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通过直播间购买了一件羽绒服,价值980元,购买时主播称羽绒服含绒量为100%。衣服到货后不小心划破,才发现里面含有丝绵等,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并赔偿,双方协商无果。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被投诉方产品销售页面上传的产品标签已告知消费者产品实物中所有材质及含量,并非100%白鸭绒。投诉人表示,当时根据直播间主播口述了解到羽绒服的羽绒含量全部为白鸭绒,并未看商品页面宣传就下单购买了,之后不小心划破衣服,才发现内填充物含有丝绵。
工作人员分别对双方进行调解,要求投诉人提供商品实物照片及内填充物照片。对于被投诉人认为页面宣传并无问题,拒绝退货退款的情况,余杭区市场监管局要求被投诉方提供当时直播间主播的直播视频,并向其宣传《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告知直播营销平台不得为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提供帮助、便利条件,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欺骗、误导用户。
余杭区市场监管局认为直播间的主播口述亦属于广告宣传,本纠纷中,消费者通过直播间主播对商品材质的介绍,对此感到满意才选择直接下单。但被投诉方商品页面宣传的衣服材质与直播间主播口述宣传不一致而产生消费纠纷,导致消费者产生损失,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商家同意退回货款并按照三倍货款赔偿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