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射阳县合德镇肖某等5户居民从开发商手中领到房屋质量补偿金7.5万元,同时对射阳消协的辛勤付出表示由衷的谢意。
去年8月8日,肖某等5户居民向县消协投诉,反映其购买某小区4号楼1单元5套商品房,出现墙体裂缝、室内墙壁反碱等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无果,请求消协帮助维权,要求开发商换房或补偿。
接到投诉后,县消协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经初步调查发现:5户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房是2008年某开发商所开发,2009年装修入住,目前外墙墙体分别出现了1.4mm左右不等宽度的裂缝,与之对应的卫生间、厨房等室内墙砖也有不同程度的裂缝,情况比较严重。为此,县消协立即通知开发商派员到现场进行了实地查验,在查验过程中,对出现裂缝的原因投诉、被诉双方各执一词:投诉方认为是地基不实导致下沉所致,被投诉方认为是墙体收缩缝,与地基无关。通过消协同志反复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县消协出面委托南京东南建设工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对房屋结构安全性现状进行评价。10月9日,东南公司出具了“该小区三单元裂缝损伤的主要原因为基础的不均匀沉降”的评估意见,同时提出了“对该建筑沉降稳定性进行监测,待沉降稳定后采取必要的加固(维修)措施”的建议。
为了进一步弄清建筑沉降稳定性的有关情况,县消协于10月26日组织投诉双方当事人就沉降稳定观测问题进行协商,结果为委托盐城市万方源项目管理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建筑沉降稳定性进行观测,11月7日,万方源公司提出了“沉降观测技术设计方案”。经过历时三个月的沉降观测,万方源公司于今年3月27日出具了结论为“该小区4号楼沉降稳定”的沉降观测报告书。
根据投诉人反映及消协调查了解的情况,消协依据《消法》相关规定,组织投诉双方当事人分别于今年3月29日、4月10日、5月28日进行调解,但皆因投诉方提出的补偿金额过高、被投诉方不予认可,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终止调解。
县消协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一方面向投诉人提出可向射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司法建议;另一方面与被投诉方进行沟通,肯定其配合消协、主动支付鉴定费用的积极态度,指出了此次纠纷主要起因和过错方是被投诉方,其应作出一定让步。在消协同志的反复劝说下,投、被诉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仍要求县消协帮助处理此起投诉。今年6月29日,县消协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以每户补偿1.5万元、合计7.5万元的结果,圆满地调结了此起消费纠纷,双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 (周 挺 刘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