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用油质量的关注度和要求也越来越高。为切实履行《消法》赋予的职能,及时为消费者提供准确的商品信息和咨询服务,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江苏省消费者协会联合盐城市消费者协会于近期开展了食用植物油商品比较试验。
一、基本情况:
2007年1月初,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和盐城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盐城市区12家商场、超市及部分食用油经销点抽取(购买)了桶装、瓶装、散装的调和油、大豆油、芝麻油、花生油、葵花籽油、菜籽油、玉米油等7个品种31个批次的食用植物油样品,这些食用油分别由江苏、上海、湖南、安徽、山东、浙江、广东等省市的18家企业生产。比较试验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盐城市粮食局中心化验室进行检测,检测依据国家标准GB 1534-2003《花生油》、国家标准GB 1535-2003《大豆油》、国家标准GB 1536-2004《菜籽油》、国家标准GB/T 8233-87《芝麻油》、国家标准GB 19111-2003《玉米油》、国家标准GB 10464-2003《葵花籽油》、行业标准SB/T 10292《食用调和油》、企业标准Q/320623 YK 003《葵花籽调和油》、企业标准Q/BNEW001《食用调和油》、企业标准Q/JNDB005-2005《花生调和油》、企业标准Q/321100 BV012《食用调和油》、企业标准Q-320582 DLY34《天然谷物调和油》、Q/LLH001《食用调和油》、企业标准Q/IDQW31《芝麻油》、企业标准Q/321100 BV007-2005《高不饱和调和油》、企业标准Q/HT15《芝麻油》,对抽取(购买)样品的不溶性杂质、酸价、过氧化值、含皂量、烟点、色泽、气味、透明度、水分、加热和冷冻情况及溶剂油残留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测和比较。
二、试验结果:
(一)、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主要有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油残留三项。这几项指标是反映食用油纯度、衡量油脂加工工艺设备的重要参数,能够全面反映油脂产品的质量。按照相应的标准要求,31个样品油的卫生指标全部达标。
(二)、质量(特征)指标
质量(特征)指标主要有色泽、气味、透明度、水分、不溶性杂质、烟点、加热试验、冷冻试验等项目。本次受检的31件样品中,有3件商品质量指标不符合规定,分别是:上海融氏企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融氏纯玉米胚芽油,烟点值超标;上海味美思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20ml瓶装“味美思”小磨麻油,色泽(罗维朋比色)不达标;浙江金光食品(宁波)有限公司生产的5L瓶装“大满贯”葵花纯籽油,水分超标。
(三)、试验结果
此次受检的31件样品中,总体质量良好,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虽然有1件样品色泽不达标;1件样品水分不达标;1件样品烟点值不达标,但这些项目均为一般质量指标,不达标导致产品质量品质下降,但不影响食用。
我们分析,造成这些项目不达标的主要原因是春节将至,市场供应量增大,企业生产速度加快,储量准备扩大,自检过程不严,质量管理松懈,造成了食用植物油质量的下降。生产工艺中精炼、水洗和脱胶程度不够而造成烟点、色泽超标;脱水温度和时间不适当造成水分超标;企业生产工艺不合理或工艺不合要求造成烟点、水分同时超标。
三、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选购食用油时,首先看油的透明度和色泽。优质的油(香麻油除外)清亮无雾状,无悬浮物,无杂质,颜色呈微黄色、淡黄色、黄色和棕黄色,一般以浅色为好,如呈深色甚至发黑则为品质低下。若油中水分较大时,油会出现混浊现象,而且极易变质,加热会出现大量泡沫和水炸的声音,油烟中含有苦味。
其次,闻气味、尝味道。不同原料的植物油气味各异,优质的油经过脱味(脱臭)处理,其味十分纯正,有杂味的为品质低的劣油。品质纯正的油均有香味,可取少量油品尝一下,如有酸败、臭、苦、涩味均为劣质油。
第三、关注包装及标签。选购贴有QS(食品安全)标志的食用油;详细看清油的品牌、配料、油脂等级、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等内容;在购买和食用时应尽量选用离生产日期近的油食用。
第四、贮存保管要仔细。食用油贮存怕阳光、怕高温、怕不密封、怕进水,所以,贮存食用油时油瓶一定要密封防止空气和水分进入,以避免油被氧化;在烧菜时应当控制油温,以避免油温过高而产生有害物质;油在光照条件下会加速氧化酸败,因此油不宜装在透明玻璃瓶内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