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费者质疑超市里有些“手擀面”并不是人们日常以为的手擀面。《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介入调查后发现,以“裕湘手擀”为代表的“XX手擀”、“手打”等注册商标,在产品外包装上滥用商标权,利用注册商标代替商品名称误导消费者。(详见10月29日报道《这样的“手擀面”貌似变了味》)
《中国消费者报》刊文予以披露,随后,国内知名媒体及门户网站纷纷转载、报道,“面条门”事件迅速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10月29日,腾讯网、凤凰网、新浪财经、人民日报百家号、山东高法、中国经济网微博转载《“手擀面”没有妈妈味道!消费者获赔15.8万元》
10月29日,中国经济网百家号转载《超市卖的“手擀面”没有妈妈的味道!消费者起诉,获赔15.8万元》
10月30日,澎湃新闻转载《“手擀”只是商标,有消费者告“裕湘食品”获赔15.8万元》
10月30日,华商网转载《手擀面的"手擀"竟是商标 有消费者起诉获赔15.8万》
10月30日,济南中院微博转载作为普法案例《超市“手擀面”没有妈妈的味道 消费者起诉获赔15.8万元》
10月30日,中央人民广播电视台微博账号转载《“手擀面”没有妈妈的味道!消费者告“裕湘食品”,获赔15.8万元》
10月30日,财经网转载《“手擀”只是商标,有消费者告“裕湘食品”获赔15.8万元》
10月31日,皖北晨刊发文《“手擀面”没有“妈妈味道” 消费者起诉生产商“骗人”要求赔偿》
10月31日,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报道《手擀面的“手擀”竟只是商标? 消费者起诉获赔15.8万》
10月31日,辽宁卫视辽视第一时间报道《手擀面的手擀只是商标 消费者起诉获赔15.8万》
10月31日,浙江电视台钱江频道九点半新闻天天评报道《手擀面的“手擀”竟是商标 消费者起诉获赔15.8万》
10月31日,现代电视财经速递报道《“手擀面”没有妈妈的味道!消费者获赔15.8万元》
10月31日,潇湘晨报官方百家号转载《手擀面条名不副实!“手擀”只是商标?较真者曾获赔15万》
10月31日,新晚报整版报道《“手擀面”非手工制作 消费者获赔15.8万》
10月31日,凤凰网财经转载时评《“手擀面”成挂面商标,这套路未免太深》
10月31日,最高检机关报《检察日报》近日发声《拿商标忽悠消费者“手擀面”就该被判赔!》
11月1日,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百家号发表《手擀只是商标?“手擀”不可简单与“手工”划等号》
11月1日,南昌晚报转载《状告超市卖的“手擀面”没有妈妈的味道,起诉获赔1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