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全省各级消保委组织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切实履行法定公益性职责,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积极主动作为,取得了较好成效。
2021年12月,我省9家消保委组织被中消协授予“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2名消保委(消协)同志被授予“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20—2021年度江苏省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
无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徐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连云港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扬州市消费者协会
镇江市消费者协会
常州市新北区消费者协会
2020—2021年度江苏省消费维权先进个人
居上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副秘书长
黄雷达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 投诉部负责人
沈建龙 江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秘书长
孟军 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秘书长
李民 溧阳市消费者协会 秘书长
黄平 南通市消费者协会 投诉部主任
顾峰琦 泰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副秘书长
龚晓琦 宿迁市消费者协会 副秘书长
高飞 南京市秦淮区消费者协会 秘书长
龚建锋 苏州市吴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秘书长
薛榕 淮安市清江浦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秘书长
陈放红 盐城市亭湖区消费者协会 秘书长
全省各级消保委组织和工作人员要以受表彰的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争创一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把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定位和谋划,以全力打造“四高”工作品牌的实际行动,推动我省消费环境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