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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回应热点:海外代购药品仍违法
江苏消费网 (2019-11-05)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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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购药也迎来了互联网时代,出现了许多新情况。11月4日上午,由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主办的《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迎来江苏省药监局局长王越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回应群众诉求。

  互联网售药需要引导与管理

  相比去医院挂号看病购药或找实体药房购药,网络购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越表示: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技术趋势需要从正面肯定,但互联网售药还是需要加强引导和管理。

  首先,对于服务平台的信誉有严格的要求,提供平台的都是一些大型企业,在江苏目前有两家:苏宁和中国医药城。第二,服务平台要有一定的技术基础,要具备线下销售药品的资质,并通过规定的审查且具备交易证书。江苏目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大概有5-10家。还有一类服务平台是通过互联网来给全社会提供用药安全的信息、资讯,这个也在监管部门的管理之下。

  严厉打击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

  网络上能随意销售处方药吗?答案是否定的。江苏省药监局药械经营监管处副处长钱岳也表示,法律法规对网络药品销售是有严格规定的,药品的网络销售必须要有两个证:互联网B2B交易证和B2C交易证,有了B2C交易证才能从互联网上向个人销售药品。在机构改革以后,所有的省市县区监管部门也将在网上进行巡查,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处方药的行为。

  江苏省药监局副局长陈和平则表示,在线下,药品批发企业在销售药品的时候,必须查验销售药品对象的合法资质,个人批发企业是不能够直接销售药品的,销售处方药更是绝对不允许的。对于不具备资质就已经在销售的服务平台,尤其是销售处方药的,江苏也会加大惩处力度。

  新药品法实施后,仍不建议当“药神”

  江苏省药监局行政审批处处长王宗敏表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即将于12月1日实施,要求有进口注册证才能在中国销售进口药品。对于自用的药品,法律规定可以自行购买,如果是代购药品,到了国内有销售行为的,这肯定也是违法的。代购回来如果只是给家庭自用,这种少量、小范围、不加价的自用可以免予处罚,本身的行为还是违法行为,建议大家不要轻易去代购药品。

  此外,最近国家也加快了进口药品的审批,去年审批了30款进口药,基本上国外上市的药品国内很快就能得到进口审批,希望还是通过正规的渠道来获得药品,因为代购药的安全性和合法性难以把控,使用后出现不良反应也较难处理。

  记者 杨彦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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