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江苏消费 >> 正文

江苏消费

江苏修订《赌博违法案件裁量指导意见》 亲属间小玩不算赌博
江苏消费网 (2019-02-04) 来源:中国江苏网
阅读:

  中国江苏网讯 3日,省公安厅修订出台新的《赌博违法案件裁量指导意见》,放宽对一般群众性娱乐活动的认定标准,从严从重打击赌博违法活动。

  该意见提高了对一般赌博违法行为量罚的起罚点,将普通赌博赌资起罚金额标准由原来的200元提高至500元,并明确赌资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处500元以下罚款;赌资2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处5日以下拘留;赌资5000元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家庭亲属之间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活动,不以赌博论处;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活动,免予处罚;对参赌人员自愿认错认罚,协助查禁赌博活动或检举、揭发他人赌博的行为并属实的,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意见要求,重点惩处聚众赌博、网络赌博、赌博机赌博、赌场赌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的赌博行为,起罚赌资标准维持100元不变。针对赌博机赌博,严厉打击为其提供放置场所和维修服务等行为。同时,严惩参与涉赌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赌头、赌棍和嗜赌分子。坚持对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涉赌活动的零容忍态度,凡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无论赌资数额多少,一律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为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沉迷赌博活动,意见明确,为未成年人赌博提供条件或在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置赌博机的情形,适用情节严重的处罚档次。

  (苏宫新 胡兰兰)

编辑:刘军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

宝应碧桂园承诺难兑现

“当时真的很冲动,现在终于松口气了。……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