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很多开发商都会重点打造样板房,以此来吸引购房者的注意力,其中,难免会存在一些夸大宣传等多方面问题。近日,邳州市消保委就成功调解了一起样板房与实际不符的投诉,最终帮助消费者追回了近30万元首付款。
据了解,今年7月,消费者汤先生通过某房地产公司的宣传广告,查看了该售楼处展示的小区楼房的沙盘模型,并在售楼人员带领下参观了样板房,对于这种大阳台连接客厅和书房的户型,汤先生尤为喜欢,随即选购了1套商品房,并按公司规定交付了296468元首付款。可是,他在签购房合同时发现,合同随附的房屋结构平面图并没有他所看中的大阳台,便要求退款,遭到了该房地产公司的拒绝。无奈之下,他只好投诉至邳州市消保委。
接到投诉后,邳州消保委经调查得知,消费者所购房屋位于33层,而总楼层为34层,该楼根据外观设计需要,取消了最上四层的阳台,售楼人员在消费者参观样板间时,并未对该楼层外观设计的变更作出明示,致使消费者误以为所购房屋与样板间一致。
消保委人员认为,售楼人员因工作失误在销售时未对消费者重大不利因素作出提醒,误导了消费者作出购买决定,应当退还消费者缴纳的房款。最终,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房地产公司一次性退还汤先生购房款296468元。(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