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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试验

啤酒比较试验报告
江苏消费网 (2017-11-07) 来源:江苏省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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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炎热的夏季,啤酒是消费者喜爱的消暑饮料,为了让广大消费者放心饮用,江苏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徐州市、泰州市消费者协会开展了啤酒的比较试验。

  一、基本情况:

  日前,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和徐州市、泰州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徐州、南京、泰州的超市购买了瓶装啤酒共计20个品种,委托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据GB2758-2005 《发酵酒卫生标准》和GB4927-2001《啤酒》,对啤酒的甲醛、铅、酒精度、总酸、大肠菌群及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检测和比较。

  二、检测结果:

  所检测的20种啤酒在 甲醛、铅、酒精度、总酸、大肠菌群等项目上全部合格,消费者可放心食用。但是,有四个品种的啤酒在标签标注上不符合规范要求,需要厂家加以改进:一是警示用语不规范,不符合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二是标签上未按标准要求注明采用标准号及质量等级。具体抽检结果如下:

  甲醛:国家标准规定啤酒中甲醛含量应≤2.0mg/L。此次比较试验中所有样品甲醛含量均<0.2mg/L,不仅大大低于我国《发酵酒卫生标准》中规定的甲醛限量要求,而且还低于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饮用水质量安全指南》中甲醛含量≤0.9mg/L的限定。检验的科学数据让消费者有理由相信,所抽检生产的啤酒甲醛含量是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世界卫生组织有关规定的,是安全的。

  铅:国家标准规定啤酒中铅含量应≤0.5mg/L。实际检测结果,20个品种全部达到标准要求,且含量全部<0.2mg/L。

  酒精度:是指啤酒中所含酒精的体积百分数。在发酵过程中,啤酒的酒精是由麦芽糖转化而来的,其含量由原麦汁浓度和发酵度决定。啤酒的酒精度一般在2.5%~7.5%,属于低度酿造酒。此次受检的所有样本,酒精度含量在3.2%~5.1%之间,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和啤酒上所标注的范围。

  大肠菌群体,按照国家标准规定要达到<3个/100ML。实际检测结果,20个品种全部达到标准要求。

  总酸:总酸与水质、工艺相关,由酵母菌和发酵工艺决定,生产中要严格控制。总酸含量过高,啤酒发酸,影响酒质。此次受检的所有样本,总酸在0.96ml/100ml~1.82ml/100ml之间,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标签:在我国销售的啤酒产品标签标注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此次受检的所有样本中,有4种品牌啤酒的标签不符合标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未标示警示语。啤酒含有二氧化碳,搬运过程中或高温天气下的不小心撞击,都容易造成酒瓶爆瓶,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因此GB4927-2001《啤酒》规定,在标签、附标或外包装上必须标示警示语“切勿撞击,小心爆瓶”;二是按标准要求须注明所采用的标准号及质量等级。此次抽检中:三泰银杏啤酒、科罗娜啤酒的标签上未按标准要求注明所采用的标准号及质量等级。凯狮、高胜啤酒的标签上未按标准要求注明所采用的标准号及质量等级且未注明警示用语。(附表)

  三、消费提示

  啤酒作为夏季饮品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其内在质量特别重要,在购买、饮用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消费者在选购啤酒时,应选择名牌产品,不购买标签不规范,包装不符合要求的啤酒;

  2.购酒时要看清标签上标注的生产及保质期,尽量食用新鲜的啤酒;

  3、不要选购捆扎啤酒或非B瓶装啤酒,以免发生瓶爆事故,危及人身安全;

  4.饮用的啤酒温度最好在8-10度,不要饮用过凉的啤酒,否则,影响口感并破坏啤酒的营养成分;饮用啤酒不宜过量,否则,会使血铅量增高;还易形成“啤酒心”、“将军肚”,进而影响心脏的正常功能;

  5.不宜在饮用啤酒的同时食用烟熏食品,特别是在饮酒过量时,易诱发消化道疾病;

  6、饮用啤酒时要轻拿轻放酒瓶,并将酒瓶放在安全位置,防止酒瓶爆炸伤及自身和他人。

编辑: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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