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高新、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市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基地认定管理工作,推动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从培育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到品牌产业的转变,打造高知名度商标密集型产业,增强产业区域核心竞争力,现就全市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培育基地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认识,深入贯彻《南京市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培育基地确认和管理办法》
南京市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培育基地建设,是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新常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区域经济整体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培育商标品牌基地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对产业集群商标品牌的宣传指导工作,采取多种方法,组织开展产业集群商标品牌的展示和推介活动,以培育企业商标品牌、扩大市场影响力、提高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帮助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断壮大产业集群企业的经济综合实力,为我市经济的快速增速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强化落实,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对已被认定为南京市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培育基地的,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南京市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培育基地确认和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基地建设的意见》(宁工商标<2013>10号文)的要求和规定,紧紧围绕品牌培育,品牌发展及品牌宣传等举措,制定发展实施计划及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强化市场监管部门责任,为企业提供形式丰富的优质服务。一是组织宣传推介,利用各类平台,向社会积极推荐商标品牌基地及企业,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南京市商标品牌培育基地的整体形象;二是商标指导帮扶,对基地管理、商标国内外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商标权投资和驰著名商标培育等需求提供指导和服务;三是商标权质押服务,南京市工商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对商标品牌培育基地的骨干成员企业,优先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帮助企业运用商标无形资产融资,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申请、核查、评估等涉及商标的环节提供指导帮扶;四是商标品牌战略培训,产业基地企业管理人员可申请优先参加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的各类商标品牌战略培训,就商标战略、企业管理等接受高层次的权威辅导;五是提供专家顾问服务,邀请知识产权学、经济学和法学知名专家学者,组建市商标培育基地专家顾问团,对商标品牌培育基地和相关企业在发展规划、品牌策划、法律维权等方面提供指导帮扶和跟踪服务;六是商标协作保护,市工商部门联合公安、海关、司法等部门建立商标品牌培育基地商标保护协作机制,对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产业基地企业商标,纳入全市、全省商标专项执法和跨省维权网络,组织商标专项执法行动和跨地区打假维权行动;七是与合同信用部门协作,助推信用体系建设,帮助审定有关合同文本,规避交易风险,协助商标品牌培育基地骨干企业申请认定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提升企业资信评级。
三、强化评价,完善准入退出机制
各产业集群应以提高品牌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加快形成引导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和发展方式,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地内驰著名商标企业和出口贸易企业的商标国际注册,提升企业自我保护意识。一是建立健全商标品牌基地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定专人,明确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及登记工作;二是开展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基地绩效评价工作,品牌基地主办单位应于每年11月向各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南京市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基地年度报表(附件1),反映基地品牌企业变化动态、市场占有份额和品牌宣传等情况,区市场监管部门须对本年度服务品牌基地的工作内容和方式,做出职能服务报表(附件2)和全区品牌基地建设分析报告,并于12月份将南京市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基地年度报表、职能服务报表和分析报告统一报市工商局,由市工商局对全市品牌基地建设发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三是完善品牌基地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于经查验已不符合创建条件的品牌基地,采取品牌基地主体先行整改、监管部门核查、社会公告摘牌等方式,实行有效监管,维护品牌基地良好声誉,不断推进培育工作深化提高,为我市经济迈上新台阶,提供新的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