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消费者协会处理了一起农资纠纷案件,农户购买的无滴农膜竟然滴水,导致温室大棚辣椒减产,经消协调解,农资经营者不仅双倍返还农户购膜款,还赔偿了减产损失。
投诉:去年11月上旬,家住高港区胡庄镇某村的黄某在该镇某农资产品经营户胡某店,以1500元的价格购买了无滴塑料薄膜1卷。回家后,黄某建起了温室大棚,种植了2.4亩辣椒,一段时间后,黄某发觉棚内滴水严重,棚中湿度偏大,辣椒苗株呈现霉病,椒叶萎缩发黄,造成辣椒减产。见此状况,黄某认为薄膜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胡某进行赔偿,胡某则认为是黄某使用不当造成,双方争执无果,黄某遂向消协投诉。
结果: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与专业人士一同来到实地勘察证实,农户使用的无滴农膜棚内确有滴水,且较明显,从而认定农膜的质量问题与辣椒欠收存在着直接因果关系。对此,消协约见双方当事人进行论证,在事实面前,经营户胡某认识了自身的错误,根据《消法》相关规定,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经营户胡某向农户黄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农膜款3000元及欠收费500元。
(王立为 戴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