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南京市多家企业负责人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导致四处碰壁,经营步履维艰,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异”例1——旧店不能注销,新店无法开
南京某物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注册资本50万元,从事钢材、建材、五金交电销售等业务。由于竞争激烈,经营状况不佳,处于亏损状态,该公司负责人决定注销该公司,转战其他行业。7月8日,当该负责人来到南京市浦口区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登记窗口办理注销手续时,被告知其公司因为没有进行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需要先办理移出手续才能进行注销。近日,该负责人来到浦口区市场监管局监管科,递上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再三表示:“我已经补报了年报,现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异”例2——订合同被生意伙伴拒签
南京某视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从事电子计算机配件、仪器仪表、办公自动化设备、建材销售。7月9日上午,该公司负责人匆匆赶到浦口区市场监管局,申请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该负责人介绍,公司一直致力于成为北京某大型国有企业的材料供应商,通过前期多方努力,终于有所进展,近期双方达成电子计算机配件购销意向,金额约180万元。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对方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查询,发现该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构成信用瑕疵,因此拒绝签订正式合同。该负责人说:“我多次听说过年报,也参加过你们组织的年报培训,但没当回事,谁知不年报真的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后真的会受到限制。都怪我,没听你们的话,这个教训很深刻。”
“异”例3——申请贷款被银行拒办
南京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资本100万元,从事放射卫生防护监测与评价等业务。7月初,当该公司会计到银行办理职工养老保险代扣业务时,被告知经查询其企业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拒绝办理相关业务。该公司负责人王某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时,懊恼万分,直言这是轻视年报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的恶果。据了解,该公司前期因为经营不善,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今年6月,王某接收该公司并按规定办理了法定代表人和股权变更手续,同时在登记窗口领取了《年度报告行政指导告知书》。但由于没有重视年报,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年报,7月1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养老保险代扣业务办不了,我们正在申请的50万元银行贷款也被暂停审批,真想不到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我们公司有这么大的影响。”王某说。
“异”例4——业务拓展被拒认证
南京某起重输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注册资本300万元,主营起重运输机械及配件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维修、维护、技术咨询等。“没想到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果这么严重,直接影响了我们公司在阿里巴巴推广平台重新认证。”近日,该公司负责人着急地赶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经了解,该公司未按规定在6月30日之前进行年报,被依法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由于该公司在阿里巴巴推广平台上的会员服务即将到期,需要重新认证。阿里巴巴网络平台客服人员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公司的公示信息后,按照规定对其失信行为进行信用惩戒,不予认证。
“异”例5——竞标被拒之门外
南京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14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1080万元,主营金属材料及制品、电子产品元器件销售和废旧物资回收。“近期,我们公司要去无锡参加一个招投标项目,这次竞标是否成功关系到公司未来的发展,请尽快帮我们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该公司负责人杨某说,公司因为没有进行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他已把负责此项工作的办公室主任辞退了。
类似的案例,在南京市还有不少。根据相关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三年之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仍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届满三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据了解,南京市已年报的各类企业约为18.6万户,年报率达80.2%,完成了国家工商总局和江苏省工商局提出的企业年报率不低于往年年检率的工作目标。未参加年报的企业有4.7万户,南京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已完成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程序。另外,南京市还有约7万户个体工商户未进行年报,已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
南京市工商局表示,进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不仅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时受到限制或者禁入,还会在更大范围内受到约束或惩戒,希望企业重视信用、珍视信誉,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积极履行有关公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