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网江苏频道讯 今天,记者从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召开的315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2年,消协组织将推出十项消费维权举措,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权益。
1、对于发现国家或行业的产品(服务)标准、行业经营规范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整改的建议,推动行业性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的及时解决。市级以上消协组织至少提出一份规范商品或服务的标准建议函。
2、每个县级以上消协组织要针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除解决好消费者的纠纷外,全年至少应发出一份行政处罚建议函并跟踪落实,切实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3、各市、县(区)消协将联合本地律师协会全面组建“消费维权公益律师团”,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协助消协组织开展法律理论研究室工作,切实推动难点问题的解决;根据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可能赋予消协组织代表不特定多数消费者进行诉讼这一新情况,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积极做好应对准备工作,适时开展公益诉讼,提高为广大消费者服务的能力。
4、针对部分经营者存在携款潜逃、改换门庭重新经营等不法行为,省消协将与其他行政部门联手,对这些不法经营者的信息予以披露,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股东重新注册经济实体的将采取限制、警示等相应手段,有效遏制此类现象的发生。
5、在已经出台的面向中小学生、幼儿、老年人、农民等消费教育教材、读本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教育内容,加强统编工作,组织开展消费教育授课课件的编写工作。同时从维权志愿者、行业专家、律师团等热心维权事业的人士中组建一支业务精、乐奉献的教师队伍。
6、继续开展“共建诚信承诺联盟,同创美好消费生活”主题活动,各地除按照全省今年万家企业加入“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企业联盟的要求,明确本地区企业入盟数外,按照“十二五”期间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发展10户、每个县(区、市)城区至少发展100户、每个省辖市主城区至少发展1000户的目标,统筹好本地区联盟的建设工作。
7、积极参与工商部门开展的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针对预付式消费模式,积极促进地方立法,通过人大建议(或议案)、政协的提案,尽快纳入地方立法或立规计划;今年出台《全省美容美发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卡消费纠纷处理办法》,联合省工商局合同监管部门制订美容美发健身行业的消费合同示范文本。
8、选择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消费问题,开展比较试验、进行消费调查,完善测评方法与程序,增强结果的合理性,及时将有关结果反馈有关行业和部门,并借助理事单位、新闻媒体等方面的力量,适时披露、发布,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
9、加强与港澳台及华东五省一市消保组织的维权协作,同时充分发挥“南京一小时都市圈”、“环太湖”、“ 淮海经济圈维权协作网 ”维权网络作用,联合处理消费者的异地投诉,联合发布消费警示、联动开展比较试验、适时互访考察等,更好的提高区域维权合作水平。
10、积极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和“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活动,开展消费投诉调解技能大赛,全面提高自身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