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维权要闻 >> 正文

维权要闻

二手车直卖网售出“调表车”
江苏消费网 (2019-05-2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

  

  ■本报记者 张恒

  “某二手车直卖网平台广告宣传单上承诺:100%个人车源、调表车赔付。可当我在该平台大连严选店提车后发现,自己购买的二手车不但是一辆单位车,而且车辆里程表也被调过。这是典型的虚假宣传,是严重误导消费者的欺骗行为。”近日,消费者顾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讲述了他的购车遭遇。

  消费者买到调表车

  据顾先生介绍,4月24日,他在大连严选店参加二手车促销活动时,以7.2万余元的特价,购买了一辆2015款别克君威车,并向平台支付服务费6300余元。随后,顾先生与该平台天津公司签订了购车居间合同。

  4月25日,大连严选店完成了车辆的所有过户手续,将这辆2015款别克君威车交给了顾先生。

  顾先生表示,当时在大连严选店选车时,感觉车况尚佳,可交到手里的车总感觉像是跑了10万公里以上的车。

  顾先生特意到别克4S店查看该车的维修记录。4S店打印的维修记录显示,2017年7月31日,该车已行驶4.3万公里。但是,顾先生与天津公司签订的居间合同上却标注行驶4万公里。说明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里,车辆行驶公里数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0.3公里。更让顾先生没想到的是,平台卖给他的这辆二手车,是大连某公司的车辆。顾先生上网核查后得知,该公司的营业范围包括汽车租赁业务,根本不是平台当初承诺的个人车源。

  顾先生找到大连严选店反映情况。经过一番核查,大连严选店负责人承认车辆确实是单位用车,并且车辆的里程表也被调过。

  要求“退一赔三”

  顾先生认为,平台广告上公开承诺过,所售车辆100%为个人车源,调表赔付。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有关“退一赔三”的规定,他要求平台给予相应赔付。平台给出的回复是退车或赔偿5000元。对此,顾先生不予接受。“该二手车直卖网平台宣称的精选车源等纯属夸大、虚假宣传,严重误导了消费者,在实际销售时,故意虚构车况、隐瞒事实。”顾先生说。因双方未达成一致,顾先生投诉到大连市甘井子区消费者协会,坚持要求“退一赔三”。

  5月8日,记者采访大连严选店负责人。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公司有专门负责媒体接待的人员,他们会与记者联系,截至记者发稿,没有收到任何回应。

  ●专家观点

  经营者虚假宣传

  针对消费者的上述纠纷,记者采访了辽宁省智投律师事务所律师郝建华。郝建华表示,从消费者提供的合同和宣传材料来看,大连严选店在销售二手车过程中,一是存在夸大、虚假宣传行为;二是平台未尽到审查义务;三是平台提供的居间格式合同中,尽管条款中明确有《先行赔付细则》,但该条款实际上有附加条件,是免除自身责任的表述。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在用该条款维权时,将遭遇维权瓶颈;四是平台在合同中与消费者约定,双方争议的解决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加大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编辑:张宜贺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

宝应碧桂园承诺难兑现

“当时真的很冲动,现在终于松口气了。……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