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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应退还房贷险保费
江苏消费网 (2007-07-13) 来源: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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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购房贷款时,一边要以房产作为抵押,一边还要办理房屋贷款保险(以下简称房贷险),这是本报曾多次关注的市民在购房时遇到的窝火事。目前,一些大城市已陆续取消强制办理房贷险,在一些中小城市这种做法依旧存在。前不久,江苏省连云港市消费者协会受理了一起这样的投诉。在经过调查后,连云港市消协认定,银行的做法不妥,银行应向消费者退还保费。

    5月初,连云港市民李女士在该市新浦区海连西路某楼盘购买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总房款为23万余元。李女士在缴纳了首付款9万余元后,在该市某银行办理了余款的按揭。在办理贷款过程中,该银行柜台工作人员要求李女士缴纳1700多元的房贷险。急于购房的李女士当时未在意,便缴纳了此笔费用。事后李女士怎么也想不明白,价值20多万元的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为什么还要额外缴纳贷款保险费用?李女士找到银行,要求银行退还房贷险的保费。银行方面称,如果李女士不办理房贷险,她的贷款难以办理成功。无奈的李女士只好向连云港市消协进行了投诉。

    受理投诉后,连云港市消协立即展开调查。经过调查,所谓房贷险原来是房产开发商跟银行之间达成的约定,目的在于防止贷款流失。据此,消协人员认为,银行开展房屋贷款业务,本身存在经营风险,这样的风险应当由银行自己来承担,不应转嫁给贷款人,这种做法是不公平的。《保险法》规定,凡是除国家规定要求当事人必须购买的强制保险(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外,其他的商业保险应由购买人自行、自愿购买,行业之间不得通过其他约定的形式,强制当事人购买保险产品。“显然,房贷险不在国家强制保险规定之内,银行强制当事人购买这一险种,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连云港消协秘书长李长生说,办理这样的保险应是自愿的,如果银行坚持要求贷款人办理此种保险,保费应由银行出。况且在办理按揭贷款、抵押贷款过程中,贷款人与银行之间的约定是经过银行、房管部门等严格把关,再让贷款人缴纳保险费是多此一举,银行的这种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有权索要保费。最终,在连云港市消协的多次调解下,李女士如愿拿回了1700多元的保费,并成功办理了按揭贷款。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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