4 |
3 3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7 57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
53.9 53.8 48 4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JB00031 |
196 | 电动自行车 | 福缘 | TDR53Z | - | 2015-04-13\- | 上海龙风车辆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2 12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 1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62 6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5.0 5.0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8 53.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32 |
197 | 电动自行车 | 大陆鹆 | TDR01Z | - | 2015-05-05\- | 无锡中邮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湿态制动距离≤15 干态制动距离≤4 |
4 4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68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
53.8 53.7 48 4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JB00033 |
198 | 电动自行车 | 天铭 | TDR57Z | - | 2015-05-06\- | 苏州三锐电动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不合格 | ≤20 | 15 15 | 湿态制动距离≤15 干态制动距离≤4 |
3 3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 5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61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1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
53.1 53.2 48 4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JB00034 |
199 | 电动自行车 | 图案商标 | TDR33Z | - | 2015-02-13 2015-04-07\- | 江苏新世纪机车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4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65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8 53.9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35 |
200 | 电动自行车 | 斯米特 | TDR200Z | - | 2015-05-06\- | 无锡市斯米特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4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4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4 5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75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8 53.7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36 |
201 | 电动自行车 | - | TDR03Z | - | 2015-05-04\- | 无锡市佰通电动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4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 5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1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8 53.6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37 |
202 | 电动自行车 | 南爵 | TDR01Z | - | 2015-04\- | 江苏新禧南爵机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2 12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 1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48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6 53.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38 |
203 | 电动自行车 | - | TDR01Z | - | 2015-05\- | 江苏九隆机车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9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8 53.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39 |
204 | 电动自行车 | 银洋 | TDR200Z-R | - | 2015-04-08\- | 无锡市冈崎电子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7 17 | 湿态制动距离≤15 干态制动距离≤4 |
4 4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4 5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2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9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
53.9 53.7 48 4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JB00040 |
205 | 电动自行车 | 雅玛星玥 | TDR23Z | - | 2015-04\- | 太仓市腾祥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 14 | 湿态制动距离≤15 干态制动距离≤4 |
3 3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 5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41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
53.7 53.8 48 4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
符合 符合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
2015CCJB00041 |
206 | 电动自行车 | 砧豹 | TDR703Z | - | 2015-04-29\- | 张家港市钻豹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 14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1 5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8 53.9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42 |
207 | 电动自行车 | 图案商标 | TDE01L | - | -\YB-N150507 | 太仓市悦博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 | 按规定经10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22 2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8.5 8.5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特殊结构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150 150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41.4 |
36 36 41.2 41.3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43 | ||
208 | 电动自行车 | 图案商标 | TDR06Z | - | 2015-01\- | 苏州市顺浩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3 13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1 5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2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7 53.6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44 |
209 | 电动自行车 | 莱利达 | TDR201Z | - | 2015-05-07\- | 苏州金都机电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7 17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 3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40.3 40.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2 7.2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10 1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41.4 |
36 36 40.2 40.3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45 |
210 | 电动自行车 | 豪顺 | TDR27Z | - | 2015-05-04\- | 无锡人杰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6 56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2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1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7 53.5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46 |
211 | 电动自行车 | 弘德 | TDR0715Z | - | 2015-05-07\- | 苏州麦得隆贸易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7 16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 3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 5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70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7 53.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47 |
212 | 电动自行车 | - | TDR15Z | - | 2015-05\- | 无锡日阳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不合格 | ≤20 | 18 18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 3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71 7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4.1 4.0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4.0 54.0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不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48 |
213 | 电动自行车 | 浜马 | TDR16Z | - | 2015-05\- | 无锡浜马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8 8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 1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29 29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4 7.4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21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
54.2 54.1 48 4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不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49 |
214 | 电动自行车 | 苏美 | TDT38Z | - | 2015-05-11\- | 无锡市苏美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不合格 | ≤20 | 13 12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均有限速装置 116% 120% |
≤40 | 54 5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4.0 4.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2.7 52.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50 |
215 | 电动自行车 | 众星 | TDR1127Z | - | 2015-05-12\- | 江苏众星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6 56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4.7 4.8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9 53.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不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51 |
216 | 电动自行车 | 城市猎人 | TDR1120Z | - | 2015-05-07\- | 无锡诚信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4 5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71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8 53.7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52 |
217 | 电动自行车 | - | TDR01Z | - | 2015-05\- | 无锡朝新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61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9 53.7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53 |
218 | 电动自行车 | - | TDR25Z | - | 2015-05-12\- | 无锡欧宝龙机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3 13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 5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4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5 53.4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54 |
219 | 电动自行车 | 雅泰 | TDR03Z | - | 2015-04-13\- | 无锡市雅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0 11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 1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0 50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67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8 53.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55 |
220 | 电动自行车 | 格爵三阳 | TDR02Z | - | 2015-05-06\- | 无锡格爵机车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2 12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6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8 53.9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56 |
221 | 电动自行车 | 天渝 | TDR202Z | - | 2015-05\- | 无锡尊宝电动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6 56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4.2 4.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7 53.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57 |
222 | 电动自行车 | 国威 | TDR118Z | - | 2015-05\- | 江苏国威摩托车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3 12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1 5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43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7 53.8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58 |
223 | 电动自行车 | 宝强 | TDR30Z | - | 2015-05\- | 常熟市辛庄镇达事捷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 14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0 50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77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8 53.6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不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59 |
224 | 电动自行车 | - | TDR02Z | - | 2015-05-13\- | 锡山区巨淼车辆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7 7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1 1 2 2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5 55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2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62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6 53.7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60 |
225 | 电动自行车 | 国美佳人 | TDR213Z | - | 2015-05-13\- | 无锡市中德电动车厂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4 14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 5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3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符合 符合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7 53.6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61 |
226 | 电动自行车 | 大力士 | TDT01Z | - | 2015-05\- | 无锡爱立特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6 16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4 54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5.0 5.0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特殊结构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9 53.9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62 |
227 | 电动自行车 | - | TDR318I-39Z | - | 2015-04-30\- | 无锡市志达车业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1 11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1 3 3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1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67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6 53.7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63 |
228 | 电动自行车 | 都市佳人 | TDR196Z | - | 2015-05-10\- | 无锡都市佳人机车科技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5 15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2 2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2 52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2 7.1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1590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7 53.6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64 |
229 | 电动自行车 | YAMAHA | TDP93Z | - | 2015-05-18\- | 江苏林海雅马哈摩托有限公司 | — | 生产企业 | 合格 | ≤20 | 18 18 | 干态制动距离≤4 湿态制动距离≤15 |
3 3 4 4 |
按规定经7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 如疑似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解除限速装置后测试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的测定值不能超过带有限速装置的测定值的15% |
未发现 未发现 | ≤40 | 53 53 | 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7 | 7.2 7.2 | 在把横管中心处施加一个2000N且与把立管中心成45°角的力,把立管应不断裂 | 符合 | 地面距离: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地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泥板之间的间隙≥89 |
触地 触地 >89 >89 |
对鞍座水平方向施加力222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对鞍座垂直方向施加力668N,鞍座夹紧装置相对于鞍管、鞍管相对于车架都不应有转动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绝缘电阻≥2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
>250 >250 符合 符合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 蓄电池的实测电压 ≤55.2 |
48 48 53.9 53.9 |
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制动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符合 符合 |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
欠压保护:均符合 过流保护:均符合 短路保险:均符合 符合 符合 |
2015CCJB000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