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后,金融企业员工持股将有上限限制———不能超过总股本的5%。据接近监管层的专家透露,杭商行就是因为员工持股比例过高,IPO申报材料最近被退回。专家称国内金融机构与国外的创业环境不同,设置员工持股比例很有必要。
杭商行IPO材料被打回
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就此问题在制定相关规定,上市金融企业员工持股比例均不得超过5%,包括首次IPO的证券公司、城商行都要遵守此比例。“此规定重点就是针对目前正热衷上市的城商行。”另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专家介绍,曾在北京银行之前向证监会递交IPO材料的杭商行,正是因为员工持股比例超过5%而被退回。
杭商行2006年年报显示,该行仅高管持股总数就达1507万股,占总股本的1.14%,但杭商行没有披露该行员工持股情况。接近证监会的专家介绍,“杭商行员工持股比例超大,都超过了10%,与其几乎一起递送材料的北京银行员工持股才2.6%。”正因为此比例过高,杭商行IPO材料被打回去,而递交材料稍晚的北京银行9月 11日将发行上市。
“如果从资产状况和盈利能力来看,杭商行在城商行里算很不错的。”上述专家评价说。资料显示,杭商行2006年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年增长率分别达到22.91%和22.50%,其中存款总额511.8亿元,年增长率19.60%;贷款总额(不含贴现)331.44亿元,年增长率29.45%。2006年该行实现净利润6.14亿元,每股收益0.46元,净资产收益率19.62%;按5级分类口径,不良贷款余额4.77亿元,不良贷款率1.40%,分别比上年下降0.74亿元和0.63个百分点;全年计提贷款损失准备8344万元,提取坏账准备226万元,核销各类不良资产7,574万元,年末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为119.64%;资本充足率9.36%。
专家称员工持股须设限
“商行为了搞股权激励,在我国实行员工持股可以,但比例不能太高,否则就容易变味。”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6.20,0.08,1.31%)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教授说,对金融机构员工持股比例实行限制是很有必要的。
据悉,我国城商行多从城市信用社转化而来,原来的职工股转化成现在的企业股,这种情况相当普遍,包括刚刚上市的宁波银行、南京银行和即将上市的北京银行都如此,持股比例也相对较高。而目前国内股市行情好,特别是宁波银行、南京银行上市后被追逐的现状,被众多城商行所看好,上市也成为目前城商行发展的趋势。
“员工不该持股,持股与员工的身份不符。”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表示,员工如持本公司股票,那就是公司股东,管理层却要对其进行管理,从企业管理角度来看是很矛盾的。但为了激励的需要,那些对企业发展起关键作用的管理层可以持有一些股权。
郭田勇称,国内金融机构搞股权激励要限制,不能按国际惯例来。国外是一个完全市场化的环境,个人搞企业承受的风险很大,但国内这些金融企业都具有国家垄断性,企业发展功劳不能全部算在个人身上,这和国外创业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