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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对象】河南仟禧百合婚庆礼仪有限公司◆【投诉主题】弄丢消费者婚礼录像,拒绝给予精神损失赔偿◆【投诉人】黄先生
■苏冰杰 本报记者 耿记安
河南省郑州市黄先生于2015年10月结婚,但等了一年,也没能从婚庆公司拿到婚礼录像资料。如此重要的资料就这么没了,黄先生提及此事后悔莫及:“如果早知道他们公司这么不负责任,当初说啥也不会请他们来拍婚礼录像。现在倒好,视频没有了,赔偿问题也不给解决。”
婚礼影像资料丢失
黄先生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我的婚礼是在2015年10月11日举办的。河南仟禧百合婚庆礼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仟禧百合)负责我当天婚礼所有的拍摄,但都过去一年了,我还没有拿到婚礼的任何影音资料。”
据黄先生介绍,其于2015年10月5日与仟禧百合签订婚礼合同书,并确定由该公司全权负责黄先生婚礼仪式筹办及当天所有的婚礼事宜。
婚礼后的第4天,即2015年10月15日,黄先生将婚礼鸣谢单发送给仟禧百合负责人崔丹,对方也答复说确实收到。按照与仟禧百合签订的合同,婚庆方应在收到婚礼鸣谢单后46个工作日完成影音视频资料的制作及交付。但时至今日,黄先生仍没有收到婚礼当天的任何影音资料。“将近一年的时间,我与仟禧百合联系过好多次,他们都说视频正在处理。”黄先生后经了解得知,由于仟禧百合的合作单位郑州东堂影像工作室拍摄工作失误,无法打开存储当天婚礼素材的硬盘,导致仟禧百合不能提供婚礼当天的影像资料。“事情发生以来,婚庆方和摄像方都没有积极解决这件事情。我们催了一年多,作为婚庆方的仟禧百合至今也没有一位主要负责人出面解释和协调此事,这让我很失望。”黄先生说。
仟禧百合承认工作失误
在黄先生提供的《仟禧百合婚礼方案预算表》上,清楚地标明婚礼摄像(三机位,含摇臂+后期制作)金额为7500元。《合同书》第四条约定:“甲方需将婚礼鸣谢单完全交付乙方,乙方在收到该单后46个工作日完成制作及交付。”
随后《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联系仟禧百合的汪经理,汪经理表示:“公司目前已经把硬盘送到北京进行修复,如果修复好了会与客户联系。但客户如果着急要,公司现在肯定给不了,只能是进行赔偿。把本金退还给客户后,再赔偿两倍的本金。”
对于仟禧百合的赔偿标准,黄先生表示无法接受:“谁都知道,婚礼庆典的重要意义,婚礼上的影音视频资料更是人生幸福的美好见证和回忆;时隔一年多,我不但没有拿到婚礼影音视频,还多方投诉奔波,此中的酸楚和精神折磨只有家人和自己才能体会。”
黄先生说:“仟禧百合一直说找专业机构恢复婚庆视频资料,然而,一年多过去了,依然没有任何进展。这是仟禧百合的缓兵之计,甚至是一种欺诈行为,我不可能这样无限期地交涉下去,交涉的时间越长,对我和家人的精神损害越严重。现在我只想要求仟禧百合尽快赔偿自己的各项损失。”
黄先生提出的赔偿要求包括:精神损失费5万元,婚礼摄像拍摄制作费用(7500元)的“一加三”赔偿共3万元,长时间维权的交通费、误工费5000元,共计8.5万元。而仟禧百合只同意“一加二”赔偿共2.25万元,黄先生表示无法接受。
商家应赔偿精神损失
11月18日,河南省婚庆协会张会长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根据《消法》和《河南省婚庆服务行业投诉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仟禧百合存在严重的违约行为,对于婚礼视频不能弥补的情况,婚庆方至少要进行“一加三”赔偿,消费者的‘一加三’要求合情合理。至于精神损失费,仟禧百合也应该酌情赔偿。”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李汉生认为:此案中,仟禧百合的婚庆服务存在严重瑕疵,对消费者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四条明确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除了“一加三”和交通费、误工费赔偿外,黄先生完全有权利主张千禧百合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抚慰金,具体赔偿数额双方可以协商。
记者从仟禧百合的网上宣传资料中看到:河南省仟禧百合婚庆礼仪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中国婚庆20强企业,实力雄厚。公司目前的主要经营项目有婚庆服务、数码摄像制作、礼仪庆典服务、商用车服务等。公司以“诚信经营,信誉为本;稳健经营,质量至上”为原则,以婚礼策划、服务业务为核心,集丰富的宾馆、酒店、饭店、信息服务于一体,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全方位个性化的专业服务。
记者发稿前,黄先生告诉记者,仟禧百合已经向他做出了“一加三”赔偿,但未给予交通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赔偿,他将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仟禧百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事件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