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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解

商务部回应充值卡乱象:联合检查 理顺机制
江苏消费网 (2017-06-3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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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杭州6月30日电(张和平)针对当前一些不法商家利用“充值卡”诱导消费而失信、监管有“盲区”的乱象,日前温州市消保委致函国家商务部,建议出实招“好好管一管”。商务部积极回应:建议提得很好,短期将开展联合检查,远期将完善、理顺工作机制。

  “充值卡”或称预付卡、储值卡、消费卡等,营销方式是先付费再消费,即“预付式消费”。“经典”促销方式是“充300元、消费500元”,或“充1000元、打6折”等。这类五花八门的充值卡在超市商场、餐饮健身、美容美发、教育培训、旅游休闲、网约车、乃至坐月子等领域有广泛市场,诱惑力不小。它在给消费者带来一些实惠的背后却是乱象丛生,一些消费者深受其害。

  据温州市消保委统计,2016年,温州市有关充值预付消费的投诉案件高达1555起,因商家失信、停业、歇业、失联、跑路原因引起的投诉有1344件,约占87%,其中跑路商家多达263家,这导致群体事件频发。业内人士称,这类事件在浙江乃至全国范围内也普遍存在。

  2016年12月,中国消协根据调查,揭出预付式消费普遍存在八大问题:诱导消费、经营主体不合法、霸王条款、强制服务、虚假宣传、变相涨价、擅自中止服务、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等。

  事实上,早在2012年9月,商务部出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作为主管部门,商务部将企业发售“充值卡”之类经营行为列入监管之中。该《办法》规定,企业从发卡之日起应向商务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企业名称、发卡金额等。对规模企业和集体发卡企业提交的备案材料则要求更详尽、严苛,而且备案的企业要将信息在媒体上公告。对不办理备案等违规的,处以1万-3万元罚款,并在媒体上公示。

  备案是监管的前提与基础。温州市消保委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商家及消费者不知道国家有管理“充值卡”的相关法规,更不清楚充值卡的监管主体是谁。目前温州市发卡、售卡企业备案的仅12家,浙江省也仅188家,备案的大多仅限为大型商场内的知名品牌商家,其余绝大多数企业无迹可寻。

  为此,6月16日,温州市消保委致函国家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建议从四个方面遏制充值卡乱象:一是加强预付消费备案制度的宣传、引导,特别要将备案制监管“落地”;二是尽快建立、健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通过大数据手段与地方政府的信用系统联网,以此对违法行为施以震慑;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商家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整治和处罚,将典型案例公之于众;四是对监管不到位导致商家频发预付卡违约事件的基层组织实施监督。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收到建议函后,认为建议非常好,并高度重视,及时认真研究。他们表示将加大力度宣传预付卡的管理法规。认为浙江省商务部门执法力量有限,确实存在备案难落地的问题,对此正在采取办法完善解决。认为“充值卡”之类的预付卡涉及到商业、教育、文化、旅游、交通、医疗等多个行业,目前商务部门只管零售、住宿、餐饮服务三个行业,表示短期工作方面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下一步主要考虑争取在国家层面的支持下,明确分工,完善、理顺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将会进一步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信用系统、联合治理、联合惩戒等手段来完善技术上的管理。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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