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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试验

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商场、超市空气质量比较试验结果
江苏消费网 (2017-11-07) 来源:镇江市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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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场、超市营业场所是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其环境质量和空气卫生状况直接影响顾客和员工的健康。为掌握镇江市商场、超市营业场所环境和空气卫生质量现状,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家《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7220—1998、国家《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9670—1996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受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委托,镇江市消协、句容市消协、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0年10月18日至21日对镇江市区、句容市15家商场、超市营业场所开展了空气卫生质量比较试验监测工作。 这次试验主要检查了15家,其中大型商场5家,中型商场、超市6家,小型超市4家,对其空气质量进行了CO、CO2、甲醛、温度、相对湿度、风速、噪声、照度、可吸入颗粒物等9项现场监测。本次调查的15家商场113个监测点结果表明,噪声合格率仅为15.04%,其最大值80 dB(A);照度合格率为89.38%,其最小值仅为23LX;甲醛合格率为98.23%,其最大值为0.176mg/m³;其他各项均符合国家标准,合格率为100%。

  商场是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生活必需品的公共场所,随着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商场逐渐的成为老百姓生活离不开的场所,商场中人群活动频繁、拥挤,一个适宜的购物环境对人们的身心健康显得尤为重要。商场中各项指标是否合格将会对购物者的身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美国已将室内空气污染归为危害人类健康的5大环境因素之一。商场空气中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装饰材料的污染和人类活动的污染。为此,市卫监人员提醒,目前本市正处于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避免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损害健康,购物应避开高峰时段。

  本次调查的我市15家商场、超市营业场所环境空气卫生质量表明:商场、超市为了渲染气氛,打造人气,普遍将背景音乐或者广告音响的音量开得比较大,加上商场、超市营业场所人数众多、人声嘈杂,造成营业场所环境噪声超过国家卫生标准规定。部分营业场所环境由于货物堆放较高,人工照明设施不完善,又缺乏自然采光条件,导致局部营业场所环境照度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规定要求。特别是个别超市营业场所经营针纺服装的区域,由于环境相对密闭,又无自然或局限通风条件,营业场所空气甲醛最大值达0.176 mg/m³,超出国家《商场(书店)卫生要求和标准》(GB 9670—1996)标准规定。

  甲醛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性物质,是公认的变态反应源,也是潜在的强致突变物之一。 因此,对于商场、超市甲醛含量较高的现象必须应引起高度重视。

  噪声作为人们不需要的声音,其声压级大于70dB(A)时,会影响人们交谈,降低工作效率。商场噪声的主要来源于背景音乐或者广告音响播放、人群的喧哗等,建议商场、超市营业场所控制背景音乐或者广告音响的音量,并设立专门音响销售场所,使环境噪声值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对检查中问题突出的商场、超市,市卫生监督机构已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同时要求未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公示的商场和超市立即公示。

编辑: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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