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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解

南京江宁消费维权基层网络社会共建起成效
江苏消费网 (2009-11-12) 来源:本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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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县消协是消费维权的最前沿阵地,为了抓出实效,去年,南京江宁区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在社区建立消费者维权服务体系工作的通知》及实施方案。在“政府领导、工商(消协)”负责、部门联动、街道、社区协同的原则指导下,不断将维权网络向基层延伸。截止目前,江宁全区共建立“一会两站”276个,去年,江宁区消协共处理消费纠纷2027件,使消费者免受经济损失176.8万元,其中90%的消费纠纷在基层解决,使消费纠纷不出店门、不出村头就能得到解决,减少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企业:和解在先,责任回归,发挥企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动性。

     对于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消费争议,如果把经营者只放在被投诉、被处理、被动接受调解的地位,不利于提高其诚信经营意识,不利于他们和消费者建立和谐关系,产生大量消费纠纷的根源在于经营者社会责任缺失,大量的消费纠纷由消协调解,就忽视了经营者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为此,江宁区消协树立了“和解在先”、“责任回归”的理念,加强企业维权服务站建设,力争将消费纠纷化解在企业内部,让消费者不出店门问题就能得到解决。目前,江宁区消协基层网络受理的投诉占了90%,仅有10%的投诉到区消协一级解决。

农村:不跑冤枉路,不出村头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把农村维权服务站建到农村消费者看得到、找得到的地方,出现问题不跑冤枉路,不出村头就能维权。2008年3月,横溪街道长冲村村民韩某在镇农机配件门市部以5600元价格购买了一台加宽旋耕机。6月份农忙季节使用时却发现轴承套内应有的四根轴承少安装了一根,造成机械不能正常使用。韩某急忙致电商家,商家却推诿,韩某赶到横溪街道社区维权服务站为自己讨说法。横溪分会和社区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及时找到商家,向其宣传《消法》,不能误农坑农,经过调解为韩某更换了一台同型号的新机器,并赔偿韩某900元误工费。韩某由衷地称赞道“不愧是咱们老百姓自己的维权服务站”。

分会:把消协分会工作人员培养成联络员、信息员、宣传员、监督员、调解员。

    随着市场主体多元化,基层工商所(分局)工作重点集中在监管和服务上。加强一会两站的建设,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消费知识、典型案例、受理投诉导则,调解消费纠纷的实际操作能力等相关知识进行专门培训和指导,让他们成为消费维权的联络员、信息员、宣传员、监督员、调解员。消费者李某,在江宁区一家珠宝手饰店花1404元购买了7.8克金吊坠,竟然少了1.86克,李某多次找到商家交涉,商家不予理会。李某到东山消协分会投诉,分会工作人员与李某一起到商场现场调查调解,确实商家行为构成欺诈,现场为李某退还了金吊坠,还依《消法》规定赔偿李某1404元,并将此情况转报了工商部门,对商家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消费者十分满意。事件经媒体宣传报道后,警示了一批经营者。

     通过政府牵头,社会共建的方式,江宁区消费维权服务站社会共建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大量日常的消费纠纷都化解在了基层,在全区培养出一批优秀维权队伍,通过树立“和解在先、责任回归”理念,增强了企业社会责任感。(唐晓平)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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