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权威发布  » 商品抽检 >> 正文

商品抽检

2013年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情况通报
江苏消费网 (2017-11-14) 来源: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阅读:

  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既是工商部门履行商品质量监管法定职能的重要手段,也是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2013年,江苏省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总体部署,结合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状况,特别是关注消费者投诉举报比较多的商品品种,有计划的开展了三次集中抽检和多次不定向的抽检工作,共抽检8981批次的商品,其中合格5724批次,合格率63.73%。

  一、关于抽检品种及批次情况

  2013年,在全省范围内抽检商品品种达到55种,商品类别主要包括:服装、珠宝饰品、石油制品、床上用品、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儿童用品等。

  单个抽检300批次以上的商品有:珠宝饰品、服装、床上用品、眼镜类、皮革制品、人造板、钢材、地板、石油制品、油漆涂料;

  单个抽检200到300批次的商品有:电线电缆、汽车配件、通讯产品、小家电、儿童用品、水嘴、液化气、电动自行车。

  二、关于抽检结果及分析情况

  (一)单纯从抽查合格率来看,可分为六个层次:

  合格率在90 %以上的品种有:杀虫剂驱蚊水、油漆涂料、热水器、儿童玩具、制动液、空调、电视机;

  合格率达到80%以上的有:润滑油、插头插座、铝型材、电冰箱、消防器材、电风扇等;

  合格率在70%以上的有:眼镜、墙地砖、地板、取暖小家电、PVC管、水嘴、石油制品、信息技术设备(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学生电脑、平板电脑、GPS)、水泥、电动车、皮衣等;

  合格率在60%以上的有:浴霸、胶黏剂、珠宝饰品、钢材、电线电缆、燃气灶具等;

  合格率在50%以上的有:人造板、烟花爆竹、自行车、液化气、羽绒服等;

  合格率40%以上的有:服装、儿童用品、床上用品、汽车配件等;

  合格率在40%以下的有:节能灯、智能马桶、皮革制品、健身器材、通讯产品、橡胶软管。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在确定抽检商品品种时,特别关注日常监管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相对集中的和消费者投诉举报比较多的商品,抽样过程中还有针对性地查找问题商品,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抽检合格率。因此,不能简单地以抽检合格率来推测或判定流通领域某类商品或某种商品的市场整体质量状况。

  (二)从抽检结果统计分析来看,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涉及人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指标的商品合格率呈上升趋势。与2012年抽检合格率相比,地板上升了20.66个百分点,插头插座提高了16.3个百分点,PVC管材提高了12个百分点,冰箱提高了10个百分点。

  二是大品牌商品或规模化生产的产品,以及大中型经销企业销售的商品质量相对稳定,这取决于企业对产品质量的重视程度,以及对产品质量管理的能力水平。

  三是商品价格高低与商品质量优劣有较为密切的关联。同一种类的商品,由于价格差异较大,质量也存在一定的差距。简单地说就是一分价钱一份货。

  四是检验不合格的项目中,绝大多数是一般性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如通讯类商品,主要不合格项目是各类移动电话机电池的热冲击项目和新增加的音频性能测试项目不合格;皮革类商品(包括鞋类、背提包、皮腰带和皮革服装等)中,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原料物理机械性能不合格,耐折性能、耐拉性能比较差,有的是整体外观及缝制要求不合格;床上用品类商品,主要不合格的项目是纤维含量和湿摩擦色牢度,标注的成分含量与实际不符,或者是洗涤容易褪色;橡胶软管大多数是软管标记项目不合格。

  三、关于抽检结果的转化运用情况

  把对抽检结果的转化应用作为提升商品质量监管效能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定期汇总分析。省局每半年对全省抽检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了解和掌握被抽检商品的市场总体质量状况,梳理某类或某种商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为进一步开展跟踪抽检和专项执法检查提供科学依据。如2013年,我们在对2012抽检结果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存在问题较多的车用燃油、儿童用品等开展了集中专项整治,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同时,将情况通报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共享信息资源,推进科学监管的整体合力。

  二是依法查处抽检不合格商品案件。对检验不合格且达到立案标准的,做到应查尽查,2013年,全省立案查处抽检案件2329件,罚没款达到2120万元。通过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倒逼生产经营企业重视质量管理,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商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行政指导。省及各市、县工商部门结合本地区抽检情况,适时组织召开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参加的行政约谈会,或针对特定的行业或企业进行上门指导,共同查找分析原因,督促完善质量管理控制措施,履行法定义务。

  四是注重教育引导。通过利用媒体报道、编印图书资料、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互动方式,向社会通报抽检结果、公布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构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消费教育引导机制和企业信用管理约束机制,共同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我们将在江苏工商网(http://www.jsgsj.gov.cn)公布12个品种的抽检不合格商品名单和消费警示,并同时公布5个品种的抽检合格商品名单,以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2014年,全省工商系统将以贯彻落实新《消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力度,希望广大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质量管理,为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应有的贡献。

编辑:白杨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