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摘要:今年3月,常州开展烟(卡)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全市40家烟酒商签订“拒售烟卡”承诺书。按照承诺书的要求,不再出售烟卡,并接受社会监督。然而,现代快报记者近日走访发现,在这些已经签订承诺书的烟酒商中,部分商家虽然不再销售烟卡,但是“贵宾卡”“贵宾提货卡”依旧在发售,顾客可以拿卡到店内买烟、买酒及其他商品。
现代快报讯(记者 陆文杰)今年3月,常州开展烟(卡)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全市40家烟酒商签订“拒售烟卡”承诺书。按照承诺书要求,不再出售烟卡,并接受社会监督。然而,现代快报记者近日走访发现,在这些已经签订承诺书的烟酒商中,部分商家虽然不再销售烟卡,但是“贵宾卡”“贵宾提货卡”依旧在发售,顾客可以拿卡到店内买烟、买酒及其他商品。
烟酒店“烟卡”遭禁,可以办“贵宾卡”
“前几天我去烟酒店办了两张贵宾卡,但后来事情有变化,这两张卡用不到了,想去退掉没想到会那么难。”常州市民马先生(化姓)告诉现代快报记者,4月7日他分别到新北区的大隆汇名优品牌体验广场、郭氏烟酒新区店各办了一张贵宾卡,“大隆汇”贵宾卡的面值1000元,办卡实际花费1000元,“郭氏烟酒”贵宾卡面值1000元,办卡实际花费980元。
△ 马先生从烟酒店购买的“贵宾卡”
马先生说,两家烟酒店办贵宾卡都不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只要付钱就行。“他们没说提供发票,当时也没在意,现在想想店家这样的做法会不会在偷逃税?”马先生说。
为了求证马先生的说法,记者先来到郭氏烟酒新区店,在店内显眼位置确有不再销售烟卡、烟卡不得兑换现金的相关通知说明。“烟卡现在不允许办了,都办贵宾卡,一样可以送人、消费。”一位营业员表示,烟卡不允许办,但是可以办“贵宾卡”,上面标注了面值1000元、2000元,可以持卡消费。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大隆汇名优品牌体验广场新区店,这里的情况和郭氏烟酒类似,虽然没有烟卡销售,店员同样表示可以办理一种“贵宾提货卡”,持卡人根据上面的面值消费。
持卡买烟单价反而高,想买高档烟要排到10月
4月11日,记者陪同马先生拿着在大隆汇购买的“贵宾提货卡”来到该连锁的怀德路店。“不能退钱,现在也没有香烟,你买点白酒或者茶叶吧。”办卡时营业员表示可以随意选购店内商品,但是消费时却遇到了无烟可买的尴尬。“你如果一定要香烟,我们帮你登记一下,现在买香烟基本上要排队到今年10月份。”
在郭氏烟酒怀德路店,马先生吸取了退卡无望的教训,直接表示要购买软中华香烟,店员立刻询问他是用卡还是用现金。“你用这种贵宾提货卡买的话,软中华香烟要670元/条,用现金只要598元/条,用卡不划算。”郭氏烟酒的几位店员建议马先生用卡购买白酒或者红酒。记者询问为何办了贵宾提货卡,买烟反而更贵?店员表示:“这就是店里的规定。”
自己是购卡消费者,想退卡商家态度为何如此强硬?马先生很是不理解。“不能退卡,钱是肯定不会退的,你买点白酒、茶叶什么的吧。”店内营业员表示。
业内人士:利润可观,烟卡、贵宾卡是“香馍馍”
曾经长期经营烟酒店的张明(化名)告诉记者,对于不少烟酒店来说,卖烟的利润并不高,但是办卡的利润十分可观。“办卡不会低于98折,退卡一般不会高于95折,保守估计中间有3%的利润,有一些店铺甚至可以高达6%甚至10%。烟卡、贵宾卡之类的预付卡在办卡时一次性收款,现金流十分可观。”张明表示,大部分烟卡、贵宾卡都不是自用,而是用于送礼。“收到卡的人十有八九不会立刻来消费,那么就可以沉淀出一个资金池,店铺越大,连锁越多,沉淀的资金也就越多。”这部分钱即便不用来做其他投资,仅仅买些稳妥的理财,收益也十分可观。
“你以为这些店铺会看中这几个点的理财收益?他们真正看中的是丢卡率、逾期率。”张明介绍,这些卡按照规定需要卡套和卡片一起使用,如果出现遗失,在兑现、提货时都会困难重重。除此之外,一些烟卡、贵宾卡还会标注期限。“收礼的往往心虚,如果店铺态度强硬,一般也就不了了之。”张明表示,丢卡、逾期率有一些店铺能够超过10%。办卡退卡之间的差价、沉淀资金的收益以及丢卡后不用兑付带来的收益,叠加后各家店铺从15%到20%不等。
“如果这些卡再消费店铺里的商品,还能有正常的销售利润。”张明说,自己做了多年烟酒生意,看到这次整顿烟卡也不禁拍手叫好。“超市卡是用着方便,烟酒店又不会天天去,办卡图什么?其中的道理大家都懂。希望有关部门连这些‘贵宾卡’一并整顿,斩断这种灰色产业链。”
律师:办卡人应可退卡,可向消协投诉
为此,记者采访了江苏诚品律所的彭律师。彭律师表示,大隆汇和郭氏烟酒这样的连锁店推出的贵宾卡,本质上属于单用途预付卡,是商业预付卡的一种,它是由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用的一种预付卡。按照《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作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彭律师进一步解释,该《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以发行单用途预付卡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十五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经营者可以扣除其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已经产生的合理费用。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禁止办理烟卡的目的是防止烟卡兑现变成行贿受贿的一种途径,但是出钱办卡人作为消费者,办卡后因故反悔,按照《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要求退卡是其合法权益,理应受到保护。”彭律师表示,商家应当核实办卡人信息、单据,确认持卡人为办卡消费者本人后,为其办理退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