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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移动道歉无诚意消费者不认可
江苏消费网 (2019-05-2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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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5月9日,《中国消费者报》1版以《重庆移动,要你道歉有多难》为题,对重庆移动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向消费者颜浩返还300元话费,并拒绝履行法院判决进行赔礼道歉一事进行了报道。近日,重庆移动公司两次提交道歉信,但消费者颜浩认为道歉信缺乏诚意,拒绝签字认可。

  据了解,2015年5月22日,消费者颜浩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网上商城购买了一部手机。重庆移动公司当日签署业务受理单,承诺“赠送300元话费”,分12个月返还到颜浩的手机号18723436711上。但颜浩从未收到过返还的话费。直到2016年2月13日,重庆移动公司才告诉颜浩话费没有返还的原因是工作人员弄错了手机串号。颜浩要求重庆移动公司赔礼道歉,遭到拒绝。

  2016年3月3日,颜浩将重庆移动公司诉至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重庆移动公司返还300元话费,并以公开、书面的形式向他赔礼道歉。6月1日,巴南区法院一审判处被告重庆移动公司公开书面向原告颜浩赔礼道歉。

  重庆移动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年1月4日,重庆市五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决。面对终审裁决,重庆移动公司仍拒绝履行。颜浩于1月22日向巴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重庆移动公司还是没有向他赔礼道歉。

  5月13日中午12点,重庆移动公司法务部工作人员和两名顾问律师一起到颜浩的工作单位,拿出一份盖有公章的《致歉函》。颜浩看后认为《致歉函》没有讲清关键事实和拖延执行原因,缺乏诚意,提出了7点修改意见。重庆移动公司的3位代表口头同意,并承诺第二天将修改后的《致歉函》送过来。

  然而,5月14日,重庆移动公司并未按约定将修改后的《致歉函》送过来。

  此后,颜浩与重庆移动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商定《中国移动重庆有限公司道歉信》。

  5月21日下午两点,重庆移动公司工作人员到颜浩培训所在地,送来了《致歉函》,并要求签字确认。颜浩发现这份《致歉函》和5月13日的《致歉函》内容基本相同,没有进行修改,不是后来商定的内容,拒绝签字,并要求重庆移动公司在《中国消费者报》及重庆地方媒体上刊登道歉信。《中国消费者报》将继续关注事态进展。

编辑:张宜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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