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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醒

镇江消协:展销会购物需理性 主办方监督应尽职
江苏消费网 (2021-04-09) 来源:镇江市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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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销会流动性强,商家销售时大多不开发票,一旦产生消费纠纷,消费者由于没有购物凭证,难以证实消费者与展销会的购销关系,发生消费纠纷后难以维权。”近来,镇江市消协“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就接到不少消费者的此类投诉,反映在展销会购买商品后出现问题维权难的困惑。为此,镇江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建议消费者谨慎对待展销会上的各种促销活动,理性消费,及时维权。

  现年80多岁的消费者许女士向市消协“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投诉反映,前不久在中山西路原恒顺酱醋厂的一个展销会上被卖石斛的销售商骗了1000元。许女士说,销售商宣称石斛不但有降血糖的功效,还有明目效果。第二天,许女士拿着购买的石斛到药店去辨别真伪,药店专业人士在查看她购买的石斛后,告诉她石斛不纯,真正的石斛不可能磨的这么细,且石斛的功效是滋阴的,并不是商家说的可以降血糖明目。许女士要求商家退货。经协调,销售商为许女士办理了退款手续。

  无独有偶,消费者钱女士也投诉说,她在一家商场举办的展销会上购买了3箱纸尿裤,但是使用时发现纸尿裤中间的棉花起坨。钱女士表示,之前购买该品牌的纸尿裤从来没有发现过该情况,她认为这次购买的纸尿裤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市消协协调退货退款或者换货。经市消协人员协调后,商家为钱女士办理了换货手续。

  据镇江市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锁勇介绍,近年来,各种展销会类的投诉日益增多。由于这些展销会门槛低,各类商户鱼龙混杂,主办单位管理不严,造成目前各类展销会上充斥着售假逃逸、随便混入的情况,甚至有消费者投诉说有些不法商户在撤柜展位上售假。

  为此,镇江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展销会上购买商品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要主动了解展销会的资质、信誉,避免冲动消费。消费者要主动了解展销会主办方或经营者的资质和信誉,不能被其“多买多赠”“厂家让利”等花样百出的广告宣传、优惠折扣所迷惑。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要对销售人员的宣传促销进行合理分析,特别是贵重物品,更要三思而后行,切忌冲动消费,并坚持选择正规部门或者单位举办的展销会。

  二是要认真查验、甄别商品,索要购物凭证。在展销会上购买商品时,要对商品进行仔细甄别,检查商品的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并尽可能上网查询辨别商品的真实性。购买食品或食品原料时,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食品在加工制作时是否注意清洁卫生,并认真阅读食品包装上的各种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营养标签等,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无鼓包等现象。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注意选择有防尘设施的散装食品,并注意看清是否在摆放位置有相关食品标签。要仔细查验商品或者食品是否属于“三无”或假冒伪劣产品,发现价格明显偏低的要提高警惕。另外,一定索要购物凭证,注意留存经销商和展销会举办者的信息,才能维护好自身的消费权益。

  三是要注意保留好相关凭证证据,发现问题及时维权。消费者在展销会上购买商品,一定要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如遇到消费纠纷,应及时向销售商主张权益。如果展销会结束才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购物凭证找展销会的主办方主张权益。

  此外,镇江市消协还提醒展销会主办方,要切实加强对每个参展商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参展商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的义务,严格审查参展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资质、资格等证明文件,明确参展商的产品质量责任,定期对参展商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参展商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陈红生)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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