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傅秀
信用卡、花呗、白条……这些超前消费、透支消费的新消费形式正在打破人们固有的消费观念,在便利了生活的同时,也为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消费贷”本是一项便利的贷款方式,但是被别有用心的人设计后,也成为了舆论的新论点、投诉的新热点和社会的新痛点。
消费贷为“美颜”
近日,南京市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泰山分局收到一个关于美容美发纠纷的投诉单,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投诉人韩女士联系了解详细情况。原来,韩女士投诉的事情并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而是她的女儿。近期韩女士发现女儿有些反常,总是神神秘秘地看手机并躲着自己,一再追问下,韩女士才知道女儿被“消费贷”的事在发愁,但是又不敢和她说。
韩女士的女儿工资并不高,但是爱美是每个女孩子的特性,为了让自己能拥有更好的容貌,去年,韩女士的女儿在一家理发店消费时,听说可以通过“消费贷”的方式充值在店内进行美容美发。韩女士的女儿平时没有什么积蓄,但是店家所说的“消费贷”却可以一次性贷出几万元,然后每月再分期付款即可。心动之下,韩女士女儿在店家的指引下在手机进行了网络操作,并成功贷下3万余元,随后韩女士女儿将2万余元充值店内美容美发项目。
签署确认需三思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类似的“消费贷”纠纷还有不少,商家“套路”太深,不少商家极力劝说消费者办理“消费贷”,往往对相关条款不作说明,甚至“代替”消费者手机操作,不少消费者因一时冲动而落入陷阱。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商家与提供“消费贷”的网络金融公司都有合作关系,可以从中获益;另一方面是不少消费者觉得此类消费门槛较低,贪小便宜图省事,不仔细研究相关的合同就匆忙签约。
这些新兴的“消费贷”,大都采用手机签署与确认的形式,不额外提供纸质合同,消费者事后想维权也常因缺乏证据困难重重,所以这就要求我们消费者加强金融知识学习,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当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可通过法律手段主张权益,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欲退全款被拒
韩女士认为女儿一定是在商家的强制逼迫及诱导下,被套路签署了网上贷款合同,现要求全额退款,多次与商家协商无果。无奈之下,韩女士向江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山分局进行投诉。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与店家取得了联系,店主表示韩女士的女儿办理网络贷款3万多元,自愿充值店内美容美体项目2万余元,近两个月来持续消费,目前卡内仅剩2000余元,不存在强制逼迫一说,拒绝韩女士的全额退款要求。
工作人员指出,在市场买卖过程中,应秉持双方自愿原则,不得诱导宣传消费者购买超过自身还款能力的金融产品,且不得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现在韩女士的女儿没有偿还该消费贷的能力。经过协商后,商家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错误,最终愿意退还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