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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江苏消费网 (2022-07-29) 来源: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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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良好的消费环境不可或缺。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修订出台了《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引领优化消费环境,为江苏省加快消费恢复、消费潜力加快释放增加动能、提供助力。

  通过建立放心消费创建的科学导向,让消费者消费更安心。聚焦市场主体、行业和区域三个层面,认定一批消费环境优、示范作用好、社会影响大、文明程度高的创建示范单位,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这次修订特别注重将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作为放心消费创建的重要导向,充分吸收近年来全省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的实践成果,引导创建单位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做表率、拉高线。截至目前,江苏全省共引导14.6万家企业加入退货联盟,今年上半年共退货28.67万余件,为消费者退款金额达9945.5万余元。尤其是苏州市,在政府层面建立无理由退货资金池,搭建信息平台,出台地方标准,设立服务站点,甚至与数字人民币试点相结合,率先在全国创造了许多宝贵经验,切实打造了高品质消费环境。

  通过加强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认定的质量控制,让消费者消费更放心。建立严格的程序,纵向方面,从县到设区市再到省,进行层层审核把关;横向方面,全面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放心消费创建成员单位、消保委的意见,确保创建示范认定经得起全方位检验。建立创建周期制度,设置2年的创建周期和科学的评估标准,实施“自愿申报—批准创建—自主创建—评估认定”的流程,对标对表开展评估验收,让创建示范认定经得起时间检验。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通过不定期检查、数据联通等方式,强化后续监督,实现能进能出,保障创建示范认定质量,让消费者对认定的创建示范单位真正放心。

  通过提升放心消费创建的参与程度,让消费者消费更舒心。围绕放心消费创建城市乡村、商品服务、网上网下、生产流通四个全覆盖目标,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延伸。如与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提升消费者在乡村、景区等地的消费体验;引导鼓励酒店预定、旅游等服务行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探索在电商平台领域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打造一批示范平台与网店,进一步优化网络消费环境,更好满足消费者新型消费需求;大力推进厂商一体化,着力将放心消费创建从终端商贸企业向源头生产企业延伸,引导省内重要生产企业加入长三角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联盟。通过推进四个全覆盖,落实好“首问负责制”和先行赔付制度,全方位带动消费环境整体优化,构建良好的消费生态,让消费者舒心消费。

  下一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将抓好新修订《办法》的落实,重点做好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的后半篇文章,最大化发挥示范引领效应。重点在“四有”上下功夫:有示范展示。在宣传上做深做透,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行业、区域,让广大消费者全面感知,创建单位多维展示。有示范指引。线下设置醒目的放心消费示范提示标牌;线上建立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地图指引。有示范承诺。推动示范单位主动向社会亮出消费维权、产品质量的承诺。有示范监督。通过设立监督电话等多种监督方式,让广大消费者参与监督,以有效监督让示范单位成为消费者心目中的金字招牌。

  此外,还将联合江苏省消保委修订规范性文件《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既要将无理由退货向服务领域拓展,更要在同品牌连锁实体店、厂方直营实体店、商场超市中推行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努力创造高品质消费环境,努力让百姓消费更安全、更放心、更满意。

编辑: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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