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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消保委呼吁:自觉抵制过度包装产品
江苏消费网 (2023-09-11) 来源: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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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部分商品存在过度包装的问题,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近日呼吁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过度包装产品。江苏消保委提醒经营者,精美的包装固然可以吸引消费者,但是不宜本末倒置,应在有限的包装中发挥创意,努力提升产品本身的设计感和性价比才是“正道”。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已于9月1日正式实施。新国标规定了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明确了层数过多、空隙太大、成本太高都属于过度包装,涵盖了糕点、酒类、茶叶、饮料、保健食品等31类食品。其中,对于月饼、粽子过度包装问题突出的情况,细化规定月饼、粽子包装不应超过3层;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15%;月饼和粽子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

  工信部近日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重点聚焦茶叶包装情况,以进一步推动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新国标以包装为抓手,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助力绿色消费经济发展,让低碳环保深入人心。包装“简约风”应当成为环保“常态风”而非“一阵风”。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广大经营者:一是适度包装,结合商品特性,以安全防护为限度,取消非必要包装;二是发挥创意,商品包装并非大或者层数多就有诚意,简单的包装经过有心设计也可以传递企业文化或者经营理念;三是尽量使用可回收或者可重复利用的外包装材料,进一步强化资源循环利用;四是提升产品质量,以商品的功能、质量和设计吸引消费者,避免“买椟还珠”式尴尬。

  江苏省消保委呼吁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过度包装产品,如遇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包装,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此外,也建议广大消费者,可以发挥创意,多元化重复利用产品外包装,让精美的包装拥有长久的生命。

编辑: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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