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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解

装修结束才挑出毛病 业主把关不严埋下隐患
江苏消费网 (2009-11-19) 来源:本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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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先生在南京尧化门买了一套60平方米的二手房,经朋友介绍,与六合区某装饰公司签定了全包装修协议,约定8月11日完工,总款项3.5万元,结果到9月25日才完工。9月28日验房时,杨先生发现橱柜面板有色差、墙面高低不平、水龙头漏水等问题。鉴于尚有5000元的尾款以及防盗门的差价未付清,要求装饰公司给出说法并整改。而装饰公司认为,每次消费者都因工作忙不到场验收,等工程全部结束了却挑毛病了,存心想赖帐。双方争执无果。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到,按照装修合同的约定,整个工程分三段验收,可杨先生没有到场过一次,每次都是装饰公司发短消息给他,告诉他工程进展,杨先生总认为是朋友介绍的,肯定不会有问题,一方面工作忙,一方面出于信任,“我都是回应一个短消息,OK!”至于付款,按协议分三次,第一次1.7万元,第二次1.3万元,最后全部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5千元。经消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房子不做整改,扣减1000元工程款作为补偿。

    之所以装修到最后出现问题,多因业主把关不严造成。消协提醒业主,一定要根据协议约定对材料进行验收,并经常到现场监督检查。如果业主对材料或验收不是很了解,可委托第三方监理或专业人士帮助把关。(郭爱珍)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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