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维权要闻 >> 正文

维权要闻

11万买的新车竟是事故车 4S店欺诈被法院终审判赔33万元
江苏消费网 (2019-02-2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

  ■詹德先 本报记者 吴采平

  在销售员的误导下,湖北省黄冈市消费者陈先生误入汽车4S店低价促销陷阱,以11万元的价格买下一辆新车,后在保养时才得知该车系维修翻新过的事故车。

  近日,记者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案经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赔偿消费者陈先生购车损失11万元,并按照购车款价格的3倍增加赔偿33万元。

  新车竟是事故车

  2016年10月10日,消费者陈先生到湖北羿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车。经过一番挑选后,陈先生对售价15万的东风标致4081.6T自动豪华型小轿车很是中意。销售人员见陈先生爱不释手,于是劝说陈先生该车正在低价促销,机不可失。陈先生听闻当即与该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并支付了11万元购车款及相应税费。同年10月13日,消费者陈先生到该汽车销售公司提走了新车。

  2017年2月1日,陈先生对车辆进行保养时,得知该车系维修翻新过的事故车。新车居然变成了重大事故车辆,陈先生非常气愤,多次向该公司以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均无果。遂一纸诉状将湖北羿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该公司退还全部购车款并赔偿相应损失。

  一审取证锁定欺诈事实

  在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湖北羿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辩称该车是从上海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处联系购买,该公司并未告知车辆是重大事故车。因此,公司不存在欺诈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为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武穴市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前往上海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核实案件情况,查明了上海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向湖北羿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出售该事故车辆时已经明确告知该车经过大修,不能作为新车销售,因此,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给湖北羿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却并未将实情告知消费者陈先生,只是以打折促销为由诱使陈先生买下该车。

  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审理后,遂依法判决湖北羿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欺诈消费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赔偿消费者陈先生购车损失11万元,并按照购车款价格的3倍增加赔偿33万元。湖北羿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维持原判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关于何为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未直接定义,但该法将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界定为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根据这一规定,所谓消费者是指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由国家专门法律确认其主体地位和保护其消费权益的个人。需明确的是,首先,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日常生活需要,而不是用于生产和经营,更不是用于牟利。其次,消费者的消费性质属于生活消费。既包括物质资料的消费,如衣、食、住、行等;也包括精神消费,如旅游、文化、教育等;最后,消费者的主体不局限于个人,还包括进行生活消费的单位。因此,上述案例中,陈先生为方便日常生活需要购买车辆的行为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行为,应受到保护。

  关于何为欺诈,欺诈是指故意欺骗他人,使其陷于错误判断,并基于此错误判断而为意思表示的行为。首先,欺诈需行为人主观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被欺诈人陷入错误认识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其次,欺诈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两种方式。如行为人明知商品存在重大缺陷却不告知相对人属于不作为的欺诈行为;再次,被欺诈人因行为人的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并因此做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九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对于“欺诈”行为的认定均进行了规定。本案中,湖北羿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作为经营者,明知该车经过翻新维修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却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消费者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购买了该事故车辆,该汽车销售公司的行为明显构成欺诈。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消费者如果受到经营者的欺诈,可以要求经营者返还价款并赔偿相应损失,同时还可以要求经营者按价款的3倍增加赔偿。遂依法维持原判。

  ●消委会提醒

  买车要亲自试驾

  消费者都希望能买到物美价廉的好车,但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湖北省黄冈市消费者委员会在此提醒消费者,买车切记不要贪小便宜,警惕低价背后的陷阱。提车时一定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三证齐全”。要妥善保管购买车辆证书、发票、合格证等文件,并检查车辆的出厂年份、车架号、发动机号是否与实际相符。

  整体查看细节。认真仔细地绕车一周,核查车辆整体有无明显色差,检查轮胎摩擦痕迹是否明显,重点关注引擎盖接缝、油箱盖、车门结合处等是否有钣金维修痕迹。

  亲自试驾,听听车内有无异响。如果做到上述几条,还是不幸买到了事故车,也不要着急。妥善保存好相应的票据和证书,同时固定好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刘军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

宝应碧桂园承诺难兑现

“当时真的很冲动,现在终于松口气了。……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