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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解

幼儿游乐意外摔伤 消协三次调解平息纷争
江苏消费网 (2012-05-18) 来源:本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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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消费者协会开发区分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幼儿在游乐场摔伤事故。

    4月2日,家住通州区金沙镇的瞿女士带着四岁的儿子到城区某儿童游乐场玩耍。其子玩了旋转式、形同杯状的“转转杯”,在“转转杯”停转,瞿女士儿子从杯内开门出来时,因当时游乐场工作人员没有加以看护提醒,致其子摔伤手臂发生骨折。事发后,瞿女士将儿子送到通州区中医院进行救治,并与游乐场进行协商赔偿事宜。但由于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较大分歧,加之瞿某爱子心切,在协商时情绪比较激动,导致协商不成功。无奈之下,4月3日,瞿女士打电话向通州消协求助。

    通州区消协在接到电话投诉之后,立即采取行动,派消协开发区分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一方面,安抚消费者,另一方面,对现场进行勘察。在了解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之后,4月20日,消费者协会开发区分会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消费者要求游乐场管理方支付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二次手术费、精神损失费及其他费用共计44930.18元,双方对此意见无法统一,此次调解被迫中止。4月22日,开发区分会工作人员又进行了第二次调解,但此次调解仍没有成功。4月24日上午,开发区分会工作人员将召集双方到一起,分析各自的利害关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再一次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由游乐场赔偿瞿女士25000元。

    通过此次投诉事例,消协再次提醒各位家长:在游乐场游乐时,一定要注意孩子的安全问题,首先要看游乐场内是否有安全设施,其次要看清游乐场内的警示标志,待确认后才能将自己的孩子放在游乐场内玩耍,同时游乐场要注意看护,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孩子的安全。(宋丽阳 袁华)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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