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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酒国内市场限价销售53度零售价不超700元
江苏消费网 (2008-01-23) 来源: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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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中旬,茅台集团决定将茅台酒的出厂价格上调20%。针对有关市场传言,1月16日,茅台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兼茅台酒股份公司董事长袁仁国在贵阳透露,贵州茅台酒股份公司将相应实行茅台酒的国内市场限价销售,53度茅台酒的批发价格不能超过600元,零售价格不得超过700元,均比当前市场实际批发价及零售价低50元。

  据介绍,2007年,国内生产要素市场价格涨幅较大,不但能源和劳动力成本,而且,白酒生产的粮食、包装、运输成本等均大幅上升。同时,茅台酒优良的品质和良好的信誉在市场上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尽管产量渐次提高,增幅仍远远赶不上市场需求增长,自2007年11月起,全国许多地方均开始断货。

  为消解市场需求压力,茅台集团将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继续加大科技投入和扩大生产规模,增加茅台酒的产量,尽可能满足需求。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名优白酒普遍上涨,仅五粮液价格一年内即两次上涨,茅台酒出厂价上调后只比五粮液出厂价高1元,不应受到市场特别关注。茅台酒作为享誉世界的高端消费品,理当拥有与其产品地位相符合的市场价值体现;同时,茅台酒并非大众消费品,产量及消费人群数量极为有限,没有也不可能带动其他消费品的涨价。

  来自证券市场的消息显示,1月16日,“贵州茅台”的股市市值达到2100多亿元,成为中国白酒业总市值最高的企业。而2007年,茅台集团上交税金高达36.32亿元,同比增43.29%;人均上交税金33万元,同比增38.14%,都高居行业榜首。

  袁仁国称,多年来,秉行“爱我茅台,为国争光”的企业精神,茅台投入巨资,通过各种渠道大力支持公益性事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除限价和缴税外,茅台还将继续以多种形式回报社会,承担起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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