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能强调法院受理说明程序合法
晨报讯(记者 周治宏) “公司的公章还在我们手里,而且起诉也没有经过董事会的决议。”对于突然传出的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起诉国家商标局的消息,娃哈哈方面表示极为诧异。而记者证实,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了这起官司,起诉方的法定代表人为达能娃哈哈合资公司董事长范易谋,并盖有相关图章。
对于在北京的起诉,娃哈哈一位内部人士表示,由于6月20日、21日召开的董事会没有确定合资公司的董事长,目前合资公司仍由中方的经理负责,合资公司的公章也在中方手中。因此,到底是谁在“冒名起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他们正在核实,“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要求撤回诉讼。”
实际上,对达能派出的董事长范易谋,娃哈哈方面就从没承认过,他们仍信奉整个公司的精神领袖宗庆后。
对新爆发的诉讼,达能方面表示不予置评,但发言人同时强调,既然北京市一中院已经受理了这一案件,至少说明起诉在法律程序上是合法的。
商标问题是“达娃之争”的关键,达能称合资公司根据合同拥有商标所有权,娃哈哈方面则于6月7日突然出示了国家商标局的复函:“我局根据规定均未同意转让。”
提请诉讼的消息,7月中旬达能律师就曾有过表示,当时负责达能杭州仲裁的陶律师表示,国家商标局出示的复函中的“未予同意”并非“行政驳回”,而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商标转让,只有两种行政行为,即核准与驳回,也就是说,“国家商标局未对商标转让申请作出行为。”
据了解,此次诉讼的核心,是合资公司认为国家商标局做出决定后未对其做出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违背了《商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做出决定的方式亦不符合《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的程序,因此,商标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属程序违法。
自8月中旬有关商标问题的杭州仲裁开庭以来,双方的争议就陷入僵局。对于此次爆出的最新诉讼,有专家表示,应该是达能试图打开仲裁的僵局,也显示了双方对于娃哈哈商标的归属权均是志在必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