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身体不适中途下车,要求退还未乘区段票款遭拒,陈先生就此向江都市消协城东分会投诉。
8月23日,家住江都市武坚镇的陈先生乘坐江都市客运公司“武坚—江都”的农公班汽车到江都城区办事,票价12.5元。当车行驶到小纪镇宗村时,陈先生突发身体不适,要求下车。售票员当即表示不能停车等候。于是,陈先生要求退还未乘区段票款,也被售票员拒绝。无奈之下,陈先生只好先下车,之后又再花8元钱买票乘到江都车站。下车后,陈先生立即找到车站人员要求给个说法,却被相关人员态度强硬地予以拒绝。气愤难耐的陈先生随后向江都市消协进行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与客运公司取得联系,经调查了解,陈先生当时确实由于身体不适急需下车,依据交通部《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旅客因急病、伤或临产必须中途终止旅行时,凭医院诊断证明和原客票,退还未乘区段票款,免收退票费。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该公司对其工作人员处理问题的强硬态度进行了道歉,并退还了陈先生8元车票款。(夏红娣 张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