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3年下半年,依法对全省市场上销售的农药、肥料、成品油等商品质量进行了定向监测。现将监测情况通报如下:
一、农药商品质量监测情况
2013年度农药商品质量监测,于6、7月份在全省十六个市抽样84组,经检验,合格70组,合格率为83.3%;不合格14组,不合格率为16.7%。
所抽样商品涉及到54家经营单位经销的十八个省市83家企业生产的农药商品,品种为杀虫剂、除草剂和杀菌剂。
这次监测农药商品质量,从不合格的项目来看,主要是农药主含量和水分指标。造成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在组织生产复配农药产品时,对农药原料把关不严,从而造成主含量不合格。二是生产企业在组织生产农药制剂时弄虚作假,用高毒农药代替高效低毒农药,用低成本原药代替高成本原药,或生产新的配方制剂而不去办理新的农药登记证从而造成实际剂型与标注剂型不一致。
二、肥料商品质量监测情况
肥料商品质量监测于8、9、10月份在宿州、阜阳、铜陵、黄山、蚌埠、六安、合肥七个市抽样145组,经检验,合格114组,合格率为78.6%;不合格31组,不合格率为21.4%。
所抽样商品涉及到安徽、江苏、河南、四川、浙江、山东、湖北、河北、江西、上海、湖南、北京、南京等省、直辖市的生产企业。抽样肥料商品的品种为复(混)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过磷酸钙。
这次抽查的肥料商品总体质量状况不容乐观。不合格31组,其中有3组因为氯离子含量超标,其他均为养分含量项目不合格。其中,复混肥料及掺混肥料抽查137组,不合格27组,不合格率19.7%;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抽查3组,不合格1组,不合格率33.3%;其他肥料有:过磷酸钙3组,其中2组不合格,有机肥2组,不合格1组。在复混肥料及掺混肥料27组不合格商品中,多数为总养分不合格。有机-无机复混肥抽查3组,不合格1组,其不合格原因为肥料养分含量偏低且严重偏酸性。
二、成品油商品质量监测情况
成品油商品质量监测于8、9、10月份在马鞍山、宣城、蚌埠、宿州、淮北、池州、黄山、铜陵八市抽查70组汽油、柴油样品,经检验合格53组,合格率为75.7%,不合格17组,不合格率为24.3%。
监测结果表明,中石化、中石油为代表的国有控股公司加油站抽查了26组样品,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社会性加油站抽查了44组样品,合格27组,合格率为61.4%,不合格17组,不合格率为38.6%。
抽查中有2组车用乙醇汽油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项为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硫含量;12组普通柴油不合格,不合格项为硫含量和酸度;3组车用汽油不合格,不合格项为硫含量、甲醇含量和含氧量。
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对本次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方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并监督有关经营者整改。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