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放心消费 » 基层动态 >> 正文

基层动态

常州新北:“再来一瓶”遭拒 消协“撑腰”兑奖
江苏消费网 (2023-08-10) 来源:常州市新北区消协
阅读:

  近日,常州消费者刘先生(化姓)在新北区某便利店购买了一瓶东鹏特饮饮料,共计花5.5元,打开罐盖后,发现中了“一元乐享”的小奖,可再花一元购买同款饮料。刘先生要求商家现场兑奖,但商家拒绝兑奖,要求刘先生与该品牌饮料厂家联系。“我为了一瓶5元的饮料奖品,难道还专程到生产厂家兑奖不成?这不是在欺骗消费者吗?”一气之下,刘先生向新北消协投诉。

  接诉后,新北消协孟河分会工作人员立即调查处理。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商家解释:“我们所销售的饮品均由批发商送货上门,由于我们和批发商对于有奖促销问题没有明确的约定,因此,如果给消费者兑换了中奖,也只能是自己先垫付,之后批发商会不会进行兑换还不清楚。”

  商家的理由没有得到消协人员的认同。消协人员认为,既然便利店售卖了该商品,那么根据《消法》相关规定,便利店作为经营者,就要按该商品的约定履行经营者义务,售卖的东鹏特饮,应当履行兑奖的约定义务,而不能将损失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同时经营者应当遵循真实宣传的原则,如便利店拒绝履行该义务,那么其行为就涉嫌虚假宣传,将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经过消协人员的摆事实、讲道理,商家认识到自身问题,同意将一瓶同品牌饮料兑现给刘先生,并向刘先生赔礼道歉。刘先生表示满意。

  新北消协指出,类似“再来一瓶”的促销活动充分运用了营销学上的“合理化烟幕”理论,如果有奖不能兑,“合理性烟幕”就会变成“合理性陷阱”。因此,告诫广大经营者,切不可因一个类似“再来一瓶”的拒兑弄巧成拙,丧失在市场上的诚信!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因怕麻烦放弃主张权利,对于商家违法行为就应当硬刚到底。这样,既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可以督促商家合法合规经营。(朱静娴 张维明 张嘉翔 路科)

编辑:刘军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