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赖春 记者顾艳伟)广西柳城县一位消费者在餐厅吃汉堡时,被爆出的热汁烫伤嘴,商家拒绝承担责任,经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商家向消费者退还了用餐费用,并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8月9日,消费者钟先生在县城金时代购物公园某西餐厅食用汉堡时,汉堡中的热油汁爆出,将钟先生的嘴角皮肤烫伤起泡。钟先生跟商家交涉,西餐厅工作人员拒绝向他道歉也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嘴角烫伤疼痛难忍,钟先生前往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其嘴角为烧烫伤。钟先生便向柳城县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商家赔偿。
柳城县市场监管局经过调查认为,商家出售的该款汉堡含有一定的热汁,消费者购买并食用刚制作好的汉堡,确实存在烫伤的可能。但是,商家并没有在经营场所做出相应食用提示,消费者在购买该汉堡时,销售人员也没有尽到合理提醒义务。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或者购买商品时享受安全权,商家提供的商品若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经过调解,商家表示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月13日,商家负责人当面向钟先生表示歉意,退回钟先生用餐费64元,并支付其36.9元的治疗费用。商家还表示,若钟先生被烫伤的部位留有疤痕需就医祛除,也愿意承担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