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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安全

关于公布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7年第4期)
江苏消费网 (2017-10-28) 来源: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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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3类食品29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其中:肉及肉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254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6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南通润良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通双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水猪肚,大肠菌群检出值430MPN/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50MPN/100g。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三、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并对相关企业依法严肃处理。调查处置情况于2017年4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通知》(食品整治办〔2009〕5号)、《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4号)以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大米的检验项目包括:铅、镉、总汞、无机砷、铬、苯并[a]芘、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马拉硫磷、多菌灵、甲基毒死蜱、甲萘威、杀虫双。

  2.小麦粉的检验项目包括:铅、镉、总汞、总砷、铬、苯并[a]芘、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黄曲霉毒素B1、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甲醛次硫酸氢钠(以甲醛计)、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二氧化钛、滑石粉、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

  3.普通挂面、花色挂面、手工面的检验项目包括:铅、铝的残留量、二氧化钛、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诱惑红、亮蓝、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

  二、茶叶及相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0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检验项目包括草甘膦、滴滴涕、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氟氰戊菊酯、喹螨醚、联苯菊酯、六六六、氯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灭多威、铅、氰戊菊酯、噻螨酮、三氯杀螨醇、杀螟硫磷、合成着色剂(苋菜红、柠檬黄、亮蓝、胭脂红、日落黄)、溴氰菊酯、乙酰甲胺磷。

  2.黑砖茶、花砖茶、茯砖茶、康砖茶、金尖茶、青砖茶、米砖茶等检验项目包括铅、草甘膦、滴滴涕、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氟氰戊菊酯、喹螨醚、联苯菊酯、六六六、氯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灭多威、氰戊菊酯、噻螨酮、三氯杀螨醇、杀螟硫磷、溴氰菊酯、乙酰甲胺磷。

  3.速溶茶类、其他含茶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合成着色剂(苋菜红、柠檬黄、亮蓝、胭脂红、日落黄)、乙酰甲胺磷、杀螟硫磷、六六六、滴滴涕、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

  4.代用茶检验项目包括铅、合成着色剂(苋菜红、柠檬黄、亮蓝、胭脂红、日落黄)、二氧化硫、敌敌畏、乐果。

  三、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26—200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酱卤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镉、铬、总砷、N-二甲基亚硝胺、亚硝酸盐、苯甲酸、山梨酸、苋菜红、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新红、赤藓红、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酸性橙Ⅱ、克伦特罗(限畜肉制品)、沙丁胺醇(限畜肉制品)、莱克多巴胺(限畜肉制品)、菌落总数(限预包装产品)、大肠菌群(限预包装产品)、沙门氏菌(限预包装产品)、金黄色葡萄球菌(限预包装产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限预包装产品)。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编辑: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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