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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小区停车为何区别对待 租户收费比业主贵6倍
江苏消费网 (2018-11-1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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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正军/图

  ■本报记者 冯铁飞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太原理工大学社区部分住户向《中国消费者报》山西记者站反映,太原理工大学社区的居民停车收费为每年480元,而租户和买房户的停车费是每年3600元。同一社区停车收费为何区别这么大?这种规定是否合理、合法?租房户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停车遭遇差别收费

  9月19日,租住在太原理工大学社区西院的王女士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因为孩子在附近上学,她于2017年5月在这个社区租了一套房子,当时房东告诉她,带上租房手续去太原理工大学相关部门就可以办理停车手续,该校职工享受免费停车,租房户则需要每年交480元。

  王女士说,她去太原理工大学保卫处办理停车手续时被告知,因为相关规定要调整,停车手续暂时停办了。王女士暂时将车停在所住小区的外面。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王女士多次进行咨询,得知一直未开放办理停车手续。直到2017年年底,王女士去打听时,被告知非职工停车费涨到了每年3600元。

  王女士告诉记者,这样的停车价格,在太原市属于中高档小区的地下停车位标准,但太原理工大学社区西院只有地上停车位。王女士觉得,她从房东处租了房屋,拥有房产的使用权,也应享有和业主一样的权利。

  10月20日,记者在太原理工大学社区西院看到,小区的房子有4层的,也有6层的,还有两幢高层。据居民介绍,太原理工大学社区是老小区,这里的房子最老的已有30多年房龄。记者在现场看到,该社区楼间距比较宽敞,车位也相对充足。

  小区门卫告诉记者,现在在小区停车,租房户确实需要每年交3600元。

  不仅租房户停车需要支付高价,在太原理工大学社区西院买房子的业主也遭遇了高价停车的困扰。

  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在2013年就买了太原理工大学社区西院的一套房子,当时停车是免费的,2015年起,每年收480元,理工大的职工则是免费停车。2017年年底,他被告知一年要交3600元停车费。李先生说,自己买了这里的房子,享受的物业服务和小区其他业主一样,但停车收费差距这么大,他觉得涉嫌歧视,而每年3600元的停车费用在太原市也实在太贵。

  停车手续已停办

  王女士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名为《太原理工大学调整机动车辆停放费标准》的文字材料。材料显示,“经校长办公会议([2017]16次)通过和公示(2017年12月7日至13日),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调整校园内机动车辆停放费标准”,标准为“学校公车及教职工(限本人及配偶)的车辆免费;教职工家属(仅限子女、父母)的车辆480元/年;全日制在校注册学生(仅限行驶证所有人为学生本人)的车辆600元/年;其他非本校教职工的车辆3600元/年”。

  10月20日,记者来到太原理工大学社区西院。门卫表示,租房户在这里停车确实需要每年交3600元。太原理工大学保卫处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学校的标准,他们只是执行部门,且停车手续已经停办两个多月了,租房户和买房户目前均不能办理停车手续。

  记者在太原理工大学保卫处网站上找到一份《太原理工大学机动车辆登记注册管理实施办法》,其中规定,“校区内或家属区住宅租房户的个人车辆,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机动车辆注册申请表》,由房主携带工作证、租房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租房合同及复印件,经所在校区或小区保卫科审核通过并缴纳相应费用后予以登记注册,一年一审”。购房户则是由业主携带相关证件到保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在《太原理工大学机动车辆注册申请表》中的“承诺书”一项中,记者还看到了这样的表述:“本人……自愿进行校园机动车辆注册,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分类别缴纳当期校园停车泊位用费。”

  11月2日,记者向太原市物价热线12358反映相关情况。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记者,太原市目前露天停车的收费标准为:地上固定停车位每月服务费50元,车位费200元;无固定停车位的则为每月50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太原市小区露天停车费用的最高限价,下浮不限。经过计算,按照太原市的规定,在无固定停车位的情况下,地上停车收费每月最高应当为50元,12个月则为600元。而太原理工大学对于几个社区的收费标准是每年3600元。

  区别收费涉嫌侵权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优银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承租人基于其对承租专有部分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有权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建筑物共有部分。物业管理部门针对业主和租户停车收费区别对待,没有法律依据,涉嫌侵犯了承租人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同时,不管是业主还是承租人,停车都是占用一个车位,物业提供同样的服务,却收取不同的费用,涉嫌侵犯了承租人作为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王优银说,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小区公共场所属于所有业主的共同财产,并非社区物业所有,未经审批物业也无权收取停车费。社区的租客,以及买了房屋的非理工大职工的业主,理应平等享有物业权利。

  王优银建议租房户和购房业主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王优银还表示,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平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小区停车位收费标准,应当以遵循市场规律、服务业主为主要的原则,平等对待承租人,保障承租人作为物业服务实际使用者的权利,制定公平、合理的停车位收费标准,不能区别对待,也不能作出歧视性的标准规定。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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