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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省346人因阻碍交警正常执勤执法被处理
江苏消费网 (2017-08-01) 来源:中国江苏网-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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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9日,淮安街头这辆白色轿车因为违停被查,不仅强行逃离现场,还多次逆行、闯红灯 交警供图

  7月31日,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阻碍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案件相关情况,并公布典型案例。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通报,现代快报记者发现,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阻碍民警执法案件357起,导致民警轻伤11人、轻微伤145人。因阻碍民警正常执法,81人受到刑事处理,265人受到治安处罚。

  交管部门表示,希望通过这些案例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通过正当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切勿采取极端、不理智的行为,触碰法律底线。

  通讯员 苏交轩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王瑞

  典型案例

  轿车违停被查,强行驶离现场

  6月9日上午10点左右,淮安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路面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违规停在公交站区。民警对其检查时,该车突然启动,强行加速逃离现场,随后更是多次逆行、闯红灯。

  警方当即成立专案组调阅该车的行驶轨迹,并于案发后第三天在驾驶员张某家中将其抓获。民警发现,事发后第二天张某竟将车辆过了户,企图躲避追查。

  因驾车强行驶离、拒绝接受检查的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构成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张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因有多次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张某同时被处以6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其A1驾驶证被降级。

  交管部门表示,遇交警执法应当主动配合。类似强行驶离现场,或拒开车门不接受检查、阻碍民警依法暂扣车辆等情形,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骑电动车带人被罚,咬伤民警

  6月29日下午2点40分左右,无锡支队崇安大队民警在市区广益路广南路口执勤时,发现陶某骑电动自行车违法带人,民警依法上前教育并实施处罚,然而陶某拒不配合。

  在多次劝说无果后,民警依法采取暂扣车辆的措施,哪知陶某竟直接上前咬伤民警,并扯坏反光背心。后经鉴定,执勤民警已构成轻微伤,陶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逆行不服处理,公然辱骂民警

  4月29日下午3点左右,在淮安市区淮海南路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将其拦下,并准备对骑车人朱某进行教育处罚。朱某非但不配合,还扬言要民警“走着瞧”,此外还对民警加以言语侮辱。最终,朱某因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

  据介绍,言语侮辱在各类阻碍民警执勤执法的情形中较为常见,很多当事人认为自己只要不动手,骂两句并不违法,但依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人民警察的,将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特别提醒

  网上辱骂民警

  也属违法

  除上述情形外,通过网络辱骂依法执勤的民警,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惩处。

  今年6月18日,周某在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因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被执勤民警处以罚款20元,周某对此事一直耿耿于怀。7月25日,周某拍摄正在花果山大道上执勤民警的照片,随后通过个人微博以文字配图的形式,用侮辱性语言对民警进行辱骂,造成较坏影响。7月27日,海州公安分局对辱骂民警事件介入调查,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周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执法对象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等形式公开辱骂民警,一方面是想自己出气,另一方面也是想通过舆论的压力,对交警部门造成负面影响。

  然而,很多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自己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什么是自己的自由,但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网络侮辱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同样构成违法。

  面临后果

  阻碍民警执法后果严重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告诉记者,出现阻碍民警正常执勤执法相关情形,看似是违法当事人为自己出了气,实则是挑战了执法权威,践踏了法律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理智维权

  对处罚有异议,可提起行政复议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表示,全省公安交警部门一直致力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交警现场执勤执法处置规范,让广大民警执法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今年年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社会公布了《江苏公安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六项公开承诺》,通过投诉电话、官方微信等渠道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投诉。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如果对交警执勤执法是否规范有疑问,可以通过96122热线和“江苏交警”微信进行投诉;对交警作出的交通违法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选择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不能意气用事,阻碍民警正常执勤执法。

  他同时告诫广大交通参与者,全省公安交警部门正全力组织开展“四场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坚决支持一线交警严格依法履职,全省公安机关将坚决查处阻碍交警正常执勤执法相关违法行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尊崇文明交通“江苏共识”,遵守安全行车“江苏规矩”,运用法律思维和手段正确表达利益诉求,切勿采取极端、不理智的行为,触碰法律底线。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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