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协以点评电视购物广告为切入点,通过多种方式持续推进电视购物行业的规范与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本报记者 游 婕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表彰决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因“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点评电视购物广告,积极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在全国各地消协组织中脱颖而出,荣获2008年度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创新奖”一等奖。记者了解到,从2008年至今,北京市消协以点评电视购物广告为切入点,通过开展电视购物体验调查、向有关部门公开建议、督促引导企业自律等方式,持续推进电视购物行业的规范与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违规电视购物广告成消费者投诉热点
“违规电视购物广告既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也是影响其行业健康发展的瓶颈,这是我们点评电视购物广告的主要原因。”北京市消协秘书长张明告诉记者,截至2008年11月底,北京市消协系统收到消费者关于电视购物侵权投诉2576件,其中以手机、化妆品、减肥品、饰品类为突出,涉及到数百家企业。此外,还有大量投诉因被诉主体不明确、经营企业查找不到等原因而无法受理。其中有个别企业涉嫌利用电视购物节目进行欺诈,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从消费者投诉情况来看,电视购物存在诸多问题,主要原因在于部分电视购物节目的广告存在误导、失实、数据表述不科学等问题。为准确了解消费者对电视购物广告的评价,北京市消协曾于2008年8月至10月期间开展了对电视购物广告的调查,邀请消费者对全国各卫星电视台(北京落地)播出的电视购物节目进行观看并填写调查问卷。调查结果显示,80%的消费者认为目前电视购物广告存在虚假和不实之处,69%的消费者认为现阶段通过电视购物方式消费并不安全,99%的消费者没有在电视购物广告中看到完整的经销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从发展前景来看,电视购物在国内确有需求,市场广阔。但电视购物广告夸大失实、部分内容格调低级庸俗,是制约电视购物行业健康发展的瓶颈。因此推动与促进电视购物行业的健康发展,是我们点评这一行业问题的主要出发点和落脚点。”张明告诉记者。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点评工作
“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看,在信息化社会,消协维权工作需要得到高科技手段的支持。因为商品与服务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维权的难度也越来越大,要使消协组织的工作纳入科学发展的轨道,破解发展难题,必须要有新思维、新观念、新方法、新手段。”张明说。
针对电视购物广告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北京市消协选取了有代表性的15则广告,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点评,总结出电视购物广告目前存在的宣传禁播商品、夸大产品性能、炒作产品概念产生歧义、商品性能缺乏有效性验证、无生产和经销商厂名厂址等九大方面问题。
与此同时,北京市消协利用高技术手段,使用网络平台提供的视频搜索技术服务于广告监测,对电视购物广告进行数据监测和统计分析。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消协共搜集了25则电视购物广告,下载并整理了12.2万字的广告语及广告视频内容,请专家进行论证分析,并对其中15则涉嫌违规电视购物广告中的13则的相关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众多省级卫视台疏于管理,大量及频繁播放涉嫌违规的电视购物广告,而且禁播的商品也在大量播出广告。据此,北京市消协致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管理总局,建议依据有关规定责令相关电视台停播属于禁止播出的电视购物广告,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电视购物节目的相关规定,并加强对电视媒体的监管力度,进一步督促相关电视媒体严格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维护媒体的公信力,并建议暂时实行“商品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使消费者的损失风险降到最低。
对电视购物广告的监督规范取得阶段性成果 “我们公开点评电视购物广告并发出公开建议的第三天,国家广电总局有关领导就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并通报己责令相关电视台停播违规广告。一些企业接受了我们的意见,自觉停播了广告,另外,一些涉及到的地方卫视台主动撤下违规广告。可以说,这次公开点评、建议达到了预期目标,对电视购物广告的监督、规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张明在总结2008年北京市消协对电视购物广告公开点评、公开建议时说。
据记者了解,北京市消协2008年的点评在电视购物企业中引起较大反响,一些较为正规的企业积极与北京市消协沟通,采取自律措施。国内较大的电视购物企业——橡果国际于今年4月主动在北京市消协设立了200万元先行赔付保证金,这是国内电视购物行业中的首例。针对一些经营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情况,在北京市消协的引导下,专营手机销售的摩能国际在该行业率先推出定制的商品外包装投递箱,其箱体详细印有企业名称、地址、电话、网站、承诺等,并与EMS合作,定制了含有上述信息的装箱单。“2009年,北京市消协力求通过多种方式、途径,继续推进电视购物行业的规范发展,除了开展对电视购物全程体验调查和继续向有关部门提出促进行业规范与发展的建议外,还要引导企业加强诚信意识,以点带面,推进行业自律。”张明说。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消协获悉,国家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主要领导日前与北京市消协进行了沟通,听取了关于推进电视购物行业规范与发展的建议,表示在正在起草的电视购物行业管理办法中己经吸取了消协大部分建议内容,希望北京消协继续关注电视购物行业,履行社会监督职能。在此期间,北京市邮政管理局主要领导也就北京市辖区内所有快递企业对电视购物商品一律实行“先验货后付款”问题与市消协从法律与实践方面进行了研讨,为全市推行这一规定打下良好基础。
目前,根据监测数据显示,一些问题较为突出的电视购物广告己经停播或在播出内容上进行了修改。一些电视购物经营者与北京市消协进行了主动沟通,表示了整改态度。
(本文图片由北京市消协提供)
2008年,北京市消协召开“电视购物广告”点评会,以此为切入点推进行业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