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与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开展配装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涉及常州、苏州、淮安、宿迁、无锡、徐州、盐城、连云港、镇江、南京等10市,覆盖学校周边、医院、专业市场3个区域,共抽查201批次配装眼镜,合格169个批次,抽查产品合格率为84.1%。本次抽查产品的材料性能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部分产品的度数和装配存在问题,影响舒适性和视力矫正。本次抽查的特点是工作人员以消费者身份购买样品,能够反映真实情况。
一、产品概况
配装眼镜是将镜片与镜架组装矫正视力的一种较为安全的工具。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配装眼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要“看得见”,更要“看得舒适”、“怎样挑选一副合格的配装眼镜呢?” 、“镜片折射率越高越好吗?”,“经常戴眼镜度数会加深么?”等话题越来越被社会和广大消费者所关注。
二、检验依据及项目
1、检验依据1. GB 13511.1-2011《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
2. CCGF 208.1-2010 《定配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2、检验项目
本次抽查的项目共16项,其中材料类6项:可见光透射比τV(380nm~780nm) 、紫外平均透射比τSUVB(280nm~315nm)、光透射比相对偏差、镜片基准点的最小厚度、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镜架外观质量;装配类5项: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装配质量;度数类3项: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一/主子午面二)、柱镜顶焦度偏差;标志类2项:标志1、标志2。
三、抽查结果
1、本次抽查涉及全省10个地市,201个批次的配装眼镜。各地区产品质量水平参差不齐。南京、镇江、连云港、盐城四个市的配装眼镜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较多。
表1: 按抽查所在地统计产品质量分布情况
抽查所在地 |
抽查批次数 |
不合格批次数 |
常州 |
26 |
1 |
苏州 |
19 |
1 |
淮安 |
9 |
1 |
宿迁 |
17 |
2 |
无锡 |
34 |
5 |
徐州 |
16 |
2 |
盐城 |
17 |
3 |
连云港 |
16 |
3 |
镇江 |
5 |
1 |
南京 |
42 |
13 |
2、本次抽查覆盖学校周边、医院、专业市场三个区域。抽查学校周边配装眼镜产品105批次,产品合格率为81.0%;医院46批次,产品合格率为87.0%;专业市场50批次,产品合格率为88.0%。抽查结果表明,学校周边配装眼镜产品质量水平比医院、专业市场略低。
表2: 按抽查区域统计产品质量分布情况
抽查区域 |
抽查批次数 |
不合格批次数 |
产品合格率(%) |
学校周边 |
105 |
20 |
81.0 |
医院 |
46 |
6 |
87.0 |
专业市场 |
50 |
6 |
88.0 |
(1)学校周边:南京市和镇江市配装眼镜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是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问题,属于度数类、装配类不合格;苏州市产品质量水平最高,未发现不合格批次。
(2)医院:宿迁市、盐城市、连云港市配装眼镜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偏多,主要包括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和标志不合格,属于度数类、装配类、标志类不合格;常州市、无锡市、徐州市、镇江市、南京市产品质量水平最高,未发现不合格批次。
(3)专业市场:南京市、盐城市、无锡市配装眼镜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多,主要包括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属于度数类、装配类不合格。常州市、苏州市、宿迁市、无锡市产品质量水平高,未发现不合格批次。
3、本次监督抽查覆盖了高中低三个价格区间。以每个批次两副配装眼镜的均价分,0~150元的低档配装眼镜产品合格率为88.3% ;151~300元的中档配装眼镜产品合格率为84.1% ;300元以上的高档配装眼镜产品合格率达75.0%。从本次抽查结果分析,眼镜质量与售价无直接关系,价格低的配装眼镜质量不一定差,价格高的配装眼镜质量不一定好。从抽查结果来看,装配质量对眼镜质量影响较大。
表3 按价格区间统计产品质量分布情况
价格区间(元) |
抽查批次数 |
不合格批次数 |
合格率(%) |
0~150 |
60 |
7 |
88.3 |
151~300 |
113 |
18 |
84.1 |
300以上 |
28 |
7 |
75.0 |
四、质量分析
(一)检验项目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对配装眼镜产品的材料类、装配类、度数类、标志类共计16个项目进行抽查检验。材料类项目包括可见光透射比、紫外平均透射比、光透射比相对偏差、镜片基准点的最小厚度、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镜架外观质量。可见光透射比也就是平时说的透光率,透光率越高越好,透光率越低人眼视物就越不清晰;光透射比相对偏差是指左右眼镜片的透光率要一致,偏差越小人眼视物就越舒适,偏差过大左右眼视物亮度不一致,眼睛容易疲劳;紫外平均透射比即平时说的防紫外线,该值越小防紫外的性能就越好。镜片按照防紫外性能高低可分为UV-1、UV-2、UV-3三类, UV-1防紫外效果最好,UV-3防紫外效果最低。紫外平均透射比越大,人眼接受紫外线照射越多,越容易产生白内障等一些眼睛疾病;镜片中心最小厚度是考核镜片安全性能的指标,不能低于1mm,最小厚度不达标,镜片容易碎裂,损害眼睛;镜片表面质量是指镜片视觉中心应无可见的划痕、起泡、杂质等有害视觉的疵病;镜架外观应光滑、无毛刺,不易褪色。本次抽查未发现材料类质量问题,消费者可放心使用。
下面重点分析存在的质量问题。本次抽查发现32批次不合格产品中,装配类不合格的24批次,占不合格批次总数的75.0%;度数类不合格有12批次、占不合格批次总数的37.5%;标志类不合格有3批次,占不合格批次总数的9.4%。
1、本次抽查装配类不合格项目有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和柱镜轴位方向偏差。
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是指某一侧镜片中心在水平方向上与同侧瞳孔不重合,导致镜片中心内移或者外移,导致消费者头晕,对眼睛造成严重危害。本次抽查中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出现13批次不合格。主要原因是加工人员装配眼镜时,左侧或者右侧镜片中心定位错误。
光学中心水平偏差是指左右镜片中心在水平方向上与左右眼瞳孔均不重合。消费者容易产生视疲劳,严重时会导致度数加深。本次抽查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出现10批次不合格,主要是加工人员装配眼镜时,镜片中心定位不准确引起左右镜片中心距离与瞳孔距离不匹配。
光学中心垂直互差是指左右镜片中心在垂直方向上的距离。一般情况下,该距离越小越好,在不考虑加工精度的前提下,该距离应为0。本次抽查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出现4批次不合格,加工人员装配眼镜时,镜片中心定位在瞳孔的上侧或者下侧,使得镜片中心与瞳孔不重合,造成镜片中心的上移或者下移,产生棱镜效应,也就是人眼看物体时,物体产生不同程度的偏移,严重时会造成人眼的斜视。
柱镜轴位方向是指矫正散光的柱镜方向,应与验光单中散光预定方向一致,主要是针对矫正散光的眼镜。本次抽查中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出现16批次不合格。当镜片安装轴位与人眼需要的视轴严重不符时,视物会出现重影、变形等,眼睛特别容易干涩疲劳。
造成上述装配类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验配店的定配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大部分是通过“师傅带徒弟”的传统模式培养,未经过正式的培训,专业水平和操作能力偏低。
2、本次抽查度数类不合格项目有球镜顶焦度偏差和柱镜顶焦度偏差
球镜顶焦度是镜片的基本特性指标,即平时说的眼镜度数,也是矫正视力的重要指标,具有矫正近视或远视的功能。矫正近视一般用中间薄、边缘厚的凹透镜,矫正远视一般用边缘薄、中间厚的凸透镜。本次抽查中球镜顶焦度偏差出现10批次不合格,一方面是有些镜片出厂时,度数不准确。特别是带有散光的镜片,其球镜顶焦度容易偏大或偏小,相当于增加或减小眼镜的实际度数。度数偏大时,消费者容易出现头晕目眩等症状,度数偏小时,消费者视物不清,容易产生视疲劳;另一方面,眼镜店在加工过程中,将左右眼镜片装反。本次抽查的东海县明锐眼镜店,抽样人员要求定配一副右眼425度、左眼375度的近视眼镜,但该眼镜店将左右眼装反,装配了右眼375度、左眼球镜425度的近视眼镜,使得配装眼镜与处方要求完全不符合,导致顶焦度偏差项目大大超标,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消费者佩戴后易产生视力模糊、眼睛流泪、酸痛、头晕等不良反应,严重危害消费者视力健康。
柱镜顶焦度俗称散光度数,具有矫正散光的功能。散光是眼睛屈光不正的一种,与角膜的弧度有关。正常情况人眼角膜整个区域呈现比较规则的弧度,而有些人眼睛的角膜在某一角度区域的弧度较弯,而另一角度区域则较平,导致看物体时,边缘模糊不清,不易辨认。大于50度的散光必须要进行视力矫正,否则易出现视力下降,严重时会产生重影。本次抽查中柱镜顶焦度偏差出现5次不合格。
本次抽查发现部分产品存在“充片”问题。面对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市场,许多眼镜店都感觉竞争压力大、生意难做,一些眼镜店为了做成每一笔生意,对缺少备片的定单也接受加工定制,他们所采取的普遍做法就是以度数相近的备片替代所需的镜片,业内称为“充片”。充片导致配装眼镜不能满足处方要求,容易造成眼睛视力的过矫或者欠矫,引起眼睛不适、视力下降等问题,严重损害消费者视力健康。此次抽查发现8批次“充片”产品,东海县牛山亮睛眼镜店用250度近视眼镜代替200度近视眼镜;东台市广山眼科医院配镜中心用475度近视眼镜代替450度近视眼镜;盐城招商场小封光学眼镜经营部用50度散光近视眼镜代替100度散光近视眼镜。张家港市张国荣眼镜有限公司第一人民医院眼视光验配部用375度近视眼镜代替350度近视眼镜;徐州市贾汪区大明城眼镜用425度近视眼镜代替450度近视眼镜;南京光明眼镜店用650度近视眼镜代替625度近视眼镜;南京市鼓楼区康达眼镜经营部用400度近视眼镜代替425度近视眼镜;南京丹单阳眼镜公司用75度散光近视眼镜代替100度散光近视眼镜。
3、本次抽查标志类项目不合格
CCGF 208.1-2010 《定配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中将配装眼镜产品标志分为标志1、标志2项目。标志1项目包含与实物质量紧密相联的功能参数,如眼镜的顶焦度、轴位、瞳距等处方参数。标志2项目包括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执行标准。产品标志历来是眼镜行业容易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产品标识看似和产品质量无关,但实际上却是产品质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消费者有效使用眼镜产品的重要依据。本次抽查中标志1项目出现3批次不合格,主要是未标注眼镜瞳距,标志2项目出现175批次不合格,其中87.1%验配店未正确标注执行标准,影响消费者最终的使用和维权,暴露出许多企业不熟悉配装眼镜新国家标准的行业现状。
(二)配装眼镜不合格产品中严重不合格程度较高
按照CCGF 208.1-2010 《定配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规定,度数等直接影响视力的项目有3项以上不合格;或者偏离标准允差一倍以上;或者总计有4项以上不合格为严重不合格。本次抽查的32批次不合格产品中,严重不合格产品20批次,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62.5%;一般不合格产品12个批次,占不合格产品数的37.5%。从本次抽查结果来看,度数不准、光学中心定位错误、轴位不准等问题反复出现,也反映了有些验配店的经营者质量意识淡薄,管理混乱,不注重员工的培训也不引进专业人才,从而导致产品质量低下。
造成严重不合格主要原因:一是企业质量和标准化意识淡薄。企业单纯追求利润,忽略产品质量,进行充片、以次充好,不注重提升人员素质和技术能力,出厂检验把关不严,忽视标志项目重要作用,从而导致市场上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二是相关部门对配装眼镜新国家标准宣贯力度不够。很多企业都不清楚原有的GB 13511-1999标准已经变更为GB 13511.1-2011、GB 13511.2-2011,更不用说新标准中的技术要求。企业不能及时了解最新国家产品标准,也就不能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
以上问题,都可以在出厂检验前筛选出来。出厂检验是配装眼镜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产品质量控制的最后一道屏障。验配店需要更加重视配装眼镜产品的出厂检验工作,加大出厂检验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配装眼镜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
五、消费指南
1、验光配镜注意事项
消费者在验光前,需要保证眼睛有充足的休息;在验光过程中与验光师充分交流沟通,表明配镜的主要用途,如近用和远用,为验光师出具处方单提供依据。散光度数超过50度时应予以处方矫正。消费者应注重选择有资质的验光师、定配工进行验光配镜,如选择高级验光师、高级定配工。
2、眼镜选购注意事项
仔细查看产品标志,根据实际情况挑选适合自己的镜片和镜架,镜架表面需光滑、无毛刺、色泽需均匀,镜架不能过松或过紧,两镜腿之间的距离、镜腿的弯曲度要合适。镜片以度数准确为首选,不要盲目追求多功能高折射率镜片。尽量选择防紫外效果最好的UV-1类镜片。镜片中心厚度不宜过薄,防止镜片破碎,刺伤眼睛。镜片的表面应无划痕、杂质、气泡等影响视力的有害疵病。矫正近视的眼镜镜片中间薄、边缘厚,矫正远视的眼镜镜片边缘薄、中间厚。关注镜片和镜架质量好坏的同时,不要忽视眼镜的装配质量。
3、眼镜佩戴过程注意事项
镜片中心必须正对消费者眼睛,否则消费者会出现视物变形、头昏、目眩、眼睛酸胀、疲劳等症状。应经常检查眼镜框上的螺丝是否有松动。若发现螺丝松动,要及时拧紧,以免镜片脱落打碎。
4、眼镜维护保养事项
镜片在清洗时,可加少许洗洁净用水冲洗,待冲洗干净后,应用专用镜布沿水平方向、由内向外将镜片擦干。取戴眼镜时一定要用双手,放置桌上时必须将镜片凸面向上,不用时请不要放在暖气、火炉等高温物体旁,夏季时不要放在封闭的汽车内,因为高温会使眼镜变形并损伤镜片的光学功能。镜架变形时,眼镜的装配质量改变需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