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江阴市市场监管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对辖区校园周边商店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某副食店在售的“如咽口香糖”外包装上印有“CAMEL”“Marlbovo”“KENT”“888”“PALLY”“HOKT”图样,外包装整体酷似骆驼牌、万宝路牌、健牌、三五牌、波迈牌香烟外包装,而其中的口香糖的外形、颜色与香烟类似。
外包装酷似香烟外包装的如咽口香糖。资料图片
经查,涉案“如咽口香糖”外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相关说明物与上述多款国际著名香烟品牌的外包装近似,且印有“吸烟有害健康 适量吃糖有益健康”内容,上述标签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涉案食品与上述香烟品牌混淆。
同时,涉案“如咽口香糖”的主要消费对象为未成年学生,其以香烟形状、香烟壳包装引起学生好奇,诱导学生购买后模仿采用成年人的吸烟动作进行食用,容易使学生染上不良习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当事人经营上述涉案食品的行为构成了经营标签不符合国家标准、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之行为。
目前,该案已调查终结,江阴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副食店作出行政处罚。
近年来,部分不良商家为了逐利无所不用其极,市场中出现了部分含有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的食品,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危害,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本案中的“如咽口香糖”从外部包装标签到内部产品形状,均与香烟极为相似,极易诱导未成年人模仿成年人吸烟的方式进行食用,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无底线”营销食品。本案当事人在校园周边向未成年学生无底线营销涉案食品的行为,已触犯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
另外,本案涉案口香糖为预包装食品,其外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均属该食品的标签,应符合上述标准的规定要求。涉案食品包装上的标签与多款国际著名品牌香烟外包装标签相似,实际是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涉案口香糖与上述香烟品牌混淆,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